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廣播電視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廣播電視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政府主管廣播電視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廣播電視局
  • 所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 地點:伊寧市史達林街5巷9號
  • 職責: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
機構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地址

伊寧市史達林街5巷9號

主要職責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指導自治州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二)貫徹落實國家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自治州廣播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三)審核並審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廣播電視節目,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自治州境內用於廣播電視節目接收與傳送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四)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運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研究廣播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五)按照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指導系統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審批申報廣播電視頻道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定自治州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六)領導伊犁人民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直屬宣傳單位,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七)指導和協調全州廣播電視系統科技研究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技術維護和管理工作。
(八)管理並指導伊犁州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塔城、阿勒泰兩地區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九)承辦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翻譯起草重要檔案和籌備組織重要會議,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負責機關秘書、議案、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服務工作;編制州直屬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各項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規劃,制定廣播電視物資供應計畫,對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監督,對基建管理和建設項目進行監督,負責廣播電視的統計工作,負責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二)總編室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有關宣傳的方針、政策。負責電台、電視台宣傳報導指導工作,會同自治州廣播電視協會組織廣播、電視評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影視劇、音像製品等文藝節目的內容進行審核,負責自治州境內用於廣播電視節目接收與傳送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及實施方案。負責自治州廣播、電視台、站的年檢工作。審核自治州境內廣播電台、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巨觀管理少數民族語言影視節目譯製工作。
(三)社會管理處
負責對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和對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及接收、引進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管理全州有線電視網路和農村廣播電視事業,負責有線電視節目頻道配置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檢查、監督直屬台、各縣(市)局、台嚴格按上級批准的頻道(率)、節目套數、語種、時間,完整轉播中央、自治區、州、縣(市)台節目,組織和管理廣播電視覆蓋工作。承辦廣播電視台(站)及設立網上播出前端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協助自治區做好縣級廣播電視台的年檢。負責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全州廣播電視的稽查工作。做好全州廣播電視記者證的審核、申領、年檢工作。
(四)科技處
制定自治州廣播電視網路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綜合管理州直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政策及管理辦法;負責組織自治州廣播電視技術交流和區內外廣播電視技術協調工作,並與自治州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事宜。
(五)保衛處協調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消防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和處置重大治安、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確保廣播電視節目及網路設施安全播出和機密要害崗位的安全,負責局機關後勤物業管理以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人事教育處(老乾處)
負責制定局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制度的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考察、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才培養等工作,承辦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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