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

L1簽證

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它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美國作為世界經濟第一強國,每年都吸引著大批移民和訪問者。作為一個移民組成的國家,美國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接納移民的能力和對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簽證
  • 外文名visa
  • 一種手續:允許出入境
  • 目的: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
基本信息,分類,問題匯總,優勢,申請綠卡,必備材料,建議材料,申請條件,申請流程,

基本信息

L1簽證適合於中國各類企業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的經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中國企業需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美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後者簽發給其專業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親屬,法律允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隨行。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教育福利。
L1A跨國公司經理簽證是近年來接受最多的簽證之一,申請人的主要條件是必須是中國企業的領導人或相當於經理級的行政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門的經理,如財務部經理、業務部經理等等)。只要這些人員在申請L-1簽證之時,已在中國公司內部擔任以上職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開始在美國做生意,即可開始辦理L-1的申請。
L1A簽證在申請時為非移民簽證,但是,按照美國移民法有關條文的規定,L1簽證的持有人以及家屬,在一定的期限內可以轉換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中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請人是接受中國總公司或母公司的調遣,前往美國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國沒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總公司或母公司需要從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開始。在美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後,上述兩種公司人員均可依法向美國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即人們通常所講的"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當申請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其隨行家屬亦可同時獲得綠卡。

分類

L1-A
L1A:跨國公司經理及主管人員簽證
美國L1-A簽證概述
美國L-1A簽證是美國非移民簽證種類之一,主要發給外國跨國公司在美所設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申請程式是先經美國移民局批准,美駐外使領館憑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發籤證。移民局的批准函並不意味著必定能取得簽證,更非工作許可。申請人無論是 在美國或中國申請的批准函,都必須由本人持該函(不能郵寄)到指定的美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取得簽證後,方可赴美工作。根據美勞資就業法規定,持L-1A簽證者所在公司應有一定的規模,僱傭一定數量的當地雇員,有業務契約往來,有銀行往來帳戶及年度財務報表並依法納稅等。
滿足條件
(1)有較高的身份(經理以上高層人員,而非中層管理人員,即非一線經理。中層管理人員應申請L-1B或H1B簽證。)
(2)有權聘用和解僱公司人員。
(3)有權使用公司的資金。
(4)有權簽署契約。
L-2
L-2 家屬同行簽證
L-1 簽證 人員的家屬(配偶和 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 L-2 的身份,跟隨來美國。辦理相關手續後, L-1簽證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並可享受本地學費。這對重視教育的華人很有吸引力。 2002 年新的法律還允許 L-1簽證的配偶 L-2 在美國申請工卡 ,合法工作。

問題匯總

  1. 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美國L1簽證是否屬於第一優先類?
    外國人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後,除了以家庭團聚、投資(通常不少於50萬美元)等類別申請綠卡外,對大部分人來講,最常用的途徑都是通過職業移民來申請永久居留。而美國的職業移民政策從巨觀上來看,以吸收各國優秀人才和保護本國勞工市場為宗旨。可身居第一優先類的人為數不多,他們申請綠卡也無須獲勞工部批准,而大多數人都只能進入第三優先類。第一優先類的配額一般用不完,而第三優先類的配額常年不夠用。持L1簽證身份的跨國公司經理人被視為第一優先類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的移民政策是把促進美國商業活動的國際化同吸收外國優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
  2. 在申請L-1非移民簽證時申請者是否因有移民傾向而受到拒簽?
    非移民簽證實質上是對在美國從事臨時活動的臨時簽證,而不是在美國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因此,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先決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不得懷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即通常稱為“移民傾向”。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只有L1和H1B這兩種不把“移民傾向”作為審核條件。也就是說,L1簽證申請者在境外申請簽證或在境內申請轉換身份時,可以合法地懷有雙重企圖,即先取得有限期的臨時居留,再根據情況和需要取得無限期的永久居留。從申請實踐上來看,L1申請也幾乎沒有因為“移民傾向”而受到拒簽的。

優勢

其一.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這些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中美貿易聯繫的加強,中國企業為提高公司的行銷渠道,並大力發展連鎖公司,在美國設立分公司的中國企業不斷增多;而且設立跨國分公司不一定非要是大型國營企業,私人或者中小型規模的企業都可,這成為L1簽證申請靈活性的一大優勢。
其二. L1簽證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所以簽證官不會以此為理由拒簽;
其三. 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費教育和福利。
其四. 對於想讓孩子到美國接受高質量的教育的家庭來說,本項目有很大的優勢是到美國以後本簽證可以轉學生簽證,從而解決了一個去美國留學最大的問題--留學簽證簽證率低;入境美國後孩子在選擇學校方面等還可以享受同綠卡持有者同樣的福利待遇。辦理L1簽證成功後,父母可以不在美國辦理公司,隨同孩子一起赴美,因為入境後轉成學生身份很容易,亦可申請好的大學。
其五,L1簽證不像工作簽證H1B那樣有名額限制,所以,不論美國經濟好壞,L1簽證均不需要抽籤或者名額等待等問題。
其六,L1簽證人員的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L2的身份,跟隨來美國。辦理相關手續後,L1簽證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並可享受本地學費。這對重視教育的華人很有吸引力。此外,2002年頒布的法律還允許L1的配偶在美國申請工卡,即可合法工作,這是L1簽證相比其他簽證的又一大優勢。由此可見,L1簽證即可解決自己商務往返身份問題,還可解決配偶子女的身份、就業和求學等問題,申請美國L1簽證的意義已經超越了其簽證本身。
其七,最後也是最大的一個優點,L1簽證可以分為多次往返簽證或一次性簽證,L1來美後,可在一年後申請第一優先移民,不需要經過複雜的勞工證批准,也不需要綠卡排期的等待,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名額限制。所以,L1簽證不僅僅是企業界人士和相關人員來美的捷徑,還為取得綠卡另闢蹊徑。

申請綠卡

外國人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後,除了以家庭團聚、投資移民EB5等類別申請綠卡外,對大部分人來講,最常用的途徑都是通過職業移民來申請永久居留。而美國的職業移民政策從巨觀上來看,以吸收各國優秀人才和保護本國勞工市場為宗旨。可身居第一優先類的人為數不多,他們申請綠卡也無須獲勞工部批准,而大多數人都只能進入第三優先類。第一優先類的配額一般用不完,而第三優先類的配額常年不夠用。
持L1簽證身份的跨國公司經理人被視為第一優先類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的移民政策是把促進美國商業活動的國際化同吸收外國優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說,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L1簽證是唯一得到特殊對待的。
非移民簽證實質上是對在美國從事臨時活動的臨時簽證,而不是在美國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因此,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先決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不得懷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即通常稱為“移民傾向”。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只有L1和H1B這兩種不把“移民傾向”作為審核條件。也就是說,L1簽證申請者在境外申請簽證或在境內申請轉換身份時,可以合法地懷有雙重企圖,即先取得有限期的臨時居留,再根據情況和需要取得無限期的永久居留。從申請實踐上來看,L1申請也幾乎沒有因為“移民傾向”而受到拒簽的。
同其它簽證相比,以L1身份申請永久居留,在申請程式上較為簡單,也無須提供各種複雜的材料。也就是說,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進入美國該公司工作後,其所任職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隸屬關係不變並保持運營,一年後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在提出申請時,即不用通過申請永久勞工證的複雜程式,也無須提交額外的個人材料。按照這一程式可以說以L1身份申請綠卡是一個自然進程。
最後,取得綠卡的等候時間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優勢。在美國,除了美國公民的配偶、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之美國公民的父母申請綠卡不受配額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請,從家庭團聚到難民,均受配額限制。這種配額從一千名到幾萬名不等。申請人在申請獲準後根據不同的類別,其實際獲得綠卡的等候期可以從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長短取決於該類別獲得的配額之數量以及申請人的多少而定。根據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屬移民配額中,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類名額最大,每年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規定的因抗拒強迫性人口政策申請庇護類名額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類配額雖然最大,但因符合條件者多,還有國家和地區的限制,因此在亞洲地區等候期最長者可超過十年。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雖然名額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條件者少,因此幾乎歷年來名額用不完。作為被歸入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獲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獲得綠卡。同需要等候數年甚至十年的移民類別相比,L1類別顯示了非常大的優勢。
由此可見,從申請到簽證,從簽證到永久居留獲得綠卡,美國L1簽證類別可以說是集所有非移民簽證之有利處於一身的唯一簽證。正是這些有益之處,L1簽證近年來成為各國工商業者赴美國居留的首選簽證。

必備材料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在面談時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護照:如果您的護照將在距您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或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簽證簽發頁, 請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2. 一張照片: 於6個月內拍攝的5厘米X5厘米見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照片的電子文檔要上傳的DS160表的網頁。
3. 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實業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分行支付簽證申請費938元人民幣(此金額會不時有變動,請注意查實。)。請注意申請費一旦支付即無法退款,即便申請人被拒簽或放棄申請。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時出示申請費收據原件兩聯。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國政府贊助的簽證申請人可以免交申請費。
4. 填寫完畢的DS-160非移民簽證申請表(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均須填寫)。
5. 商委備案:《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建議材料

除上述必備材料外, 某些類別的簽證還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檔案。您準備好這些材料了嗎? 請注意下列檔案並非毫無遺漏,在面談時出示下列檔案也並不能保證您獲發籤證。
I-797批准函:I-797批准書原件以及您的僱主在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事物辦公室遞交的工作許可申請書複印件
工作/研究計畫:有關您在美期間將要從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詳細描述
個人簡歷:詳細描述您過去在學術和工作方面的經歷,包括一份所發表文章的清單

申請條件

1. 必須在國內有公司,公司必須是正常運行的,一般註冊時間不低於兩年、沒有行業的限制;
2. 申請人在中國公司任職一年以上、必須是公司管理層的員工(不提交個人所得稅);
3. 以中國公司的名義到美國註冊分公司,派遣公司員工到分公司管理業務。
L1簽證有效期是七年,一年以後可以申請綠卡

申請流程

L-1簽證又分為L-1A和L-1B兩種。前者是簽發給赴美國分機構的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後者簽發給專業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為五年。其專業人員在美國如果晉升為經理或主管,其居留期可升為七年。但無論是持L-1A或L-1B,在美國都是代表其國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開業務,其家人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隨行,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公立教育及福利。
1. L-1簽證的申請必須首先由準備調派雇員的外國母公司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向移民局提出陳情申請。這些在美國的分支機構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資公司,但其同海外母公司必須有前述隸屬關係。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沒有分支機構,則可成立新公司,以該新成立的美國公司作為陳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美國公司的有關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關材料、兩者隸屬關係的證明材料以及申請人個人材料這四類。
2. 所需申請檔案均一式兩份,全套寄往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進行審核。
3. 美國公司向移民局的陳情申請獲準後,將發出I-797批准通知,申請材料全套副本將由全國簽證中心寄往I-129表上指定的海外使領館。
4. 申請人即可憑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關材料向境外使領館申請入境簽證。
5. 申請人在當地使領館進行簽證面試, 領事在審核簽證申請時,考慮的重點是申請人的海外母公司的狀況和申請人是否具備在美國公司工作的能力。
6. 如果領事在這兒方面感到滿意,簽證即可獲準。
7. 簽證申請獲準後,即可赴美工作。簽證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第一次通常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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