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士

公士

公士,漢語詞語,意思是官之士,公家之士;公正之士。也是一個爵位名。

爵位名中,公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一級,即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須服役,僅身份略優於無爵之人。《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可享有歲俸約五十石,同時另有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士
  • 外文名:The male scholar
  • 詞語解1:在官之士;公家之士
  • 詞語解2:公正之士。
詞語解釋,公士 - 詳述,

詞語解釋

(1).在官之士;公家之士。《儀禮·鄉射禮》:“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賔。” 鄭玄 註:“公士,在官之士。”《禮記·玉藻》:“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 孔穎達 疏:“公士擯者,謂正聘之時則用公家之士為擯。”
(2).公正之士。《荀子·不苟》:“有通士者,有公士者……不下比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分爭於中,不以私害之,若是則可謂公士也。” 楊倞 註:“謂於事之中有分爭者,不以私害之,則可謂公正之士也。”
(3).武功爵名。 戰國 時 秦 商鞅 變法,制訂二十等爵,用以獎勵軍功,“公士”是其中最低者,僅高於士卒。 漢 同 秦 制。後代亦或沿用。《商君書·境內》:“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也。”《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級曰公士。” 顏師古 註:“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北史·魏紀三》:“秋七月癸丑,以皇太子立,詔賜人為父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續資治通鑑·宋太宗端拱元年》:“丙申,賜諸道高年百二十七人爵為公士。”
(4).複姓。 漢 有 公士不害 。見《通志·氏族四》。

公士 - 詳述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一級,即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須服役,僅身份略優於無爵之人。《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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