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內閣

阿根廷內閣,阿根廷實行總統內閣制。聯邦憲法規定,內閣由各部部長和總統府國務秘書組成,輔助總統行使職權,執行總統的命令及法律。內閣成員由總統任命,對總統負責。內閣實權不大,也不經常開會。一般情況下政府的一切決定均由總統決定,政府的決議和政令無須經內閣討論決定。如總統認為需要。可召集並主持內閣會議,討論決定某些問題。但總統的決定須有關部長副署才生效,部長對該項決定負責。部長作為內閣成員,行使下列權力:參與政治目標的決定;參與國家政策的制定;參與確定國家優先事項;參與批准國家預算;參與決定國家行政機關提交討論的問題;根據國家計畫部門的規定,參與批准各種計畫、規定和草案。1991年11月組成的新內閣由8名部長及總統府國務秘書組成。8名部長為:內政、外交及宗教、教育及文化、國防、經濟、勞動與社會安全、公共衛生及社會福利、司法等8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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