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學院

香港警察學院

香港警察學院(Hong Kong Police College,簡稱HKPC),前身為警察訓練學校(Police Training School,簡稱PTS),古稱警察學堂(Police College),隸屬於香港警務處人事及訓練處,是警務處的主要訓練培育機構,香港警察學院不單為到新入職的或是在職各職級的警務人員提供訓練,同時亦為其他香港紀律部隊、香港政府部門、海外執法機關以至國際刑警提供訓練課程;部分教官亦獲得邀請為國際刑警組織警察培訓專家小組的人員。負責絕大部份有關訓練及進修的事宜,以警察學院及大學混合的模式運作,是香港紀律部隊中唯一授予專上教育的學院,被視為世界上最優秀的警察學校之一,且是多國警察廣泛研究和仿效的對象。香港警察學院的現任校長是警務處助理處長鄭仕廉。

至2008年創校60周年,逾51,000名學習警員和逾6,400名見習督察在此接受過訓練,並且宣讀香港警察誓詞[2]。當學習警員和見習督察完成所有訓練後便會舉行結業會操,成為具有執法權力的警務人員,投效香港社會,執行警察職務。

2016年1月10日,香港警隊特別任務連(飛虎隊)示範表演營救人質。慶祝學院成立十周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警察學院
  • 外文名:Hong Kong Police College
  • 創立時間:1840年
  • 架構結構:基礎訓練、學院行政、研究中心
  • 學校宗旨:一個抱負、一個使命
  • 地理位置:香港
學院歷史,警察學堂創立,多次遷移,學院改革,學院升級,架構組織,辦學宗旨,學院校區,學校評定,課程訓練,學警訓練,見習督察,策略交通,偵緝訓練,步操教官課程,體能訓練教官,體能訓練進修,流動戰術教,初級指揮課程,中級指揮課程,高級指揮課程,國際警務發展,獎項設定,合作交流,軼事,題材作品,

學院歷史

警察學堂創立

香港警察訓練可以追溯至警隊成立初期的1840年代,當時的訓練基地位於大館舊中區警署)3樓。1893年,梅含理出任警察隊長期間創立了警察學堂,規定每名獲聘者必須在學堂接受訓練後,方能成為警務人員。

多次遷移

1930年代,警察學堂位於旺角警署。1940年代,警察學堂位於赤柱聖士提反書院附屬國小現址;當時由師爺教授法例,由英國軍隊少校操練。第二次世界大戰展開後及香港淪陷前,香港社會急須大量警務力量維持香港治安,警務處因時制宜,將學習警員原來6個月的訓練濃縮至5個月。香港重光後,幾經演變及發展,黃竹坑警察宿舍於1948年被改建為警察訓練學校。

學院改革

2002年,一系列改善警務處的培訓的計畫被提出,計畫建議重組訓練部,加強課程內容、完善教學模式、提升學習質素及確認學歷水平,為警務人員提供更高質素的培訓。
香港警察學院大門香港警察學院大門
同年年初,訓練部作出全面性檢討,提出將警察訓練學校升格為警察學院的初步建議。幾經研究,訓練部最終制訂了一份具前瞻性、為期10年的發展計畫,分兩階段同步進行。
翌年3月,訓練部公布了《探討建立警察學院,成為一所卓越警察訓練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改善警務處的培訓的計畫,建議重組訓練部,與香港專上學院合作,及成立香港警察學院。為進一步提供專業化的警察訓練,警察學院在成立時透過公開投標程式揀選了香港公開大學作為合作夥伴,共同提供學習警員訓練課程。2005年10月,警務處與香港公開大學簽署契約,在學警基礎訓練課程共同開辦社會科學和警務心理學相關課程。

學院升級

經過多年籌備,香港警察學院於2006年1月1日成立。學習警員在接受訓練期間,獲邀使用香港公開大學院內設施,畢業後可以獲得香港公開大學頒發執法及保全管理證書,而且可以涵接香港公開大學所開辦的其他深造課程以至更高學歷課程,並且獲得優待豁免30學分,藉此鼓勵警員持續進修。
香港警察學院
期後,為進一步加強專業化的訓練及培養終身學習的文化,警察學院決定與大學的合作關係擴大至見習督察訓練課程。同年,學院名譽顧問及導師計畫開始,目標是吸納警務處內外的專家分別出任顧問和導師,為警察學院提供專業意見及進行培育訓練事務,領域包括領導及策略管理、體能、法證科學中的檔案鑒辨、法律及法庭程式、輔助醫療、社會科學、政治科學、談判技巧及心理學等。
2007年,兩間電子學習室在香港警察學院設立。
2008年5月,警務處舉辦新一輪招標,以揀選合適的大學共同提供訓練課程予學習警員及見習督察,香港公開大學再次被揀選為合作夥伴,有關計畫為期3年。合作計畫包括見習督察於完成訓練後,獲得香港公開大學頒發50學分以修讀執法及保全管理社會科學榮譽學士課程(160學分)。
當畢業見習督察通過督察級第二級標準考試,及在考試合格後累積兩年年資,就會再次獲得公開大學頒發30學分,以至獲頒發學分總數達80學分,以修讀榮譽學士課程。與一般香港公開大學學生不同,見習督察在修讀該課程時可以節省約7萬港元學習費用,並且能夠縮短達3年的修讀時間。此次計畫的落實,標誌著香港警察學院發展成為一所卓越警察訓練中心的里程碑。
2012年10月17日,額外3間電子學習室在香港警察學院設立。
為了提升效能及應付未來的培訓需求,香港警察學院於2013年4月進行架構改革。此外,香港警察學院於同年7月成立籌備工作小組,就學習警員及見習督察的基礎訓練課程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申請職業資歷評審。同時,基礎訓練中心根據質素保證程式開展檢討及修訂學習警員及見習督察的基礎訓練課程的相關事務,期望進一步提升學習警員及見習督察的能力和才幹,以達到前線警務執勤行動時所需要的職務要求。同年10月,香港警察學院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遞交意向聲明,及於2014年2月呈交評審檔案。後者因而成立了一個由英國、加拿大、澳洲及香港專家所組成的評審小組,於同年5月13日至16日親臨香港警察學院(香港仔校舍)考察。同年6月26日,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確認香港警察學院所頒發的學習警員的警務專業文憑及見習督察的警務領導及管理專業文憑均通過課程評審,兩課程分別獲認可為香港資歷架構中的第四級別(與高級文憑及副學士學位相同級別)及第五級別(與學士學位相同級別)

架構組織

香港警察學院由五個中心組成,包括專業發展學習中心、基礎訓練中心、學習發展支援中心、研究中心和學院行政中心。
  • 香港警察學院:由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出任院長(英文:Director),要就警務處的培訓及發展政策的實施向人事及訓練處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負責;由兩名總警司出任副院長(英文:Deputy Director),領導近600名教官和職員,在同一時間有逾30種不同的訓練課程同步進行。除了教官,香港警察學院至2012年年初額外有17位名譽顧問和3位名譽導師。
  • 研究資料庫及支援
  • 研究事務組
  • 警察學院圖書館
  • 駕駛訓練組,負責為警務處提供所有與駕駛相關的訓練,包括車輛結構、駕駛理論、保養知識、操控車輛基本技巧、緊急情況下駕駛、防衛性駕駛(包括緊急停車、高速倒後駕駛、尋找掩護物及逃避及處理障礙物等)、滑處理滑胎情況、滑胎情況駕駛、電腳踏車基本技術訓練、平衡控制、油門操控、手掣及腳掣運用、警察專用月台使用、公路攔截車輛訓練及障礙場駕駛訓練等等。
  • 駕駛考驗組
  • 交通訓練組,負責提供與交通事務相關的訓練,包括基礎交通實務課程、模擬交通意外現場處理訓練、交通意外調查及酒後駕駛呼氣測試訓練等;與此同時,為到交通督導員隊提供基礎及在職的訓練。
  • 發展及支援組
  • 偵緝訓練中心
  • 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前身為於1951年成立的警察駕駛學校,基地位於紅磡警署,其後經過多次遷移。於1991年,隨著港口及啟德機場的發展,遷移至粉嶺馬會道芬園(即皇家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原址)作為永久基地,占地65,000平方米,設施包括一座滑輪胎場及兩座駕駛訓練場等等。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負責為各部門警務人員提供駕駛及交通相關的訓練,同時每年檢查所有持有警察車輛駕駛牌照的人員的駕駛水平;與此同時,其亦為警務處內的政府駕駛許可證的審核及簽發單位。每年,由一名警司領導逾70名人員的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為近2,000名人員提供各種類的駕駛訓練。
  • 研究中心
  • 學習計畫科
  • 學習服務科
  • 培訓科技科
  • 考評科
  • 資訊科技學習組
  • 模擬法庭訓練組
  • 警佐訓練組
  • 警員訓練組
  • 初級警務人員發展學習科
  • 管理學習科
  • 警察行動學習科
  • 訓練統籌及聯絡科
  • 支援組
  • 行政及財務組
  • 建築物及場地組
  • 督察訓練組
  • 進修訓練組
  • 學員訓練組
  • 操練及槍械訓練組
  • 實習訓練組
  • 體能及急救訓練組
  • 基本才能訓練科
  • 學警訓練科
  • 支援科
  • 行政及支援科
  • 人力資源及財務科
  • 基礎訓練中心
  • 專業發展學習中心
  • 專項服務及才能訓練中心
架構組織架構組織

辦學宗旨

香港警察學院宗旨包括一個抱負、一個使命和五個策略目標
抱負:成為卓越的警察培訓中心。
使命:培訓專業和正直的警務人員,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策略目標:專業培訓(從整體的角度出發,策略性地提供有效和優質的培訓服務)、培訓方法與科技(靈活運用不同的培訓方法及科技,提高培訓課程的效能)、對外合作(在培訓方面,加強對外合作,互相促進專業知識,並且提升香港警隊的形象)、研究(進行與警務工作有關的研究,以提供相關的知識,協助警隊制定管理及行動方面的決策)、終身學習(在警隊內推動終身學習的文化,以應付社會不斷變遷、市民要求不斷提高所帶來的種種挑戰)。

學院校區

  • 香港警察總部:位於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政大樓20樓,設有室內練靶場、模擬法庭及警隊圖書館等設施。
  • 香港警察學院:課室、警隊圖書館、健身房、體育館、跑道、操場、室外練靶場、模擬報案室及戰術訓練大樓等。

學校評定

  • 2006年,香港警察學院自行研發的多人互動模擬系統,獲得兩項國際殊榮,包括Adobe 2007 Max Awards通訊及協作組別亞軍,以及《Training》雜誌舉辦的培訓科技套用獎“軟技能──商業模擬實況系統”組別2007年全年最佳項目。這套高度互動的電腦模擬系統,讓學習警員在虛擬環境下進行決策、協調和領導才能等方面的訓練,並大體減省成本且提升培訓效能。這套系統後來在 Brandon Hall Research 中分別獲頒發卓越培訓成就獎和最佳創意科技組別銀獎,以表揚香港警察學院在研發及套用培訓科技中的傑出成就。系統開發以來,贏取得香港及國際間6個培訓及科技獎項。
  • 2008年1月,警察學院的網上訓練管理系統正式全面推行,除提供課程資料外,更把報名及甄選等行政程式全面自動化。警察學院繼初級警務人員發展學習科的培訓課程於2003年獲頒ISO認證後,警察行動學習科的培訓課程於2009年12月獲頒授ISO 9001:2008認證,成為學院內第二個獲香港品質保證局正式認證的品質管理機構。
  • 2008年,為推廣及協調警隊內各項研究活動,警察學院推出警隊研究獎勵計畫,透過嘉許人員在警務學業方面的專業及學術研究,提升警隊的研究能力和效能。
  • 2009年,香港警務處榮獲2009年度香港最受推崇知識型企業大獎亞洲最受推崇知識型企業大獎,乃是首個亞洲及香港政府部門榮獲此獎。亞洲最受推崇知識型企業大獎是國際知名的年度大獎,目的是表揚一些以知識為主導的機構,在智慧資本和社會價值的增長上超越同儕。評審團特別讚揚香港警務處透過高層管理警員的領導,不斷培育知識工作者。評審團評定,警隊的知識管理在10方面表現卓越。警察學院研究中心主管蔡展鵬指出,評審團高度讚揚警隊整個團隊在實踐知識管理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卓有成效,其中包括:警隊能夠將其知識管理目標與機構的工作流程聯繫起來、警隊的目標、抱負及策略性計畫與其知識管理策略一致、警隊有一個清晰的知識管理框架、警隊能在極複雜的工作環境中成功推行知識管理、警隊領導層作出全面承擔和大力支持、警隊的知識管理活動能幫助警員迅速作出正確決定、警隊有各種正式及非正式的知識分享活動、警隊的知識管理已進入成熟階段—從將知識系統化發展至現今的以人為基礎的知識管理、能儲備及全面運用機構的智慧資本和有上佳的顧客為本理念,並能將理念推展至前線警員。
  • 2009年5月18日,香港警察學院於全球104個國家及地區,合共有逾44,000名會員的美國訓練及發展協會(ASTD)手上接過優質培訓發展獎項。同年全球有131家機構角逐獎項,警察學院為全球21獲獎機構之一。警察學院獲獎原因為創出新猷,將教官和臨床心理學家聚集,針對人員以改進心理才能的特殊需要。推行心理才能訓練的其中一項關鍵政策就是將實際的警務工作經驗和心理學的專門知識聯同結合起來,使警員的專業素質進一步提升。因此,警察學院分別與心理服務課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嶺南大學合作設計及發展相關的培訓材料。心理才能訓練以混合學習模式推行,當中包括課堂學習、電子學習課程及自學教材,涵蓋的8個範疇,包括情緒管理、人際溝通技巧、衝突處理、安撫受害人技巧、輔導下屬及同事技巧、處理來自警務工作的壓力、承受巨大突發事件壓力、保持健康生活模式以及查問疑犯的心理技巧等等,設計出一套獨特的培訓課程,憑創新贏得國際榮譽。
  • 2010年,警察學院製作的“Asia's Finest”短片贏得美國MerComm Awards Inc舉辦的2009至2010年 Mercury Awards 國際獎項。該得獎作品片長兩分鐘,是前任警察學院院長卓振賢博士去年參與國際刑警在加拿大舉辦的研討會時播放的短片,旨在向各國警務要員推廣香港警隊的正面形象。影片不單展示香港中西合璧的歷史文化及活潑跳脫的社會面貌,更表現出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關懷和充滿朝氣的隊伍。
  • 2011年1月17日,警察學院推出了“法庭作證”電子學習套件,用以加強對法庭的認識、預備以及掌握信心。“法庭作證”學習套件涵蓋範圍、版面、動畫設計、模擬案件以至訪問兩名高級法庭檢控主任及臨床心理學家等。課程內容深入淺出,共分為7部分,當中除基本法庭知識及出庭前準備外,亦包括個案研習等。
  • 2011年5月6日,警察學院管理學習科獲頒授ISO 9001:2008認證,成為學院內第3個獲香港品質保證局正式認證的“品質管理機構”。
  • 2012年4月3日,由警察學院偵緝訓練科與培訓科技科研究及發展的系統──“偵途”,及由培訓科技科研究及發展的數碼演示系統,在該年度的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中,分別獲得最佳公共服務套用(電子轉化)銅獎和最佳公共服務套用(小型項目)銅獎。

課程訓練

    學警訓練

    • 學習警員需要接受為期27周的留宿訓練,包括接受警政心理學、警政社會學等香港專上教育水平的學科內容,及犯罪心理學壓力管理、衝突管理、社區警政、警政與操守、警察與傳媒和心理學理論及運用等課程等等,以深化其職業訓練的實務知識和技巧。學習警員同時亦須考取急救、拯溺及槍械操作等專業資格。此外,警察學院期間不斷與其他大學合作發展心理才能訓練,過往製作了不少單元的教材,包括:輔導下屬和同事技巧及人際溝通技巧等等,全部15個單元內容如下:
    • 警隊的抱負、目標和價值觀
    • 服務質素
    • 生活模式管理及發展
    • 基本警務工作
    • 刑事司法制度,法例及警務程式(包括實況模擬訓練)
    • 警政心理學
    • 警政社會學
    • 刑事罪行及有關程式(包括法院作供技巧)
    • 滋擾及簡易罪行
    • 巡邏事故管理
    • 武力使用訓練(包括自衛術、前臂擋格及徒手博擊等等)(學習警員:94小時,包括射擊614粒子彈;見習督察:98小時)
    • 體育(包括體能鍛鍊、急救、游泳、拯溺及危機策略訓練等等)
    • 執行及管理交通任務
    • 公眾秩序及人群管理
    • 套用步操及會操(包括升降旗的技巧)
    • 成功通過者,將會獲頒發警務專業文憑(英文:Professional Diploma in Policing),即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別(與高級文憑及副學士學位相同級別)。

    見習督察

    • 見習督察需要接受為期36周的留宿訓練。全部16個單元內容如下:
    • Force Vision,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 & Values
    • Service Quality Education
    • Lifestyle Management & Development
    • Fundamental Policing
    •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Law & Police Procedures
    • Psychological Issues in Policing
    • Sociology in Policing
    • Criminal Offences & Related Procedures
    • Summary Offences & Nuisance
    • Incident Command and Management
    • Use of Force Training
    • Physical Education
    • Traffic Enforcement & Management
    • Public Order and Crowd Management
    • Applied Foot Drill and Parade
    •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 成功通過者,將會獲頒發警務領導及管理專業文憑(英文:Professional Diploma in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in Policing),即香港資歷架構第五級別(與學士學位相同級別)。

    策略交通

    • 策略交通及道路管理訓練課程(英文:Strategic Traffic and Road Management Training Course)於2012年開始由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舉辦,為期10天,內容包括道路街道設計、交通意外的管理及警務、道路安全的審核、道路工程至緊急交通管理的警務。除了警務人員外,運輸及房屋局官員亦有參與。

    偵緝訓練

    • 主條目:偵緝訓練課程

    步操教官課程

    • 步操教官課程為期兩周,訓練時間為每天早上8時至下午5時半。

    體能訓練教官

    • 體能訓練教官課程(英文:Physical Training Instructor Courses)為期6周,為定期每2年年中舉辦一次。

    體能訓練進修

    • 於2011年7月11至15日,香港警察學院支援科體能訓練及急救課舉辦了首個體能訓練教官進修課程(Physical Training Instructor Refresher's Course),旨在更新體能訓練教官對體適能的專業知識,為定期每兩年年中舉辦一次。。課程為期5天,包括理論及實踐的部分。理論部份講解運動科學的基礎知識,如運動生理學、健康評估、預防運動創傷運動處方等。實踐部份包括團隊建立、跑步訓練、健身訓練及拯溺訓練等。於課程完結前,所有體能訓練教官必須考獲由香港拯溺總會所頒授的拯溺銅章的救生資格。

    流動戰術教

    • 流動戰術教學團(英文:Mobile Training Team)由香港警察學院槍械訓練科的教官所組成,功能主要是訓練外地的教官,以及開辦辦程,交流各國警務戰術訓練的設計概念、教學理念及指導技巧。流動戰術教學團成立至2011年10月,單是中國,已經到訪過16個省會 及1個自治區,為各地公安機關訓練1,220名教官。課程為期5天,內容主要以授課、示範及模擬實戰訓練的形式來進行,包括盤問、截查、拘捕及控制可疑人士的技巧、車輛檢查、控制和處理挾持人質事件現場等。
    • 此外,香港警察學院亦有應國際刑警培訓處之邀,委派教官赴埠進行教授國際刑警。包括於2011年,香港警察學院委派在警隊專責培訓教官及主持演講技巧課程的警司羅振雄,於1月25至27日間前往法國里昂,為來自12個不同國家的國際刑警舉辦兩次的演講技巧工作坊,參加者包括了法國、義大利、奈及利亞保加利亞、巴西及俄羅斯等等。

    初級指揮課程

      中級指揮課程

        高級指揮課程

        • 高級指揮課程(英文:Senior Command Course)為期14星期,為警司級人員而設,旨在強化人員的專業才能,以應付目前和將來所可能面對的挑戰。課程首先為為期4星期的網上學習;然後是為期兩星期的課程,內容分為3個單元:自我領導及領導才能、警政概況及組織效能;課程內容包括與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合作舉辦,為期兩日的審辯式思維環節,協助學員於未來掌握決定策劃的技巧。此外,亦有邀請客席講師教授內部溝通、邀請時事評論員分析香港社會概況、邀請教授與學員討論社交媒體及顧客服務概論、邀請人力資源專家講解多代勞動人口問題,以及邀請警務人員講述社區關係等等。於2011年11月7日舉行的高級指揮課程中,除了香港警務人員,倫敦警察廳、南澳洲洲警察隊、澳洲聯邦警察、荷蘭警察學院和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警司級人員都有參與。

        國際警務發展

        • 國際警務行政發展課程(英文:International Executive Development in Policing,縮寫IEDP)為期10個月,由香港警察學院與加拿大警察學院合作舉辦,旨在發展警察領導才能,當中包括兩個網上學習階段和兩個課堂面授階段。

        獎項設定

        • 主條目:香港警察學院獎項
        • 香港警察學院每次舉行結業會操(英文:Passing Out Parade,縮寫POP)時,主禮嘉賓會向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習警員見習督察頒發獎項。

        合作交流

        • 香港警察學院一直加強與中國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和警察培訓機構的合作,藉以彼此的培訓交流及夥伴合作關係,分享知識和經驗。以下名單為已簽署交流備忘錄的單位:
        • 英國倫敦警察廳
        • 法國國家警察總局
        • 荷蘭國家警察局、荷蘭警察學院
        • 韓國警察廳
        • 泰國皇家警察
        • (泰國曼谷分院)國際執法學院
        • 馬來西亞皇家警察
        • 印尼國家警察
        • 加拿大皇家騎警
        • 澳洲聯邦警察、澳洲警察管理學院

        軼事

        • 訓練一名學習警員,須40萬港元;訓練一名見習督察,須60萬港元。
        • 於2007年至2008年年度及2008年至2009年年度,畢業率為74%。
        • 未設有金鐘招募中心前及警察訓練學校前,招募警員通常都被安排在香港市區的香港政府部門或於警署進行。以1948年為例,投考處設於油麻地東方街的青年會內,其後西區警署亦曾作為招募處。每當有招募時,投考處每日會有多達3,000人至5,000人排隊輪候。當時,有人員會安放一支竹棍懸於空中,要求投考人陸續地於其下方行過,能夠通過這支掛於5呎5吋高的竹枝的投考人,方能進入量度體重環節。
        • 於1930年代,投考警員時沒有默書程式,直接由警官面試,身體無缺者大多能夠獲得取錄。
        • 於1940年代至1950年代,投考警員的程式是先行量度身高,隨後憑著考官對投考人的印象,挑選出適合的投考人進行讀默考試,最後接受體能測試。投考見習督察的程式是要求投考人擁有中學畢業學歷,而且具備良好的英語聽講以及英文書寫能力。符合條件的投考人,會先被安排以英語進行的遴選面試,過關後,投考人會被安排進行英文筆試,部分需要處境問題。成功通過的投考人,最後需要到中環的警務設定接受體能測試。
        • 於1950年代,在檔案紀錄殘缺不全的情況下,一些人會作假宣誓冒充為前警員的身分,在香港重光後,迫切用人之際,成功混水摸魚入職。一些前員佐級人員,作假宣誓,宣稱自己為警長級。可是人才短缺的情況很快就隨著中國政治環境改變而被扭轉過來,大批人民於1948年開始來到香港,當中不乏高學歷之輩,包括很多後來加入警察隊的人員。
        • 於1950年代,男性投考人的成功率為1%,女性投考人的成功率為10%。
        • 於1970年代,投考人須要達至國小六年級的畢業程度(可是當時的新入職人員,大多達至中學會考程度以至更高學歷),及年滿17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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