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紀律部隊

香港紀律部隊

香港紀律部隊主要隸屬於香港特區保全局,傳統可分為“香港七大紀律部隊”和“香港八大紀律部隊”,其中差別主要是廉政公署,民眾安全服務隊、醫療輔助隊的不同所屬,但一般都認為統屬紀律部隊。全部包括:香港警務處香港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香港政府飛行服務隊香港消防處香港懲教署香港民眾安全服務隊、香港醫療輔助隊香港廉政公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紀律部隊
  • 外文名:Hongkong disciplined services
  • 隸屬於:香港特區保全局
  • 組成:香港七大紀律部隊和八大紀律部隊
警務處,入境處,香港海關,飛行隊,消防處,懲教署,民安隊,醫療隊,廉政公署,

警務處

香港警務處(簡稱警務處;英語:Hong Kong Police Force,HKPF)是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保全局的紀律部隊。香港主權移交前的港英警察部門成立於1844年5月1日,最初稱為香港警察隊。香港第一間警察局名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於荷李活道太平山區差館上街。香港主權移交予中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警察部門改用現名,香港警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為盧偉聰,於2015年5月4日接任曾偉雄成為警務處處長,其任期預計至2018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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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

香港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語:Immigration Department,ID),前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政府保全局轄下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紀律部門。香港回歸前稱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成立於1961年8月4日,初期主要工作是執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1965年8月1日,從香港警務處接管了羅湖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與人事登記處合併,隨後亦於1979年7月1日接管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工作。回歸後,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遊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並執行《香港基本法》內有關居留權條文等任務。而入境事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陳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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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簡稱海關;英語: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CED)是香港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其前身出入口管理處成立於1909年,初期主要負責保障稅收的工作。1949年出入口管理處與物料供應署、貿易署及工業署合併成工商署。1962年成立工商署緝私隊,1977年改稱香港海關。1982年8月1日成為獨立的政府部門。香港回歸後,海關關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2009年香港海關關長為袁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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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隊

香港政府飛行服務隊(Hong Kong Goverment Flying Service),於1993年4月1日成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個政府部門。前身為皇家香港輔助空軍,現在隸屬於保全局。現時雇有225名公務員。主要的職責是執行搜尋及拯救行動。另外,他們亦會拍攝照片供製作地圖、測量填海工程、以及支援位處偏遠山區和離島的各項政府服務。服務隊的總部位於香港國際機場的西南端。位於香港國際機場內的總部占地84000平方米,包括一幢辦公和工場大樓、一座單層的飛機庫、多座附屬建築物、停機坪和其他相關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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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

香港消防處(英文:HongKongFireServicesDepartment ,HKFS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防滅火災及救護工作。現有77間消防局及36間救護站,9,351名消防員(包括676名文職)及2,350名救護員。
香港紀律部隊
消防處前身為香港警務處轄下的消防隊,成立於1868年5月9日,初期主要負責本港的滅火工作,在火警發生時,保障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1953年7月1日,消防隊從醫務署接管了非緊急救護服務,自此所有救護資源都交由消防隊管理。1961年港府接納了副布政司戴麟趾的檢討報告,決定成立獨立的政府部門消防事務處,及後於1983年7月改稱為消防處。1992年,消防處宣布分期將非緊急救護服務交回醫院管理局醫療輔助隊負責。
而消防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消防處處長為黎文軒。

懲教署

懲教署(英語:Corr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CS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羈管和更生服務。現任懲教署署長為單日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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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隊

民眾安全服務隊是一支須穿制服並受紀律約束的輔助應急隊伍,其經費由政府支付。民安隊在編制上有3,634名成人隊員及3,232名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少年團團員。民安隊於一九五二年成立,當時是一個備戰的民防單位,經多年發展,現已成為一個服務多元化的輔助組織,在發生天災人禍時,執行各種應急服務,協助減輕本港正規部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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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隊

醫療輔助隊(英語: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AM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門,專責為香港提供義務醫療和衛生服務。其宗旨是提供最高效率和成效的醫療服務,增強常規醫療衛生服務,使香港市民保持健康和安全的生活。衛生署署長兼任醫療輔助隊總監,現任醫療輔助隊總監為林秉恩醫生,總參事為陳耀榮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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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英語: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一個專門打擊貪污的獨立執法機構,香港回歸前稱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成立於1974年2月14日,當時由於香港的政府部門貪污問題嚴重,警隊情況猶為嚴重,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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