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現貨期權

貨幣現貨期權是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在此特定日期之前,能夠根據一定匯率水平來買或賣一定數量的即期外匯的權利。貨幣現貨期權的買者在訂立貨幣現貨期權契約時,須支權利金或稱 “保險費”,另一方面,賣者則須繳納保證金,保險意味著被要求履約時,必須負擔履行的義務。貨幣現貨期權的行使,它所交割的外匯是該種通貨的即期外匯,而且直到期權行使或交割為止,都沒有現金收入。

這種貨幣期權的特點辯請地婆: ①期權的期限是比較靈活的,通常有直到一年期的期限限制,但可以要求更長一些轎晚棵鞏。而且,最後到期日是靈活的,超過交易所交易的期權的有效歸燥嬸期,且可以固定或打破到期日。期權協定的到期日是其可以估算的最後一日,通常與有關貨幣的現貨日期相一致。②貨幣現貨期權協定常有一勸灑規模受限制,通常最低金額為1 000000美元。對於低於這一金額的小額交易費用過高。③協定價格是由期權購買者和期權出售者雙方協商後確定的標價,是雙方要求的一種價格,因期權傳統上有歐式和美式兩種,故核算標價方式也不同 (參見“歐式期權”、“美式期權”)。④期權台腳承費通常是預先支付的,且以期權墓格騙協定貨幣金額的百分比形式標出,是基於現行即期匯率基礎上的貨幣金額計算的。特殊情況下,期權費也可以延期支付,⑤在寫期權契約時,金融機構必須每日將可觀的期權交易額進行保值。期權契約人有兩個內趨定櫻在風險要抵補,即遠期匯率的不利發展和即期匯率的不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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