依禪派

依禪派

依禪派是在中國新疆地區的主要伊斯蘭教派別,大約產生於公元16世紀後期,它在時間上比內地的門宦要早。它是由來自中亞地區的各種教團吸收了維吾爾等民族的文化傳統,經過長期發展而形成的。它的名稱來源於教派的首領,意思是“完美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禪派
  • 屬性:教派
  • 地區:中國新疆地區的主要伊斯蘭教派別
  • 時間:公元16世紀後期
概念,歷史,教派來歷,教派發展,教義,制度,分布,首領,

概念

依禪派是在中國新疆地區的主要伊斯蘭教派別,大約產生於公元16世紀後期,它在時間上比內地的門宦要早。它是由來自中亞地區的各種教團吸收了維吾爾等民族的文化傳統,經過長期發展而形成的。它的名稱來源於教派的首領,意思是“完美的人”。
嚴格來說,依禪派並不是一個嚴密的宗教統一體,它分裂為許多支派,沒有統一的教義和儀式。各種支派在不同的時間和地區,按照當地的傳統習慣和觀念形成自己的宗教主張和儀式,只是保持了伊斯蘭教最主要的教義和表面形式,不過總地看來,還是有一些共同點的,首先,最基本的特徵是都實行導師制,就是師徒相傳的宗教制度;都有一套組織系統,以建立一種分級隸屬關係,非常嚴格;再就是強調宗教修功,既有肉體的、生理的,也有精神的、心理的;此外還有舉行“齊克爾”儀式,頌揚真主、聖人,或者讚美天堂等等。
從內容和形式上看,依禪派是穆斯林信仰非常熱誠的結果,是蘇非主義在新疆地區維吾爾化的直接產物。

歷史

教派來歷

伊斯蘭教蘇菲派在中亞與中國新疆地區的別稱。因其首慣被尊稱為“依禪”(Ishan)而得名。中亞蘇菲派納格什班迪耶教團創始者白哈烏丁(1318~1389)去世後即被尊奉為“哈茲拉特依禪”(哈茲拉特,即閣下、大師)。15世紀以來,蘇菲派在中亞有很大發展,一些蘇菲主義教團創傳者的“凱拉瑪特”(即奇蹟)成為吸引民眾的一種力量,聖徒崇拜與麻札朝拜的儀式十分盛行,蘇菲派對穆斯林社會生活的影響日益顯著;教團首領作為精神領袖的地位與世借政治有了密切的聯繫。
依禪派
伊斯蘭教蘇菲派在中亞與新疆地區的別稱。因其首領被尊稱為“依禪”而得名。中亞蘇菲派納格什班底耶教團創始者白哈烏丁(1318~1389)去世後被遵奉為“哈茲拉特依禪”(哈茲拉特,即閣下、大師)。15世紀以來,蘇菲派在中亞有很大發展,一些蘇菲主義教團創傳者的“凱拉瑪特”(即奇蹟)成為吸引民眾的一種力量;聖徒崇拜與麻扎朝拜的儀式十分盛行;蘇菲派對穆斯林社會生活的影響日益顯著;教團首領作為精神領袖的地位與世俗政治有了密切聯繫。在納格什班底耶教團發展到第五代大依禪和卓麥赫杜姆·阿扎姆(1461~1543)時,以納格什班底耶教團為主的依禪派已成為中亞占統治地位的宗教組織和社會力量。麥赫杜姆·阿扎姆於1533年後親自到新疆的喀什、葉爾羌等地宣教,獲得成功,從而為依禪派在新疆的傳播打下了基礎。麥赫杜姆·阿扎姆去世後,其子嗣為爭奪宗教繼承權發生分裂。幼子伊斯哈格(?~1599)另立門戶,稱“伊斯哈格耶”,並在1580年末到新疆,在葉爾羌汗國馬哈茂德汗的支持下擴大本派勢力,逐漸取代了原亞薩維教團與烏瓦依西耶教團的優勢地位。同伊斯哈格相對立的是其長兄依禪卡朗,其追隨者稱為“伊禪卡朗派”,原詞為“伊沙尼耶”(即依禪的勢力範圍),漢譯“依禪派”。該派在中亞布哈拉、撒馬爾罕以及阿富汗均有傳播。1620年,依禪卡朗之第四子穆罕默德·優素福進入中國新疆喀什噶爾傳教,從此開始了伊禪卡朗與伊斯哈格兩系和卓及其領導的白山派與黑山派在新疆長達300年之久的宗教政治鬥爭,對新疆社會歷史影響巨大。由於早期教團紐帶的鬆弛,導致各個有實力的依禪形成各自獨立的蘇菲主義分支組織,通稱為“依禪派”,分布於南疆和北疆部分地區。

教派發展

新疆依禪派在教義上遵奉遜尼派教義,教法上堅守哈乃斐學派傳統規定,宗教思想上與蘇菲基本相同。同時,也吸收了什葉派和本地區某些民族傳統中的宗教因素。喀什噶爾和卓家族各支系依禪組織,在道乘上均淵源於中亞納格什班底耶教團,其教義以認主獨一論為基礎,奉行“修道於眾,巡遊於世,謹慎於行,享樂於時”的原則,其各分支在修道方式上仍各具特點。17世紀新疆依禪派有“依乃克耶”、“伊斯哈格耶”、“達瓦尼耶”和“米斯克耶”等4個門宦組織,其中“依乃克耶”、“米斯克耶”保持著虎非耶默誦“迪克爾”的儀式,“伊斯哈格耶”則採用了高聲念誦的哲赫林耶儀式。依禪派重視什葉派推崇的伊瑪目地位和作用,提倡尊崇“吾里”,在節日禮儀方面,除舉行伊斯蘭教開齋節和古爾邦節活動外,還重視什葉派的“阿舒拉節”。伊禪卡朗派朝謁喀什噶爾的哈茲拉特麻扎,與之對立的伊斯哈格派則以葉爾羌的阿爾騰麻扎為朝謁地。依禪派活動的場所除麻扎外,主要是罕尼卡(道堂),各個組織都有固定的活動時間和特定的靜修及念“迪克爾”儀式。有的依禪派在舉行集體念“迪克爾”時還伴以宗教音樂和舞蹈。有的依禪派還規定有遵守的原則、戒律(依禪八戒律)和修煉階梯(依禪修煉十律)等。依禪派的教職次第有:依禪(即首領和導師)、謝赫(即長老,原先地位與依禪相似,現在大多為麻扎管理人)、哈里發(即依禪助手或代理人)、蘇皮、阿皮孜、布維(即女誦經弟子)、穆里德。依禪與謝赫職位一般實行世襲制度。在清代,“世襲的謝赫”曾高於一般阿訇、毛拉的教職。依禪派首領自稱聖裔(賽義德或和卓)而博得教徒的尊崇,並能以預見未來和顯示某種“跡象”吸引信眾。
在新疆伊斯蘭教史上,依禪派還在政治、經濟上享有特權,形成具有政教合一性質的制度。在16~17世紀,依禪派首領與東察合台後裔汗國統治者們結成政教聯盟,歷代漢王依靠依禪派首領的支持鞏固其政權,曾賞賜給依禪派首領及其“罕尼卡”大量瓦克夫土地,賦予其賦稅豁免權和玉石加工開採權。和卓與依禪家族積累有大量財富,形成和卓封建莊園經濟。依禪各派首領轄有固定的教區領地(白山派以喀什噶爾為中心,黑山派以葉爾羌為中心)。17世紀末,依禪各派為爭奪教權和擴大傳教地區發生征戰,導致社會動亂,經濟和文化遭到破壞,從而動搖了葉爾羌王朝,導致準噶爾貴族的入侵,又形成新疆歷史上的和卓封建主政教合一統治時期(1682~1759)。依禪派首領建有軍事武裝組織,統轄著包括阿奇木伯克在內的官吏,控制了新疆穆斯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清朝統一新疆後較長的時期,依禪派和卓家族在中亞浩罕貴族軍事力量的支持下屢起叛亂,對國家的同意曾構成嚴重威脅。
依禪派在新疆維吾爾、哈薩克、烏茲別克、柯爾克孜以及回回等民族中廣為傳播,影響較大。新疆依禪派領袖阿帕克和卓亦曾到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傳教,是中國內地伊斯蘭教蘇菲各門宦重要淵源之一。在現代新疆維吾爾等民族中,以納格什班底耶為主的依禪派組織,包括不同時期傳入的虎非耶、嘎迪林耶、哲赫林耶、契斯提耶、斯拉木耶、蘇哈拉瓦迪耶、伊瑪目·蘭巴尼等支系的流派,仍有著眾多的信徒。
在納格什班迪耶教團發展到第三代大依祥和卓阿赫拉爾(?~1490)時,他就以宗教領袖身份參與中亞海珊王朝宮廷政治活動,獲得很高的聲望,而且據有眾多的土地和財富。至第五代大依祥和卓麥赫杜姆·阿扎姆(1461~1543)時,以納格什班迪耶教團為主的依禪派巳成為中亞占統治地位的宗教組織的社會力量.從阿赫拉爾開始,該教團通過加強與東察合台系王朝的政治關係打開了向中國新疆傳教的大門。麥赫杜姆·阿扎姆於1533年後親自到新疆喀什、葉爾羌等地宣教,獲得成功,從而為依禪派在新疆的傳播打下了基礎。麥赫杜姆·阿扎姆去世後,其於嗣為爭奪宗教繼承權發生分裂。幼子伊斯哈格(?~1599)另立門戶,稱“伊斯哈格耶”,並在1580年來到新疆,在葉爾羌汗國馬哈茂德汗支持下擴大本派勢力,逐漸取代了原亞薩維教團與烏瓦伊西耶教團的優勢地位.同伊斯哈格相對立的是其長兄依禪卡朗,其追隨者稱為“依禪卡朗派”,原詞為“伊沙尼耶”(Ishaniya,即依禪的勢力範圍),漢譯“依禪派”。該派在中亞布哈拉、撒馬爾罕以及阿富汗均有傳播。1620年,依禪卡朗之第四子穆罕默德·優素福進入中國新疆喀什噶爾傳教,從此開始了依禪卡朗與伊斯哈格兩系和卓及其領導的白山派黑山派在新疆長達300年之久的宗教政治鬥爭,對新疆社會歷史影響巨大。至近代以來黑山派與白山派間的教權角逐方告平息。由於早期教團紐帶的鬆弛,導致各個有實力的依禪形成各自獨立的蘇菲主義分支組織,通稱為依禪派,分布於南疆和北疆部分地區。

教義

新疆依禪派在教義上遵奉遜尼派教義,教法上堅守哈乃斐學派傳統規定,宗教思想上與蘇菲派基本相同。同時,也吸收了什葉派和該地區某些民族傳統中的宗教因素。喀什噶爾和卓家族各支系依禪派組織,在道乘上均淵源於中亞納格什班迪耶教團,其教義以認主獨一論為基礎,奉行“修道於眾,巡遊於世,謹慎於行,享樂於時”的原則,其各分支在修道方式上仍各具特點。17世紀新疆依禪派有“依乃克耶”、“伊斯哈格耶”、“達瓦尼耶”和“米斯克耶”等4個門宦組織,其中“依乃克耶”、“米斯克耶”保持著虎非耶默誦“迪克爾”的儀式,“伊斯哈格耶”則採用了高聲誦念的哲赫林耶儀式。依禪派重視什葉派推崇的伊瑪目教義與賽義德身份,突出阿里之子海珊的伊瑪目地位和作用,提倡尊崇“吾里”。在節日禮儀方面,除舉行伊斯蘭教開齋節古爾邦節活動外,還重視什葉派的“阿舒拉節”。依禪卡朗派朝謁喀什噶爾的哈茲拉特麻札,與之對立的伊斯哈格派則以葉爾羌的阿爾騰麻札為朝謁地。有的也在葉爾羌的乞里坦七和卓麻札祈禱、誦經。在組織上,依禪派各組織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德爾維什(Darwish)與海蘭答爾等苦修者的活動。依禪派活動的場所除麻札外,主要是罕尼卡(Khaniga,即道堂),各個組織都有其固定的活動時間和特定的靜修及念“迪克爾”儀式。有的依禪派在舉行集體念“迪克爾”時還伴以宗教音樂和舞蹈。有的依禪派還規定有遵守的原則、戒律(如虎非耶的依禪信仰三原則與依禪八戒律)和修煉階梯(如戛迪林耶的依禪修煉十律)等。在吸收新教徒時舉行專門儀式,在授權傳教者時要發給專門的“證書”(即伊爾夏提納麥),依禪派還根據修煉的程度,分為不同品位,最高品位曰“古土布”(Qutb,即宇宙的中樞),只有宗教首領和高足弟子才能獲得。依禪派的教職次第有;依禪(即首領和導師)、謝赫(即長老,原先地位與依禪相似,現大多為麻札管理人)、哈里發(即依禪助手或代理人)、蘇皮(即修煉弟子)、阿皮孜(即舉行宗教儀式時的誦經弟子)、布維(即女誦經弟子)、穆里德(即一般信徒)。依禪與謝赫職位一般實行世襲制度。在清代,“世襲的謝赫”曾高於一般阿旬、毛拉的教職。依禪派首領自稱聖裔(賽義德或和卓)而博得教徒的尊崇,並能以預見未來和顯示某種“跡象”吸引信眾。

制度

在新疆伊斯蘭教史上,依禪派還在政治、經濟上享有特權,形成具有政教合一性質的制度。在16~17世紀,依禪派首領與東察合台後裔汗國統治者們結成政教聯盟,歷代汗王依靠依禪派首領的支持鞏固其政權,曾賞賜給依禪派首領及其“罕尼卡”大量瓦克夫土地,賦予其賦稅豁免權和玉石加工開採權。和卓與依禪家族積累有大量財富,形成和卓封建莊園經濟。依禪各派首領轄有固定的教區領地(白山派以喀什噶爾為中心,黑山派以葉爾羌為中心)。17世紀末,依禪各派為爭奪教權和擴大傳教地區發生征戰,導致社會動亂,經濟和文化遭到破壞,從而動搖了葉爾羌王朝,導致準噶爾貴族的入侵,又形成新疆歷史上的和卓封建主政教合一統治時期(1682~1759)。依禪派首領建有軍事武裝組織,統轄著包括阿奇木伯克在內的官吏,控制了新疆穆斯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清朝統一新疆後較長的時期,依禪派和卓家族在中亞浩罕貴族軍事力量的支持下屢起叛亂,對國家的統一曾構成嚴重威脅。

分布

依禪派在新疆維吾爾、哈薩克、烏茲別克、柯爾克孜以及回回等民族中廣為傳播,影響較大。新疆依禪派領袖阿帕克和卓亦曾到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傳教,是中國內地伊斯蘭教蘇菲各門宦重要淵源之一。在現代新疆維吾爾等民族中,以納格什班迪耶為主的依禪派組織,包括不同時期傳入的虎非耶、戛迪林耶、哲赫林耶、契斯提耶、斯拉木耶、蘇哈拉瓦迪耶、伊瑪目·蘭巴尼等支系的流派,仍有著眾多的信徒。

首領

依禪(Ishan)
中亞與中國新疆地區伊斯蘭教蘇菲派首領的尊稱。該詞原系波斯語第三人稱複數代詞,意即“他們”,開始為外界對該派的指稱,後經中亞操突厥語請民族吸收轉化為對蘇菲派首領的專門稱謂。一說為阿拉伯語“伊爾沙德” (Irshad)的音譯,意為“指導”、‘師長、”、“導師”等。在中亞和新疆地區,凡蘇菲派即統稱為“伊禪派”,其首領稱為依祥。信仰什葉派伊斯瑪儀支派教義的塔吉克族穆斯林,也以“依禪”尊稱他們的宗教首領。
教派活動地區
塔吉克的宗教組織制度也不如維吾爾等族那樣嚴密。宗教的首領“依禪”自稱是“聖人”的後裔,職位世襲。但是他們所管轄教徒的數量和在教派內的威望是各不相同的。教徒世代信從某一依禪及其繼承者。依禪在教徒比較集中的鄉村,委任當地的一個信徒為“海力派”,作為自己一部分活動的代理人。由於依禪沒有固定的教區,因此有些鄉村因為教徒分屬幾個依禪而出現一個鄉村有幾個海力派的現象。此外,還有宗教職業者“卡孜”掌握著宗教法律,“阿姆蘭”則是主持節日宗教活動的,他們都在一定地區內進行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