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由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

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竹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川辦發〔2015〕95號)、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廣府辦發〔2016〕1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堅持適應需要、統一高效和專業、系統、科學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縣食安委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規則和綜合協調機制,積極推進聯席會、綜合執法、業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創新。縣級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全程監管協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生產經營、日常監管、稽查執法、事故處置等工作。各鄉鎮食安委主任一律由鄉鎮主要負責人擔任,明確責任人員,強化協調聯動。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一)完善崗位設定。進一步釐清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監管事權,形成權責清晰、力量統籌、上下協調的全縣食品安全監管格局。按照簡政放權要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明確縣與鄉鎮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劃分,合理配置和加強食品監管崗位工作力量。
(二)配足監管力量。要嚴格控制空餘編制人員的補充,通過公招或考調等方式,配齊配強具有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工作技能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統籌調整加強監管力量。各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所配備的食品監管力量要與監管對象、任務相適應,其從事食品監管的行政編制人員不得少於2人。加強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每村(社區)配備協管員1人。
(三)加強教育培訓。加強對政府分管領導、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檢驗檢測技術人員教育培訓,重點培訓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等相關知識,不斷提升相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廉潔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每年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食安委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村(社區)協管員培訓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人及質量負責人培訓1次以上,食品監管人員每年參加各類培訓不得少於40學時。
三、進一步提升基礎能力建設
(一)強化財政投入保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把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抽檢監測和投訴舉報獎勵等經費分項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足額保障並逐年遞增。其中,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經費按1千人4個批次計算(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投入經費,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按每年3000/元人補助報酬可在農村公共運行維護資金中列支。
(二)強化技術支撐。加大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力度,加快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項目建設,提升檢測能力,為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三)強化基層基礎。根據國家、省、市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要求,按照《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建設標準》及《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驗收細則》深入推進基層所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要調整支出,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基層所的標準化建設,確保2016年底前本轄區50%以上的基層所達標,2017底前全部達標。
(四)配齊基礎設施設備。將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裝備、取證裝備、快速檢測和應急處置等裝備配備經費納入財政保障範圍,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逐步配備,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及應急處置的基本需要。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制定全縣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方案,縣經濟信息化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統籌安排。
(五)深入開展示範創建。鞏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創建成果,紮實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工作,啟動食品安全示範鄉鎮、村(社區)創建活動,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示範店、示範市場工作創建,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加強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及大型超市快檢能力建設,定期定時公示快檢結果。
四、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各鄉鎮、縣食安委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青川縣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和開展好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點領域的各項專項整治。
(二)加強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和解決問題。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食品生產經營的源頭管理和治理,加強對基層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要堅決取締,對地下生產加工“黑窩點”要徹底清理,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五個一律”處理。
(三)突出重典治亂,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縣公安、司法等部門要積極介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動與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搞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配合。要進一步加大打擊的力度,研究制定更加嚴厲的打擊舉措,有重點、有針對性地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讓民眾放心,讓不法分子受到震懾,切實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
五、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
(一)健全責任體系。加快建設食品安全政府負總體責任、監管部門負監管責任、相關部門負協管責任和企業負主體責任的“四位一體”責任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履職報告、責任約談、問責追究制度。各鄉鎮要把保障食品安全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責任,推動社會共治。縣食品藥品、農業等部門要研究制定我縣食品安全年度監管計畫和重點工作安排,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縣食安委成員單位要依法履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體系建設,落實食品生產經營“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在“十三五”期間,實現特色農產品、肉及肉製品等食品可追溯。嚴格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點等登記備案制度。
(二)完善格線監管。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原則,科學構建格線化監管體系,形成上下結合、左右協調、互為補充的格線化監管格局,實現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全覆蓋、零縫隙”。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負責格線化監管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試點推進工作。各鄉鎮要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融入政府格線化管理體系之中,建立規章制度,夯實工作責任,確保職責落實到位。各村(社區)協助做好日常監管、法律和科普知識宣傳、信息收報、協助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把食品安全監管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
(三)逗硬考核獎懲。縣政府將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核心指標的考核,加強對縣級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評,對因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或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各鄉鎮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要向縣政府書面報告半年、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情況。
青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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