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B簽證

L-1B簽證是為跨國公司將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送到美國運用專業知識對公司的運營進行指導而設計的。什麼是專業知識?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L-1B申請常常收到移民局的提交證據要求(RequestforEvidence)。“專業知識”在移民局發布的L-1備忘錄中是這樣描述的,專業知識是個人擁有的關於作為申請人的跨國公司的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管理等方面以及它們在國際市場的運用的特殊知識;或者關於該跨國公司運營和程式上的高級知識或者專長。並且移民局還羅列了一些職業,比如建築師,工程師,律師,醫生,外科手術醫生,各種教育機構的老師,但不僅僅限於這些職業。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建議L-1B的申請人諮詢專業的移民律師以更好的準備相關的證明以避免移民局過多的REF要求,延長簽證的申請時間。與L-1A相同,L-1B也可以用於籌建美國關聯公司的辦公室。無論是L-1A還是L-1B,受益人來到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後依然必須從事經理級高管或者專業知識的指導工作。 申辦這種簽證對跨國公司和L1B受益人都有一定的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L-1B簽證
  • 類型:跨國公司簽證
  • 用途:在美國工作、居留
  • 申請對象:需調往美國公司工作專業技術人員
  • 簽發機關:移民局
公司要求,受益人要求,

公司要求

1、在中國有正常運作的母公司,業績良好;
2、母公司有必要在美國設立分公司,並開展國際性業務;
3、在美國開設的分公司,必須存在與中國母公司業務上的聯繫;
4、必須在美國當地雇用當地人,以創造就業機會;
5、遞交L-1B申請的公司必須“跨國”,即美國公司必須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資企業或關聯公司。

受益人要求

1、L-1B簽證受益人必須在過去的三年內在海外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注意,這裡的三年是指遞交L-1B申請之前的三年時間。連續工作一年是指這三年內任何一年的連續工作。
2、L-1B簽證受益人必須臨時派到美國為同一公司工作。如果選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不能申請L-1B。
3、L-1B簽證受益人必須對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有特殊專門技術知識,而且這種專門技術知識在美國無法獲得。
L-1B簽證沒有名額上限,不受法定流行工資的限制,不要求跨國公司的外籍專業技術人員有任何教育背景或學位。只要公司在美國發展需要多從海外派遣精通本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來美國工作,就可以申請很多L-1B工作簽。但持L-1B簽證的人數多少應與公司的規模相稱。
持L-1B簽證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請職業移民。他們的移民申請需要通過勞工部認證的勞工紙申請程式,在勞工紙獲得申請後再遞交I-140申請。因為受移民排期的限制,持L-1B簽證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等待自己的移民優先日期排到之後才能遞交I-485申請。因為很多海外派到美國工作的L-1B簽證持有人多按第三優先類遞交申請,他們的移民排期一般很長。這對L-1B持有人不利,但對跨國公司留住自己培養的專業技術人員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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