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姓十家

七姓十家

七姓十家,為唐朝時山東地區的幾個世家大族,由北魏“四姓”、“五姓”發展而來,為唐代社會影響力最大、最具清望的幾個世家大族,地位居全國甲族之首

他們分別是:“北魏隴西李寶的六子,太原王瓊的四子,滎陽鄭溫的三子,范陽盧子遷的四子、盧輔的六子、盧澤或盧渾不知几子,清河崔宗伯的二子、崔元孫的二子,前燕博陵崔懿的八子,西晉趙郡李楷的四子,共士望四十四人”,這四十四人在唐朝的後人即唐高宗所下“禁婚詔”中的七姓十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姓十家
  • 郡望:清河、博陵、范陽、趙郡
  • 郡望:滎陽、隴西、太原
隋唐時期,禁婚家,四十四子,

隋唐時期

隋唐以來,雖然門閥制度已經消失,科舉制度不斷的完善和推行,傳統的門閥家族勢力也大幅度衰弱,但山東“崔、盧、李、鄭、王”五姓士族仍具冢中枯骨餘烈,為維持門第清華,五姓著房挾家學禮法之清,鄙視他族之“濁”,恃其族望,恥與諸姓為婚,相互婚嫁自成一體,保持著自北魏孝文帝分定姓族以來天下士族首望的社會地位。
七姓十家
唐人柳芳在《氏族論》中說:“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姓,蓋不經也。”,《新唐書·高儉傳》也記載:“我(指李世民)與山東崔、盧、李、鄭,舊既無嫌,為其世代衰微,全無冠蓋……我不解人間何為重之?”,又如:“李鄭崔盧,姓之名器,千古推高,九流仰視”,“閥閱婚媾,歷世濟美;宦媾之盛,時無與倫”,“山東冠族,時謂德門;綿綿子孫,為世鼎甲”,“盧氏與崔王等五姓聯於天下 ……”,出身河東薛氏的宰相薛元超更是將未娶到五姓女列為“人生三大遺憾”之一。

禁婚家

唐貞觀十二年春,吏部尚書高士廉、黃門侍郎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奉命編撰《氏族志》,高士廉等人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積極開展工作,“遍責天下譜諜,質諸史籍,考其真假,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進忠賢,貶退奸逆,分為九等。”進行排序,以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的黃門侍郎崔民乾為天下第一門第,“崔、盧、李、鄭、王”五大氏族名列前茅。唐太宗看了初稿後大怒,為了維護皇室榮耀,唐太宗利用政治權力干預,下令重新排序,“以皇族李氏為首,外戚(長孫)次之,降崔民乾為第三。”,然而朝中如魏徵房玄齡李績等名臣依舊爭相與山東士族為婚,由是舊望不減。
莫高窟壁畫:都督夫人太原王氏禮佛圖莫高窟壁畫:都督夫人太原王氏禮佛圖
唐高宗時宰相李義府門第寒微,為其子與山東士族攀婚遭到拒絕,因此懷恨在心,附和許敬宗之議,上告高宗,慫恿高宗下詔禁止他們相互聯姻,為鞏固關隴統治集團,唐高宗下令:“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但這實際上沒有達到效果,“男女皆潛相聘娶,天子不能禁 ”。高宗的禁婚詔反而抬高了山東舊族的身份,“其後天下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皆稱“禁婚家”,益自貴。
七姓十家不僅蔑視諸姓,即使皇室也不能入其眼 (皇室雖自稱出自隴西李氏,但受懷疑,且有胡化之風,不為崔盧所重)。唐文宗時,皇帝向宰相滎陽鄭覃求婚,希望鄭覃能把孫女嫁給皇太子,但鄭覃寧可把孫女嫁給時為九品官的崔皋。為此文宗感嘆到:“民間修婚姻,不計官品,而上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顧不及崔盧耶?!”即使是到了文宗時代的晚唐,人們的門閥觀念不僅沒有減弱,相反更為嚴重。
《唐語林》記載:“清河崔氏亦小房最著,崔程出清河小房也……程累郡無政績,小杜相聞程諸女有容德,致書為其子讓能娶焉。程初辭之,謂人曰:‘崔氏之門,若有一杜郎,其何堪矣?’而杜相堅請不已。程不能免,乃於寶應諸院取一娣侄嫁之。” 小杜應當指唐懿宗時宰相杜審權,出身於關西六姓(韋裴薛楊柳杜)之一的京兆杜氏,社會地位並不低,然而仍被崔程所嫌棄,可見其門第觀念之深固。士族在通過科舉獲得政治地位的同時,仍然沒有放棄通過婚姻強化門第觀念及彰顯其獨特性。因此,婚姻的門第觀念一時間還難以打破和逾越。
鄭仁表“文章世上爭開路,閥閱山東拄破天”,亦常被視為唐中後期士人對門第婚姻充滿了嚮往之情的寫照。

四十四子

隴西李氏李寶之六子:李承李茂李輔李佐、李公業、李沖
太原王氏王瓊之四子:王遵業王廣業、王延業、王季和。
滎陽鄭氏鄭溫之三子:鄭曄、鄭恬、鄭簡。
范陽盧氏盧子遷之四子:盧淵盧敏盧昶盧尚之
范陽盧氏盧輔之六子:盧靖、盧琇、盧璧、盧同
范陽盧氏盧渾或盧澤、盧溥諸子:盧煥
清河崔氏崔宗伯之二子:崔休崔夤
清河崔氏崔元孫之二子:崔亮崔敬默
博陵崔氏崔懿之八子:崔連、崔琨、崔格、崔邈、崔殊、崔怡、崔豹、崔侃
趙郡李氏李楷之四子:李晃、李䒩、李勁、李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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