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夫

官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尊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官大夫
  • 定義: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
  • 受田數額:7頃
  • 宅地的標準:7宅
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為7頃(受田數額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