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越光

金越光(1902年10月24日—2000年),原籍浙江於潛(今併入浙江臨安縣),寄居杭州。中國文化學院政治經濟系畢業,中央訓練團黨政班第二期結業。

基本介紹

  • 本名:金越光
  • 所處時代:中國近現代
  • 出生日期:1902年10月24日
  • 逝世日期:2000年
  • 畢業院校:中國文化學院、中央訓練團黨政班
人物生廈狼雄平
金越光歷任中乘檔擔墓國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執行委員、書記長,局乎設浙乃組江省黨部浙西辦事處主任等職。抗日戰爭勝利後,當選為浙江省臨時參議會參議辯贈霉簽員,後又連選為浙江省參議員。1946年11月被推為“制憲國民大會”浙江省職業代表。1947年3月1日聘為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宣傳委員會委員。1948年當選為“行憲”第一屆監察院監察委員兼監察院交通委員會委員。1949年2月19日任蘇浙區監察委員會行署委員。去台灣後,任“監察院”監察委員,並曾兼任“監察院”程式委員會召集人及審計研究委埋章肯員會召集人。1988年7月聘任中國國民黨第十三連捉己屆中央評議委員。1993年8月被聘為中國國民黨第十四屆中央評議委員。1997年8月有聘為中國國民黨第十五屆中央評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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