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林業局

金昌市林業局

(一)負責全市林業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省上相關法規和標準、規程組織實施林業建設工作;管理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並組織開展調查、監測、評估、發布相關信息;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二)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林業局
  • 內設機構:3個
  • 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 方針:南護水源、北治風沙、中建綠洲
  • 地區:金昌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森林資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省上相關法規和標準、規程組織實施林業建設工作;管理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並組織開展調查、監測、評估、發布相關信息;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二)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三)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經濟林果、森林生態旅遊、花卉、野生動物養殖、林產品採集加工等林業產業的建設與管理;遵照執行林業產業的有關標準;指導山區綜合開發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應由市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批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督辦和查處。
(五)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工作。制定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標準、規定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保護與利用。
(六)負責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七)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八)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十)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十一)負責全市林業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級規劃的林業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承擔林區禁種鏟毒工作;協調、督辦或直接偵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導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建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林業政策的意見、建議;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及普法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林業統計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協調、監督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負責局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查處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局系統內有關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二)業務科(掛金昌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辦公室、金昌市三北防護林工程管理辦公室、金昌市防沙治沙辦公室牌子)
擬訂林業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林業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荒漠化防治、林業種苗工作;負責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和扶貧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的相關工作;負責國內外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指導市林學會的工作。
(三)林政科(掛金昌市林政稽查支隊、金昌市公益林管理辦公室、金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監測和評估;擬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承擔林地林權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利用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察、督辦和查處。負責全市公益林界定、管理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擬訂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擬訂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及民眾性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

森林資源

該局堅持“南護水源、北治風沙、中建綠洲”的方針,以生態環境建設為主體,以資源保護為基礎,以項目建設求發展,大力實施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退耕還林、野生動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北部防護林建設、“名優特”經濟林基地建設、林業“四化”建設、市區北部綠色長廊、永昌縣百里生態長廊、喇叭泉林場死亡沙棗林改造等地方林業重點工程。經過近30年的努力,全市林地面積達到359.3萬畝(不包括山丹軍馬場管理的西大河林區),比建市之初的56.1萬畝淨增加303.2萬畝,其中:有林地22.71萬畝,疏林地0.58萬畝,灌木林地265.86萬畝,未成林造林地11.3萬畝,苗圃地0.32萬畝,宜林地58.53萬畝。森林覆蓋率由1981年的4%提高到20.82%,增加了16.82個百分點。活立木蓄積由1981年的66.8萬立方米增加到177.46萬立方米,淨增110.66萬立方米。祁連山林區全部納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芨芨泉213.7萬畝荒漠植被經省政府批准成立省級自然保護區。全市有216.7萬畝人工林和天然灌木林確定為國家重點公益林,其中157.3萬畝納入中央財政重點公益林補償範圍。市區園林綠地從1987年的5362.7畝增加到12650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6.18%,綠地率從8.5%增加到33.19%,人均占有公共綠地從3.2平方米增加到了16.33平方米。這些成就的取得,極大地改善了城鄉人居條件,改善了工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環境條件,實現了金昌大地從“灰色印象”到“綠色希望”的演繹和轉變。
“十一五”期間,全市完成營造林面積23.1萬畝,其中,完成人工造林9.8萬畝,封育13.3萬畝;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77萬畝,我市的森林覆蓋率由2005年未的5.86%提高到了20.82%(主要原因是新的森林覆蓋率計算方法中將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面積納入到了統計範疇)。市區北部綠色長廊、金水湖綠化、永昌縣國道百里生態長廊、祁連山水源涵養林、大黃山植被恢復、北部沙區綜合治理、城市綠地系統建設等一批對地方環境建設具有重要影響的生態林業工程相繼實施。林業產業最佳化取得一定成效,葡萄、梨、棗、金銀花、枸杞等優質經濟林果業有了較大發展,林業產值持續增加。林業科技隊伍得到有效加強,共取得19項林業實用科技成果。建成標準化病蟲害防治檢疫站3個,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有害生物防治管理體系。林業建設不僅在數量上取得了翻番,更重要的是建設思路得到進一步明晰,建設管理水平得到有效加強,建設標準有了較大提升,建設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全市林業建設呈現跨越式發展的強勁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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