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封爵制度

中國古代封爵制度

中國古代君主授予貴族和功臣爵位的制度。它是歷代君主為鞏固其統治地位,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係而實行的一種封建等級制度。爵位是表示貴族或功臣身份、地位的稱號,分為不同的等級,有些爵位可以世襲。受爵後通常可得到食邑或相當數量的財富。封爵制度在中國古代數千年的歷史中有相當大的發展變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古代封爵制度
  • 外文名:The ancient China knighthoods system
  • 所屬國:中國
  • 類型:封建等級制度
  • 背景:奴隸制社會與封建社會
  • 作用:確立等級
起源,制度,爵位與官職,

起源

中國古代封爵制度起源於何時,學術界尚無定論。傳統的看法認為起源於夏代,但這種看法已被否定。還有一種看法認為起源於商代。商代疆域分為內服與外服。內服由商王直接統治,外服則分給侯、伯等,分封就是最初的封爵。另一種意見認為,商代的分封並不等於封爵。有人認為,商代封爵主要有婦,子,侯,伯,亞,男,田,方八種,少數得到“婦”封號的王的妻子有分封領地,應到自己的分封領土進行治理(武丁六十多位妻子中只有三人得到“婦”的封號),是母系社會遺留下來的痕跡,而“子爵”封號也是只有少數兒子才能得到,“侯”“伯”爵位主要是冊封親信功臣,領地多在王朝外圍,“男”,“田”爵位冊封給農事監察官,只在卜文少有出現,而“方”則是冊封商王朝以外的部族首領。侯與男並無嚴格區分,也無等級之別。即使到了西周,公、侯、伯、子、男也只是國君的通稱,並非爵祿。直到戰國時代,才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實際上,封爵制度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不同的看法主要由於所取標準不同。五等爵制到了戰國時期方才完備。

制度

封爵制度宗法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最初的受爵者僅是王族。《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戰國時期,秦國從商鞅變法以後,取消王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賞功勞(主要是軍功)。從最高的二十等到最低的第一等,依次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裊上造公士。西漢以後,皇族封爵與功臣封爵並存,一直延續到清代。
秦以前君主稱王,封爵中最高的一等為公。秦始皇稱帝,西漢以後最高封爵為王,皆封與皇子。西晉以後,皇族封爵與功臣封爵名稱合併,但最高一級的王、親王只封與皇族。至明代,在爵位中加鎮國將軍鎮國中尉等名稱。清朝皇族爵位分十四等,其中貝勒貝子滿語“天生貴族”的音譯。

爵位與官職

爵位與官職有一定關係。西周所封公、侯等爵,對周天子稱臣,在封國內就是君主,官爵合一。此後,總的趨勢是官與爵逐漸分離,但在某些時期仍有例外。西漢、西晉及明朝初期,宗室王在封國內有軍事、行政權,勢力逐漸膨脹,先後釀成“七國之亂”、“八王之亂”、“靖難之變”等,嚴重威脅著皇權。在其他時期,爵位只是一種榮譽稱號,因其與皇帝關係的親疏(皇族封爵)及功勞大小(功勳封爵)而有高低之分。
爵位高低分別為:王、公、候、伯、子、男等。各朝代略有不同。
爵祿在古代往往連稱,受爵後必得祿。西周時,公、侯是封國內的君主,封國內的財政收入全歸其所有,但公、侯要對周天子承擔鎮守疆土、交納貢稅、朝覲述職等義務。以後封爵都有一定食邑,但不是自己徵收,而是由王朝撥給。後來食邑變成了一種虛名,只有在爵位前加所謂“食實封”若干戶,才能享有相應的封戶租稅,或從國家領得一定封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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