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基金管理公司辦法

註冊基金管理公司辦法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

在中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url]政府[/url]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基金管理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的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證券投資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註冊基金管理公司辦法
  • 性質:辦法
  • 對象:註冊基金
  • 目的:管理公司
分類,區別,註冊條件,法律職責,管理費率,概況,

分類

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私募基金”來自英文“private equity”。
公司型基金的主體是基金公司,是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本並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在購買基金公司的股票以後成為公司的股東,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基金公司的發起人一般是投資銀行、投資諮詢公司、經紀商行或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一般委託外部的基金管理人來管理基金資產,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託管基金資產。

區別

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基金管理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的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發行、管理基金。

註冊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定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根據《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註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6.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作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東也有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2.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3.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4.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5.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6.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7.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8.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法律職責

1.選擇、監督、更換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
2.制定企業年金基金戰略資產配置策略;
3.根據契約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進行監督;
4.根據契約收取企業和職工繳費,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並在契約中約定具體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託人查詢,定期向委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委託人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開展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情況的報告;
6.按照國家規定保存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有關的記錄自契約終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國家規定和契約約定的其他職責。

管理費率

管理費費率的高低與基金規模有關,一般而言。基金規模越大,基金管理費費率越低。但同時基金管理費費率與基金類別及不同國家或地區也有關係。基金風險程度越高,其基金管理費費率越高,其中費率最高的基金為證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認股權證基金的年費率為1.5%~2.5%。最低的要算貨幣市場基金,其年費率僅為0.5%~1%。香港基金公會公布的其他幾種基金的管理年費率為:債券基金年費率為0.5%~15%,股票基金年費率為l%~2%。在美國等基金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基金的管理年費率通常為1%左右。但在一些開發中國家或地區則較高,如我國台灣的基金管理年費率一般為1.5%,有的開發中國家的基金管理年費率甚至超過3%。我國目前的基金管理年費率為2.5%。

概況

基金公司變更提交材料
1、企業名稱變更核准申請書
2、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
3、公司營業執照副、公司印與章;
4、地址證明,房產證、產權人證明、租房協定;
6、股東會決議。
基金公司註銷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託)書》;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法院的破產裁定;
4、股東會或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三次註銷公告報樣(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後,方受理您的註銷申請);
6、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英] opening fund management cooperation
向公眾出售共同基金的投資公司。該術語來源於這樣的事實:公司根據需要不斷創造新股份。共同基金股份持有人可按淨資產值購買股份,也能在任何時候按市場價退股,市場價可能高於,也可能低於投資者的買入價。基金股東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還是貨幣市場工具,取決於共同基金公司的類型。與開放式管理公司相對的是封閉式管理公司,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然後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主動式管理基金 Actively Managed Funds
1 .指基於信息優勢並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的基金,它與被動式管理(指數化管理)基金相反。被動式管理的投資非常分散,投資組合等同於整個市場(或其中一部分)價格指數的權數比例,收益隨著當期的價格指數上下波動。
2 .與一直持有債券至到期日相反,主動式管理基金經常買賣債券。
契約型基金又稱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封閉型基金是指基金的單位數目在基金設立時就已確定,在基金存續期內基金單位的數目一般不會發生變化,但出現基金擴募的情況除外。儘管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數不變,但基金的資產規模隨單位資產淨值的變化而變化。由於封閉式基金髮行的是不可贖回證券,基金不必隨時準備將基金資產變現以應對投資者贖回的請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憑藉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儘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壞取決於基金管理人管理運用基金資產的水平,因此必須對基金管理人的任職資格做出嚴格限定,才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的機構才能擔任基金管理人。各個國家或地區對基金管理人的任職資格有不同的規定,一般而言,申請成為基金管理人的機構要依照本國或本地區的有關證券投資信託法規,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資格。審核內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及良好的信譽,是否具備經營、運作基金的硬體條件(如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等)、專門的人才及明確的基金管理計畫等。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契約的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基金的申購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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