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局
  • 地址:伊寧市阿合買提江街114號
  • 職責: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 執行:國家和自治區
機構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地址

伊寧市阿合買提江街114號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州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落實種植業、園藝業、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產業)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實施。
(三)研究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全州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按照中央規定和自治區要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流轉工作;按規定負責有關農業建設項目的管理;管理和使用農業專項發展基金。
(四)研究和制定全州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實施並管理菜藍子工程、園藝特產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源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全州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地、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制定全州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提出自治州農業產業技術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州內生產及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組織監督州內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八)承辦全州農業涉及事務和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實施與管理利用外資項目;協調管理自治州與有關國際農業組織在州內實施的項目。
(九)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等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根據規定、管理自治州鄉鎮企業管理局。
(十一)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農業局設5個職能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種植業管理處(項目辦公室)、科技教育處、農村經濟體制與法規處(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老幹部工作處。
機關行政編制,處室辦公室職數8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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