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論學派

衝突論學派(conflict theory)是指當代歐美教育社會學學派。源於馬克思和韋伯。作為功能論學派的對手,產生於 20 世紀 60 年代末期,形成於 70 年代初期。其理論特徵:注意社會關係的強制性和社會變遷的普遍性,基於社會衝突來審視教育現象,衝突、變遷和強制成為中心概念。其代表人物,各家看法不盡相同,常推柯林斯、鮑爾斯和吉丁斯等人,法國布迪厄也常被提及。與功能論學派不同,不是一個緊密的學術陣營。70 年代中期,內部形成兩個分支學派,一稱新韋伯主義,另一稱新馬克思主義。前者代表人物為柯林斯、阿切爾和金;後者代表人物為鮑爾斯和吉丁斯。他們倡導“直接再生產”理論。

約在 70 年代末和 80 年代初,新馬克思主義學派內部又形成一新的分支學派,代表人物威利斯和吉魯克斯,倡導“抵制”理論。這一學派和功能論學派有相當影響,這表明了歐美教育社會學界對學校在當前社會中作用的兩種基本不同的看法。功能論學派將學校視為甄選人才的合理制度;衝突論學派則將學校視為不斷再生產社會不公、階級結構和生產關係的機構。功能論學派強調,為適應日益複雜的經濟需求,學校應傳授實用的認知能力;衝突論學派則認為,多數工作並不需要太多的複雜認知能力,學校主要傳授的應是與學習者所屬階級有關的價值觀念和態度,而不是重要的認知能力。與功能論學派一樣,幾乎不分析學校教育的具體過程及其中的人際關係,被當代歐美教育社會學的另一主要學派——解釋論學派統稱為“巨觀主義的教育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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