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蕪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蕪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原蕪湖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2000年3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派出機構,2000年5月10日正式運行,2005年5月16日搬遷至市黃山東路8號山水大廈1至6層,辦公面積60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簡稱:“中心”
  • 辦公面積:6000平方米
  • 服務宗旨:便民、高效、廉潔、規範
機構簡介,中心職責,

機構簡介

2012年4月23日,更名為蕪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目前共有45個政府部門,250多名工作人員在“中心”設立80個服務視窗,為社會提供476項行政審批服務,負責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有關證照和批准檔案。
按照審批項目“八公開、五件辦理制度”,實行規範化服務。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並聯審批制”“責任追究制”,實行“一門受理、全程辦理、一站式服務”的審批模式。“中心”實行早九晚五的作息時間,中午不休息。成立十幾年來,共為社會辦理各類審批事項約800萬件,受到廣大辦事企業和民眾的好評,2005年 至2007年“中心”連續三年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創建文明行業先進集體 和平安單位;“中心”第三服務大廳被授予市“青年文明號”。“中心”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標兵,機關黨組織被市委表彰為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為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提高工作效率,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做出了貢獻。
“中心”作為推行政務公開的平台,設立了諮詢台和政府規範性檔案查詢處,安裝了觸摸式多媒體查詢系統,將審批項目的項目名稱、法律依據和條件、辦事程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依據、辦理結果對外公開,並編印了《服務指南》、《告知單》,供服務對象查詢。
這些年來,“中心”不斷創新審批服務方式,紮實開展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環境的決定》的要求,重點推進“兩個集中”的運行機制,即各政府部門將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成立行政審批科;各部門的行政審批科成建制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限,實行限時辦結制,所有審批項目能當場辦結的一律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除少數經政府批准同意的外,全部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
“中心”還建立了服務代理制,確定專人為外來投資企業的設立提供全程免費代理代辦服務。
“中心”強化了並聯審批運行機制,推出了“缺席默認制”和“逾時默認制”。“中心”還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和年檢項目集中辦理,充分發揮了集中辦公的優勢。

中心職責

一、負責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的行政審批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進駐、委託事項辦理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四、負責對全市重大投資項目、重點招商項目的審批服務、跟蹤協調、督查督辦。
五、負責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對審批事項的網上運行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市政府扶持企業(行業)發展獎勵和補助政策。
七、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與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關聯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收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八、負責組織行政審批政務公開工作,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工作進行督查管理。
九、負責對下級政務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和工作考核,對有關部門單獨設立的辦事大廳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日常考核。
十一、負責對視窗審批服務工作的投訴進行受理、督辦;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受理、查處。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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