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周紀·商鞅變法

資治通鑑·周紀·商鞅變法

資治通鑑·周紀·商鞅變法》記述了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商鞅自魏國入秦,進行變法,使秦國富強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治通鑑·周紀·商鞅變法
  • 故事:商鞅變法
  • 時間:公元前361年
  • 主要人物:商鞅
原文,注釋,譯文,作者簡介,

原文

周顯王八年(庚申,公元前361年)
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衛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入秦。
公孫鞅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為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衛鞅既至秦,因嬖臣①景監以求見孝公,說以富國強兵之術。公大悅,與議國事。
衛鞅欲變法,秦人不悅。衛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甘龍曰:“不然。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俘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①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衛鞅言於秦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然後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公從之,使衛鞅將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御之。
軍既相距,衛鞅遺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為然,乃相與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襲虜公子卬,因攻魏師,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嘆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衛鞅商於十五邑,號曰商君。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復內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擊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趙良見商君,商君問曰:“子觀我治秦,孰與五羖大夫賢?”趙良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仆請終曰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諾。”
趙良曰:“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穆公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其為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五投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謠,舂①者不相杵。今君之見也,因嬖人景監以為主;其從政也,凌轢公族,殘傷百姓。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數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商君弗從。居五月而難作。

注釋

①嬖(bì)臣:受寵幸的近臣。
①輒:立即。
①舂(chōnɡ):把東西放在石臼或乳缽里搗,使其破碎或去皮殼。

譯文

周顯王八年(庚申,公元前361年)
秦孝公在國中下令說:“當年國君秦穆公。在岐山、雍地勵精圖治,向東平定了晉國之亂,以黃河劃定國界,向西稱霸於戎、翟等族,占地千里之闊,被周王委以重任,各諸侯國都來祝賀,所開闢的基業是多么偉大!只是後來歷代國君厲公、躁公、簡公及出子造成國內動亂不息,不得安寧,所以才無力顧及外事。魏、趙、韓三國奪去了先王所開創的黃河以西的領土,這是無比的恥辱。獻公即位後,平定安撫邊境,把都城遷到櫟陽,並親自前去治理,打算向東征討,收復穆公時的舊地,重修穆公時的政策法令。我想到先君的未竟之志,常常痛心疾首。現在賓客群臣中誰能獻上奇計,使秦國強大昌盛起來,我就賞他高官,封他土地。”衛國的公孫鞅聽到這道命令,就西行投奔秦國。
公孫鞅是衛國宗族旁支子孫,喜好法家刑名的學說。他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的時候,公叔痤知道他是有才能的人,但還未來得及向國君推薦重用,就身患重病臥床不起了。魏惠王前來看望公叔痤,問道:“您如果有個三長兩短,國家大事該如何處置呢?”公叔痤說:“我的中庶子公孫鞅,雖然年紀輕,卻有奇才,希望國君把國家交給他來治理,並且信任他!”魏惠王默然不語。公叔痤又說:“如果您不採納我的建議而重用公孫鞅,那就必須殺掉他,不能讓他離開魏國。”魏惠王答應後離開。公叔痤又召見公孫鞅,深懷歉意地說:“我必須先忠於君主,再照顧屬下,所以先為國君出謀劃策,再把詳情告訴你。你趕快逃走吧!”公孫鞅回答:“國君不聽從您的意見重用我,又怎會聽從您的意見殺我呢?”他最後還是沒有逃走。魏惠王離開公叔痤以後,對左右近臣說:“公叔痤病入膏肓,真是太可悲了!他先讓我把國家交給公孫鞅去治理,一會兒又勸我殺了他,這豈不是前後矛盾了嗎?”公孫鞅到了秦國,靠著一位叫景監的寵臣推薦,見到了秦孝公,並向秦孝公陳述了自己富國強兵的辦法,孝公十分高興,便和他一起商討國事。
衛鞅想實行變法改革,秦國很多人都不贊成。衛鞅對秦孝公說:“跟自己的臣民,不能考慮開創事業,只能分享事業的成功。最高尚的人不必附和世俗的觀念,想建大功的人也不必跟民眾商討。因此聖賢之人,只要能夠強國,就不必拘泥於舊傳統。”大夫甘龍反駁說:“不對。按照過去的章程辦事,官員才能熟練自如,百姓才能安定不亂。”商鞅說:“普通人只知道安於傳統,而學者們往往受所學知識的局限。這兩種人,讓他們做官守法可以,但與他們商討舊法之外開創新業的事,就不行了。聰明的人制定法規政策,愚笨的人只會循規蹈矩;賢德的人因時制宜,無能的人墨守成規。”秦孝公說:“說得好。”於是任命衛鞅為左庶長,制定變法的律令。

作者簡介

司馬光(1019年—1086年),字君實,號迂夫,晚號迂叟,陝州夏縣(今屬山西)涑水鄉人,世稱涑水先生。自幼聰慧,七歲時,以石破瓮搶救墜水兒童,傳為佳話。1038年(宋仁宗寶元元年),中進士甲科。四十歲前歷任蘇州、武成軍、鄆州、并州判官等職。四十歲召還為開封府推官,累除知制誥、天章閣侍制、知諫院。神宗即位,擢為翰林學士,力辭曰“臣不能為四六”,不獲辭。神宗任用王安石實施變法,司馬光因與變法派政見不合而又無力抗拒,力求外補。1071年(熙寧四年),以西京留守退居洛陽,築獨樂園,專意編著《資治通鑑》。哲宗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召還主國政,將新法廢除殆盡。1086年(元祐元年),拜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是年九月,卒於位,當政僅一年多。贈溫國公,諡文正。
司馬光像司馬光像
司馬光在政治上,始終與變法派對立。在為人方面,他正直磊落,務實敢言,律己嚴謹,正如其自稱:“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耳!”(《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二十八)
司馬光著述宏富,有《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續詩話》一卷,筆記《涑水紀聞》十六卷等等。其詩文集名《傳家集》,有八十卷。司馬光自謂:“光素無文,於詩尤拙”(《答齊州司法張秘校正彥書》)。這其實是他的自謙之辭。其集中存詩十四卷,共一千一百多首,其中律詩近九百首。他的詩質樸充實,不事華藻,卻又能寓情於辭,言盡其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