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編制規範

《財務報告編制規範》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財務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務報告編制規範
  • 部門:財政部
  • 參考法規:會計法
  • 類型:規範
檔案全文
財務報告的組成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1.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是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按照規定的報表格式,總括反映一定期間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的一種報告檔案。公司、企業的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有關附表。 2.會計報表附註。會計報表附註是對會計報表的補充說明,也是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報表附註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對會計報表各要素的補充說明;二是對那些會計報表中無法描述的其他財務信息的補充說明。以公司、企業為例,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一般包括:會計報表各項目的增減變動情況;公司、企業所採用的基本會計假設;公司、企業所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其變更;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其他重大事項等。 3.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是對單位一定會計期間內財務、成本等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的書面文字報告,也是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企業的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內容一般包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稅金繳納情況;各種財產物資變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財務報告的編制要求
根據《會計法》規定,會計報告編報的基本要求是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財務會計報告編報的具體要求是: 1.關於編制依據的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必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進行,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財務會計報告的有關數字。 2.關於編制格式的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格式和要求進行,認真編寫會計報表附註及其說明,做到項目齊全,內容完整。 3.關於編制標準一致的要求。單位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的依據應當一致。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的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和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編制會計報表前的準備工作
在編制會計報表前準備階段,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1.檢查當期業務是否全部人賬。認真檢查當期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是否已全部填制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與業務相關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日記賬。檢查時尤其應注意有無將當期經濟業務推移至下期人賬或下期經濟業務提前至當期入賬的情況,如有上述情況,應於結賬前分別進行相應處理。 2.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整理(調整)賬簿記錄。在實行權責發生制單位,應按照當期發生的權利和責任計算收入與支出的要求,確定當期的經營成果;需要編制調整分錄,據以整理賬簿記錄。整理記錄包括應計賬項調整和期末賬項結轉。其中,應計賬項調整有:按工資總額規定比例提取應付福利費、工會經費;按規定比例提取機器設備的折舊費;預提當月應負擔銀行借款利息;計算當期應付稅金等事項。期末賬項結轉有:將當期的全部銷售收入、營業外收入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將與收入對應的銷售成本、銷售稅金、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同時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將已發放工資分配計人各有關賬戶;匯總結轉當期的材料消耗,確定期末庫存材料成本;匯集間接費用,將其分配結轉至生產成本賬戶;計算完工產品成本,結轉到產成品賬戶;計算銷售成本,結轉至銷售成本賬戶等事項。 3.核對賬簿記錄保證賬賬相符。會計報表主要依據賬簿資料所編制,為保證報表指標的正確無誤,必須在編表前檢查賬簿記錄的正確性。核對賬目包括內部核對和外部核對兩方面內容。內部核對要將總賬賬戶的借方餘額合計與貸方餘額合計相核對。外部核對以往來款項為對象,如與國家稅務部門之間應交、已交稅款的核對,與銀行之間借款、還款的核對等。通過賬目的內容核對和外部核對,保證賬賬相符,為編制會計報表準備前提條件。 4.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為保證會計報表指標的真實可信,還要求賬簿所記錄的各項財產結存情況應與實際結存情況保持一致,因此,要進行賬實核對,以確保賬實相符。在編制會計報表前,按照有關規定應對全部財產進行財產清查。對於清查中出現的盤盈、盤虧和損失等情況,應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並據以登記人賬,使各項財產的賬面記錄結存數與實際結存數保持一致,為編制會計報表奠定客觀基礎。 5.結束當期賬簿記錄。在確認當期發生的經濟業務、調整賬項及有關轉賬業務已全部登記人賬後,分別結計總分類賬、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明細賬各賬戶的當期發生額和餘額,結束本期賬簿記錄。企事業單位不得在辦理結賬手續前編制會計報表,也不得為趕編會計報表而提前結賬。
編制會計報表的一般方法
1.資產負債表的編制 資產負債表包括表首、正表、附表及附註等內容。表首說明企業的名稱、報表名稱、編制報表的日期、計量單位。補充資料、附註和附列資料的數據應根據有關賬戶及備查簿的記錄分析填列,必要時加以文字解釋和說明。 資產負債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填列。大多數報表項目可以直接 根據賬戶餘額填列,少數報表項目則要根據賬戶餘額進行分析、計算後才能填列。其編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根據總分類賬戶餘額直接填列。該表大多數項目都可以根據相應的總分類賬戶期末餘額直接填列。具體項目有:“短期投資”、“應收票據”、“壞賬準備”、“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無形資產”、“資本公積”、“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實收資本”、“盈餘公積”等項目。 (2)根據明細分類賬戶餘額直接填列。具體項目有:“待處理流動資產淨損失”和“待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兩個項目,應分別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總分類賬戶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和“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兩個明細分類賬戶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 (3)根據若干總分類賬戶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具體項目有:“貨幣資金”、“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淨值”、“未分配利潤”及“長期負債”等有關項目。其中:“貨幣資金”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期末餘額合計填列;“存貨”項目,應根據“原材料”、“材料採購”、“產成品”、“生產成本”等賬戶的期末餘額計算填列; “長期投資”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賬戶期末餘額,扣除將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後的數額填列。扣除數額部分列入“短期投資”賬戶。 “未分配利潤”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利潤分配”賬戶期末餘額計算填列。 “長期負債”中的各項目,應分別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賬戶期末餘額,扣除將在一年內到期的數額後的餘額填列。扣除數額部分列入“短期負債”的相關賬戶。 (4)根據若干明細分類賬戶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具體項目有:“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待攤費用”、“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提費用”等項目。 此外,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項目的金額大多是根據資產類賬戶的借方餘額填列,如果出現貸方餘額,則以“一”號表示;負債項目的金額大多是根據負債類賬戶的貸方餘額填列,如果出現借方餘額,也以“一”號表示;“未分配利潤”項目如果是未彌補虧損,也以“一”號表示。 2.利潤表的編制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動態報表,所以在編制時,應根據有關損益類賬戶的發生額填列。 (1)“產品銷售收入”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所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產品銷售收入”賬戶發生額分析填列。 (2)“產品銷售成本”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已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產品銷售成本”賬戶發生額分析填列。 (3)“產品銷售費用”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產品銷售費用”賬戶發生額分析填列。 (4)“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應負擔的價內各種稅金及附加。本項目應根據“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賬戶發生額分析填列。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除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主要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業務的成本、費用、稅金後的利潤(如為虧損以“一”號表示填列)。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人”和“其他業務支出”賬戶發生額分析填列。 (6)“管理費用”項目和“財務費用”項目。這兩個項目分別反映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應分別根據“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賬戶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投資收益”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賬戶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損失,則以“一”號表示填列。 (8)“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這兩個項目反映企業正常業務以外的收入和支出,應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賬戶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9)“利潤總額”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本期實現利潤。該項目可根據上述有關項目在“利潤表”中計算求得。如為虧損,則以“一”號表示,在本項目內填列。 (10)“所得稅”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本期應交納的所得稅,該項目應根據“所得稅”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11)“淨利潤”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本期實現的淨利潤。該項目可根據本表中的“利潤總額”項目和“所得稅”項目計算求得。 利潤表中的“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報表時,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並將“本月數”欄改成“上年數”欄。
會計報表的審核、報送和保管規範
1.會計報表的審核 為了保證會計報表正確無誤,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以後,必須對報表編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確性和真實性經過認真審核,才能上報。 會計報表審核的主要內容有: (1)會計報表的種類是否按要求填制齊全,要求填列的項目是否全部填列。 (2)會計報表各項目數字是否正確,有關小計、合計、總計或差額計算是否正確;表內及表與表之間的勾稽關係是否正確。 (3)會計報表中需要加以說明的問題,是否有相應的文字說明,補充資料是否填列完整。 審核會計報表是一項細緻工作,各企業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審核工作,以保證報表的質量符合要求。 2.會計報表的報送和保管 會計報表審核無誤後,應及時報送。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註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產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並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的報表也應按月裝訂成冊。 會計報表的裝訂順序是: ①會計報表封面。 ②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③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 ④會計報表封底。會計報表在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滿一年後應開列清冊,移交檔案部門進行保管。若會計報表由會計部門負責歸檔保管的,應設專屋或專櫃保管。
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是指根據虛假的會計賬簿記錄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或者憑空捏造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對財務會計報告擅自進行沒有依據的修改行為。根據《會計法》及有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對於有關單位和個人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0 000元以上200 000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會計法》的規定承擔行政責任,主要包括: 1.通報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採取通報的方式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批評、公告。通報決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送達被通報人,並通過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範圍內公布。 2.罰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視其情節輕重,在予以通報的同時,可以對單位處5 000元以上100 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罰款。 3.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的會計人員,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行政處分 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撤職、留用察看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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