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規範

會計賬簿規範:會計賬簿的設定是各企事業單位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賬簿規範
  • 對象:會計
  • 核心:賬簿規範
  • 所屬:經濟管理
會計賬簿規範內容:
(一)會計賬簿設定規範
會計賬簿的設定是各企事業單位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結合本單位會計核算業務的需要,建立有關的會計賬簿,構成本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過程。
會計賬簿的設定一般是在企業開張或更換新賬之前進行。所有實行獨立核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必須依法記置登記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不得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私設會計賬簿進行登記。但建賬冊數以及每冊賬簿選用的格式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1.總賬和日記賬的建立
總賬和日記賬一般採用訂本式。選購時結合企業業務量的大小,儘量使選用的賬頁滿足一年所用。活面賬裝訂成冊時,應注意紙色、大小的一致,且裝訂應排齊訂緊,以保證賬本外形美觀,防止賬頁鬆動。
賬簿封面的顏色,同一年度應力求統一,每年應更換一色,以便於區別。
2.明細賬的建立
各種明細分類賬按照二級科目設定賬戶,記錄經濟業務的明細情況,是對總分類賬的必要補充。一般來說,明細賬除了記錄金額以外,還要記錄實物數量、費用與收入的構成、債權債務結算等具體情況。因此,要按照經濟業務的不同特點和管理要求,採用不同格式、不同形式的賬頁。明細賬一般採用活頁賬,有些也採用卡片賬。其基本格式主要有“三欄式”、“數量金額式”、“多欄式”、“橫線登記式”幾種格式。基本生產、輔助生產、製造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等科目的明細核算可採用規範化的多欄式明細賬。
3.輔助賬的建立
輔助賬(備查賬簿)按其所反映的經濟業務事項分別設立賬戶。如代管物資輔助賬是按委託單位和代管物資的品名設立賬戶,租人固定資產登記簿是按租借單位和固定資產名稱設立賬戶。
4.會計賬簿封面的設定
會計賬簿應設定封面、標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及所屬會計年度。賬簿的扉頁,應設立賬簿啟用表。賬簿的第一頁,應設定賬戶目錄並註明各賬戶頁次。
5.會計賬簿賬戶的設定
賬簿中的總賬是按會計科目的名稱和順序設立的,每一個科目設立一個賬戶。明細賬原則上每一個子目設立一個明細賬戶,但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或刪減。
為使查找方便,提高登賬速度,可以在賬簿上方或右面貼上標籤紙,寫上會計科目。標籤紙的高標準為:打開賬本封面,可見標籤紙上科目名稱;合上封面,幾乎不露標籤紙。
(二)會計賬簿登記規範
1.會計賬簿啟用
(1)設定賬簿的封面、封底。除訂本式賬簿不另設封面外,各種活頁式賬簿,均應設定與賬頁大小相一致的賬夾、封面、封底,並在封面正中部分設定封簽,用藍黑墨水書寫單位名稱、賬簿名稱及所屬會計年度。
(2)填寫賬簿啟用及經管人員一覽表。新會計賬簿啟用時,應首先填寫在賬簿扉頁上印製的“賬簿啟用及交接表”中的啟用說明部分,內容包括:啟用日期、賬簿頁數、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名章和單位公章。
記賬人員或者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調動工作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並填寫:“賬簿啟用及交接表”,註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或者監交人員姓名,並由交接雙方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編寫賬簿頁碼和賬戶目錄。啟用訂本式賬簿,應當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順序編定頁數,不得跳頁、缺號。使用活頁式賬頁,應當按賬戶順序編號,並須定期裝訂成冊。裝訂後再按實際使用的賬頁順序編定頁碼,另加目錄,記明每個賬戶的名稱和頁次。
(4)貼上印花稅票內容。
①使用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在賬簿啟用表右上角註明“印花稅”已繳及繳款金額,繳款書作為X年X月X日第X號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
②貼上印花稅票的賬簿,印花稅票一律貼在賬簿啟用表的右上角,並在印花稅票的中間劃兩條出頭的註銷線,以示稅票註銷。
2.會計賬簿的登記
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是:
(1)登記會計賬簿時,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人賬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籤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表示已經記賬。
(3)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在簿頁格子上留有適當空間,不要寫滿格子,一般應占格距的1/2。
(4)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原子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5)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①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②在僅設借(貸)方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沖減數。
③劃更正線、結賬線和註銷線。
④在沖銷銀行存款日記賬時,登記沖銷的支票號碼
⑤按暫估價人賬的材料或商品,下月初可用紅字沖回上述暫估價。
⑥材料按計畫成本計價時,發出材料的計畫成本大於實際成本時,用紅字沖減材料成本差異。
⑦銷售產品發生退貨時,用紅字沖減原先人賬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
⑧賬簿一頁之內的多餘行次,畫紅色斜線註銷。
⑨在沒印明餘額方向時,用紅字表示“負數”。
(6)各種賬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註銷,或者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7)凡需要結出餘額的賬戶,結出餘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內用“0”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
(8)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
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年末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末的餘額結轉次頁。
(三)對賬、結賬規範
1.對賬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
對賬包括賬簿與憑證的核對、賬簿與賬簿的核對、賬簿與財產物資實存數額的核對。由於對賬的內容不同,對賬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一般的核對方法和內容如下:
(1)賬證的核對。賬證核對是指將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原始憑證進行核對,這是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的前提條件。這種核對工作平常是通過編制憑證和記賬中的“覆核”環節進行的,使錯賬能及時更正。賬證核對的內容包括總賬與記賬憑證匯總表是否相符,明細賬與記賬憑證的會計科目、子目、借貸金額、摘要是否相符,序時明細賬與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要核對經濟業務的內容及金額;涉及支票的,應核對支票號碼;涉及銀行其他結算票據的,應該對票據種類,以保證賬證相符。
(2)賬賬的核對。賬賬核對是指各種賬簿之間的有關數字核對相符。通常有:
①總賬資產類科目各賬戶期末餘額合計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各賬戶期末餘額合計應相等,每一匯總期至少要核對一次。
②總賬各賬戶與所轄明細賬戶每一匯總期至少核對一次。核對相符後,要在對賬符號欄打“√”,以示賬簿核對完畢。
③會計部門的總賬、明細賬與業務、倉儲部門的業務賬、卡和保管賬之間,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業務周轉金(備用金)之間以及有關代管、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收、付、存數量和金額,每月至少要核對一次。
(3)賬實的核對。賬實的核對包括賬物和賬款的核對工作。賬實核對的基本內容為:
①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應每日核對,單位主管會計每月至少應抽查一次,並填寫庫存現金核對情況報告單。
②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開戶銀行對賬單核對。通過核對,每月編制一次銀行對賬調節表。
③有價證券賬戶應與單位實存有價證券(或收款收據)相符,每半年至少核對一次。
④商品、產品、原材料及包裝物明細賬的賬面餘額,應定期與實存數相核對。
⑤各種債權、債務類明細賬的賬面餘額與債權、債務人相核對,並督促有關責任人積極處理。
⑥出租、租人、出借、借人財產等賬簿,除契約期滿應進行清查外,至少每半年核對一次,以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2.結賬
結賬是指在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全部登記人賬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方法對該期內的賬簿記錄進行小結,結算出本期發生額合計和餘額,並將其餘額結轉下期或者轉入新賬。
結賬可分為月結、季結和年結等。為了正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在賬簿記錄中已經記錄的經濟業務事項,總結有關經濟業務活動和賬務狀況,各單位必須在會計期末進行結賬,不能為趕編財務會計報告而提前結賬,更不能先編制財會會計報告後結賬。
(1)結賬前,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全部登記人賬,對需要調整的賬項要及時調整。
(2)結賬時,應當根據不同的賬戶記錄,分別採用不同的方法:
①對不需要按月結計本期發生額的賬戶,如各項應收、應付款明細賬和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等,每次記賬以後,都要隨時結出餘額,每月最後一筆餘額即為月末餘額。月末結賬時,只需要在最後一筆經濟業務事項記錄之下通欄劃紅單線,不需要再結計一次餘額。
②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的收入、費用等明細賬,每月結賬時,要在最後一筆經濟業務事項記錄下面通欄劃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和餘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合計”字樣,在下面再通欄劃紅單線。
③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某些明細賬戶,每月結賬時,應在“本月合計”行下結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登記在月份發生額下面,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面再通欄劃紅單線。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通欄劃紅雙線。
④總賬賬戶平時只需結出月末餘額。年終結賬時,為了總括反映全年各項資金運動情況的全貌,核對賬目,要將所有總賬賬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餘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合計”字樣,並在合計數下通欄劃紅雙線。採用棋盤式總賬和科目匯總表代替總賬的企事業單位,年終結賬,應當彙編一張全年合計的科目匯總表和棋盤式總賬。
(3)年度終了結賬時,有餘額的賬戶,要將其餘額結轉下一年度。結轉的方法是,將有餘額的賬戶的餘額直接記人新賬戶的餘額欄內,不需要編制記賬憑證,也不必將餘額再記人本年賬戶的借方或者貸方,使本年有餘額的賬戶的餘額變為零。因為,既然年末是有餘額的賬戶,其餘額應當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否則,容易混淆有餘額的賬戶和沒有餘額賬戶的區別。
(四)錯賬更正規範
會計賬簿發生錯誤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更正方法進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劃線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紅字更正法三種方法。
1.在結賬以前,如果發現會計賬簿記錄有文字或數字錯誤,而記賬憑證沒有錯誤,可採用劃線更正法。採用劃線更正法更正錯誤時,先在錯誤的數字或文字上劃一條紅線以示註銷,但所劃線條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後在錯誤數字或文字上方空白處填寫正確的數字或文字,並由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更正處蓋章以示負責。對於文字錯誤,可只划去錯誤的部分並進行更正;對於數字錯誤必須全部劃掉,不能只劃銷錯誤數字。
2.如果發現記賬錯誤是由記賬憑證所列金額小於應記金額而引起的,但記賬憑證中所列會計科目及其對應關係均正確,在此情況下,可以採用補充登記法更正記賬錯誤。更正時,按照應記金額與錯誤數額的差額,用藍字編制一張記賬憑證補充登記。更正的記賬憑證應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蓋章。
3.如果在記賬以後發現記賬錯誤是由於記賬憑證所列會計科目或金額有錯誤引起的,可採用紅字更正法。紅字更正法,一般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在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中的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有錯誤,可用紅字更正法予以更,正。更正的方法是,先用紅字填制一張與原錯誤記賬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註明“沖銷某月某日第某號記賬憑證的錯賬”,並據此用紅字登記人賬,以沖銷原有的錯誤記錄;然後用藍字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註明“補記某月某日賬”,並據此登記人賬。另一種情況是記賬以後,發現記賬憑證和賬簿中所記金額大於應記金額,而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無並錯誤,也應採用紅字更正法。更正的方法是,用紅字按多記的金額填制一張應借、應貸會計科目與原錯誤記賬憑證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內註明“沖銷某月某日第某號記賬憑證多記金額”,並據此用紅字登記人賬,以沖銷多記的金額。更正的記賬憑證應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蓋章。
(五)違反會計賬簿規範的法律責任
1.私設會計賬簿的法律責任
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是指不在依法設定的會計賬簿上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統一登記核算,而另外私自設定會計賬簿進行登記核算的行為。私設會計賬簿,也稱“兩本賬”、“賬外賬”。根據《會計法》及有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對於有關單位和個人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處罰規定如下:
(1)責令限期改正。違法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責令限期改正決定的要求,停止違法行為,糾正錯誤。
(2)罰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可以對單位並處3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 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罰款。
(3)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的會計人員,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行政處分。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和開除等行政處分。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法律責任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處罰規定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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