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介紹
本專業方向屬於預防醫學範疇,是衛生防疫和醫療工作的眼睛,套用現代醫學理論和科學技術對環境、食品、化妝品作業現場、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污染的危害進行監督、監測,為制定預防措施和臨床醫療方法提供檢驗依據,實施衛生防疫措施效果的評價等。培養學生具有堅實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具有勇於創新、獨立思考的科學精神,使之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級衛生和臨床檢驗人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學生具有從事
衛生檢驗、檢疫、環境監測、臨床醫學檢驗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畢業後能在醫療機構、
衛生防疫、
海關檢疫、衛生監督、環境檢測、技術監督局、衛生管理部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從事醫學檢驗、檢疫、衛生監督工作或科學研究。
就業前景
1、省、市、自治區各級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從事衛生理化檢驗、微生物檢驗和毒理學評價工作。
2、海關及省、市進出口
檢驗檢疫局的相關檢驗科室,從事進出口產品理化檢驗和微生物檢驗工作。
3、醫院
檢驗科及營養科,從事生物材料檢驗與食品的生化、病毒和細菌學檢驗。
4、各級自來水公司,從事水質理化和微生物檢驗。
5、各級環境監測站,從事水質、土壤、空氣等環境樣品的檢測工作。
6、各類食品廠、化妝品廠等企業的產品檢驗科,從事食品和化妝品產品質量檢驗。
7、技術監督局、藥檢所從事檢驗工作。
專業教學計畫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衛生檢驗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能夠在環境衛生或食品衛生監測等機構從事衛生檢驗實際工作的高級套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學生應具備以下知識和能力:
1、掌握基礎醫學、公共衛生學和
衛生檢驗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2、具有從事專業衛生檢驗和基本臨床檢驗的實際工作能力;
3、具有一定自學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科研能力。
三、專業主幹課程
分析化學、分子生物學檢驗、
臨床基礎檢驗學、生物化學與臨床生化檢驗、免疫學與臨床免疫檢驗、臨床血液與檢驗技術、衛生微生物及檢驗、
寄生蟲學、
儀器分析與衛生化學、衛生學、衛生統計學、衛生法規、空氣衛生理化檢驗、水質衛生理化檢驗、食品衛生理化檢驗、生物材料檢驗等必修課。
四、專業教學進程表
學期
| 序號
| 課程名稱
| 考核 方式
| 學分
| 學 時 數
|
總計
| 理論
| 實踐
|
五
| 1
| 分析化學
| 試
| 3
| 54
| 30
| 24
|
2
| 分子生物學檢驗
| 試
| 3
| 54
| 36
| 18
|
3
| | 試
| 6
| 98
| 50
| 48
|
4
| 衛生學
| 試
| 3
| 54
| 34
| 20
|
5
| 生物化學與臨床生化檢驗
| 試
| 4
| 68
| 48
| 20
|
6
| | 查
| 1
| 18
| 14
| 4
|
六
| 1
| | 試
| 3.5
| 62
| 30
| 32
|
2
| 水質衛生理化檢驗
| 試
| 3.5
| 62
| 30
| 32
|
3
| 衛生法規
| 查
| 1
| 20
| 20
| 0
|
4
| 衛生微生物及檢驗
| 試
| 5
| 80
| 40
| 40
|
5
| 免疫學與臨床免疫檢驗
| 試
| 4
| 68
| 48
| 20
|
七
| 1
| 食品衛生理化檢驗
| 試
| 4.5
| 76
| 32
| 44
|
2
| 生物材料檢驗
| 試
| 2.5
| 40
| 24
| 16
|
3
| 衛生統計學
| 查
| 1.5
| 26
| 26
| 0
|
4
| 臨床血液與檢驗技術
| 試
| 5
| 80
| 40
| 40
|
合計
| 課程門數
| 15
| | |
總學分數
| 50.5
| | |
總學時數
| 860
| | |
相近專業
預防醫學(100201)、臨床醫學(100301)、基礎醫學(100101)和分析化學(070302)等。
開設院校
院校排名
排 序
| 學校名稱
| 水 平
| 開此專業學校數
|
1
| | 5★
| 17
|
2
| | 4★
| 17
|
3
| | 4★
| 17
|
4
| | 3★
| 17
|
5
| | 3★
| 17
|
6
| | 3★
| 17
|
7
| | 3★
| 17
|
8
| | 3★
| 17
|
醫學專業體系
醫學體系
醫學可分為現代醫學(即通常說的
西醫學)和傳統醫學(包括中醫學、藏醫學、
蒙醫學等等)多種醫學體系。不同地區和民族都有相應的一些醫學體系,宗旨和目的不盡相同。印度傳統醫學系統也被認為很發達。
研究領域
研究領域大方向包括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檢驗醫學、預防醫學、保健醫學、康復醫學等等。
基礎醫學
臨床醫學
包括: 臨床診斷學、 實驗診斷學、影像診斷學、 放射診斷學、超聲診斷學、 核醫診斷學、 臨床治療學 、職能治療學、 化學治療學 、生物治療學、 血液治療學、 組織器官治療學 、飲食治療學、 物理治療學、 語言治療學、 心理治療學、內科學、 外科學、 泌尿科學 、婦產科學、 兒科學 、
老年醫學、 眼科學、
耳鼻喉科學、 口腔醫學、 傳染病學、 皮膚醫學、 神經醫學、
精神病學、 腫瘤醫學、
急診醫學、
麻醉學、
護理學家庭醫學、 性醫學、
臨終關懷學、
康復醫學、 保健醫學、 聽力學。
醫學專業代碼
醫學類專業代碼概覽
醫學類
| | 100101
| | 100201
| |
| | 100202
| | 100203
|
| | 100204
| 臨床醫學
| 100251
|
| | 100252
| | 100253
|
| | 100254
| | 100305
|
| | 100306
| | 100307
|
| | 100308
| | 100309
|
| | 100310
| | 100311
|
| | 100312
| | 100401
|
| | 100402
| | 100501
|
| | 100502
| | 100503
|
| | 100504
| | 100505
|
| 維醫學
| 100506
| | 100601
|
| | 100701
| 藥學
| 100801
|
| | 100802
| | 100803
|
| | 100804
| | 100805
|
| | 100806
| | 100807
|
| | 100809
| | 100810
|
| | 100811
| | |
相關資格考試
衛生檢驗屬於醫學類專業,可以考取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
資格考試範圍
(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定: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定“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資格取得方式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
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專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