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緬戰爭

英緬戰爭

英緬戰爭(Anglo-Burmese Wars),指的是英國與緬甸兩國於19世紀發生的戰爭。此戰爭共發生三次,分別於1824年—1826年、1852年及1885年,皆以緬甸戰敗而告終。其中,第一次英緬戰爭持續了三年,第三次戰爭則讓緬甸亡國。

第一次英緬戰爭(1824年3月5日-1826年2月24日)主要以爭奪印度東北部的控制權開始,以英國的決定性勝利告終,緬甸被迫接受英國方面提出的《楊達波條約》,取得緬甸沿海的阿拉乾和丹那沙林兩省。第二次英緬戰爭(1852年4月5日-1852年12月20日),英國強占整個下緬甸。第三次英緬戰爭爆發於1885年,戰爭持續了幾個星期,少量的地方部隊負隅頑抗至1887年。英國最終占領了緬甸。1886年1月1日,緬甸被宣布為英國領地,作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獨立省。

三次英緬戰爭歷時61年,是世界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對英國還是對緬甸,都產生重大深遠的影響,戰爭使中南半島的其他國家受到極大震動並作出不同反應,從而導致半島形勢發生劇變。通過三次武裝進攻,英國占領緬甸全部領,使英國控制了西起好望角、東至安達曼海的全部印度洋海域,穩固地建立起由埃及經蘇伊士運河、直達孟加拉和緬甸的遠程航線,英國在制海、航運、軍事上的地位大為提高。

基本介紹

  • 名稱:英緬戰爭
  • 地點緬甸
  • 時間:1824—1826年,1852年,1885年
  • 參戰方英國,緬甸
  • 結果:緬甸戰敗,淪為英國殖民地
  • 參戰方兵力:英國:5萬餘人
    緬甸:未知
  • 傷亡情況:英國:15000餘人
    緬甸:未知
  • 主要指揮官:馬赫·班都拉,高德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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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背景

緬甸國內

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緬甸貢榜王朝的封建專制制度發生了深刻危機。國王孟雲(1782 ~1819年)對外用兵興師征暹羅(1785 ~1786年),使國內生產遭到很大破壞。封建主階級的橫徵暴斂和各民族之間的紛爭,致使財源枯竭,社會不寧,餓殍盈野。朝廷的內訌,更加深了封建統治的危機。
1797年阿拉乾起義被鎮壓後,“城鎮毀棄,雜草叢生,所能得見者,唯淒涼、荒漠、疫病與死亡而已。”伊江三角洲原是最肥沃的地區之一,至19世紀初已成為“一虎嘯象鳴之荒野”。然而,封建貴族的采地不僅保持而且擴大了。朝政極其腐敗,當局橫徵暴斂,官吏不法、貪污,人民遭受壓迫和剝削。“在此政府治下,生命無保障,財產無保障。人或得羅比五枚,而傳聞於旁人,則明日必為贓官搜盡無疑”。稅收負擔十分沉重,“每羅比按市價可買大米88磅,而每戶須納稅100羅比。”政府以嚴刑峻法懲辦窮苦人民,但是治安卻極混亂,“刑典雖重,盜賊未嘗稍減。居民難以安睡……旅行於緬中大道時,尤以攜槍不可。” 由於生活極為困苦,各族人民經常起義反抗,腐朽的王朝受到嚴重威脅,“因不甘奴役,時思脫離苦海,民常叛變,是以國中擾攘,無時或已,政局永不安定……而緬王無法可治,居常惴惴於地方叛亂,灌注全神於維持君權,以圖自存而已”。

國際形勢

地理大發現後,西方殖民勢力開始全球性擴張,包括緬甸在內的東方,成為西方殖民者擴張的目標。“葡荷英法等國,相繼至緬甸南部,組織公司,要求通商”,並開始以各種方式介入緬甸。如在16世紀初的東吁王朝時期, 以葡萄牙人為主的西方殖民者就已涉足緬甸,但在與緬甸封建王朝的較量中敗下陣來。東吁王朝保持了自己的國家獨立與政治完整。
1688年的“光榮革命”確立了君主立憲制,使英國走上了發展資本主義的道路。國會憑藉巨大的權力,建立和完善了資產階級議會制,頒布了數以千計的“圈地”法令,加速了資本原始積累,經濟迅速發展,海外貿易和殖民地獲得增長和擴大。18世紀60年代開始的工業革命,使生產力大為提高,並改變了社會經濟結構。至英緬戰爭前夕,英國已由一個農業國發展為工業國,奠定了成為“世界工廠”的基礎,並逐漸取得世界工業生產和世界貿易的壟斷地位,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工業強國。隨著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到來,開始掌權的工業資產階級更加瘋狂地進行海外擴張,爭奪殖民地和勢力範圍,以便推銷廉價商品和掠奪原料。
工業革命工業革命
1823年,英國貿易部對現存商業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簡化關稅手續,降低原料和製造品的進口稅,取消對出口的一切限制。工業資產階級如虎添翼,掠奪新殖民地的野心更為滋長。由於1818年英國消滅了馬拉特聯邦,完全控制了整個印度,與孟加拉毗鄰的緬甸則成為英國下一步征服的目標。
英國對緬甸的侵略活動由來已久。1647年,英屬東印度公司在沙廉建立商館;1687年侵占尼格萊斯島,後被雍籍牙收復。18世紀40年代,英法都插手干涉緬甸的內爭,英國幫助緬族人與得到法國支援的孟族人交戰。1795到1818年間,英國先後六次派出使者到緬活動,企圖誘迫緬甸簽訂不平等條約,但始終沒有得逞。英國對緬甸的侵略活動如此頻繁和緊迫,因為法國在同一時期也加緊向中南半島滲透特別是在越南,因幫助阮映與西山義軍作戰,法國人的勢力大增。同時,英法在控制海運、爭奪殖民地及勢力範圍上長期存在矛盾,尤其在拿破崙戰爭期間兩國的鬥爭更為加劇;另一方面緬甸在經濟上和戰略上具有重要地位:豐富的袖木和礦產,及面積廣大的稻田;更重要的是,緬甸西部和西北部與中國接壤,以孟加拉作基地的英軍,可從陸路穿過緬甸進犯中國的後門,而尚未控制馬六甲海峽的英國對這條捷徑更感興趣。
英國對印度等地的侵略英國對印度等地的侵略
拿破崙戰爭後期國際形勢發生變化,法國海上勢力大為削弱,而英國卻接管了馬六甲,1819年又強占了新加坡,控制了經印度洋穿過馬六甲海峽南中國海和逞羅灣的航線,從而為進軍中南半島和侵略整個東南亞提供了海上優勢。
19世紀20年代,英國人已在馬來半島南部站住了腳, 它戰領了檳榔嶼(1786年)、馬六甲(1795年)和新加坡(1824年),於1826年建立了“海峽殖民地” 。與此同時,英國殖民者侵占了印度的半壁河山。於是,英國人便把侵占緬甸提到了日程。英國把緬甸看作通向中國西南後大門的通道。

戰爭起因

第一次戰爭

英緬戰爭形勢圖英緬戰爭形勢圖
從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英國殖民者屢次遣使前往緬甸進行活動,其主要使命是解決有關通商問題、阿拉乾逃亡者所引起的邊境問題和要求緬甸限制法國使用緬甸港口問題。緬方一直堅持主權國家立場,特別在邊境問題方面堅持英方對逃往吉大港的阿拉乾逃亡者如越境鬧事,必須引渡給緬甸,然而,英方不僅不遣返流入吉大港的阿拉乾人,反而公開庇護和支持阿拉乾封建頭目的叛亂,並利用孟雲出兵平息曼尼坡、阿薩姆兩屬國的王室內爭,策劃反對派叛亂,製造邊境事件。
1819年,緬甸孟雲國王去世,其孫孟既繼位。在名將摩河·班都拉大將軍的影響下,孟既決定徹底平定西部屬國曼尼普、阿薩姆的叛亂,以挫敗英印政府通過支持叛亂分子侵略緬甸西部。1822年緬王任命班都拉率軍進駐阿薩姆,並負責統治該邦。由於英國的殖民擴張政策遇到緬甸的積極籌邊政策的嚴重挑戰,英緬關係日益緊張。從1822年起英國不僅支持阿薩姆曼尼坡的叛亂分子,還強占阿拉乾信摩鏢小島。1823年9月,緬甸人收復該島。1824年1月,緬王任命班都拉為阿拉乾的統帥,以指揮該地區的戰鬥。英國便以緬軍準備進攻吉大港為理由,於1824年3月5日向緬甸宣戰。

第二次戰爭

在孟坑國王統治時期(1837一1846年),英緬關係日益緊張。緬甸的強硬政策曾引起英商和外交官的不滿與抗議,派往緬甸的使節都建議英印政府對緬甸採取軍事行動。英殖民當局在與緬甸進行多次締結商約的談判未果後,1840年關閉使館撤離緬甸。英國資產階級迫切要求把緬甸變成商品市場和原料產地。英國的自由貿易政策與緬甸的壟斷與限制貿易政策的矛盾日益尖銳。
1851年,仰光總督仰光市長開始採取措施,制止蔑視港口規章制度、進行走私偷運及逃避交納港口稅和關稅的行為。1852年,英國駐印度總督戴荷胥藉口緬甸逮捕兩名英國商的事件,命令英國海軍將領喬治·林柏出動6艘軍艦封鎖仰光港口,並向緬甸提出最後通牒,要求賠禮道歉。
1851年11月27日,林柏率領的艦隊到達仰光碼頭。林柏向緬甸提出最後通牒。緬甸王國遵照英國的強求賠款1000英鎊,撤銷仰光市長職務。林柏隨後於1852年1月6日封鎖仰光、馬達瑪和勃生等港口,扣押緬甸政府船隻“耶南英達號”。戴荷胥於1852年2月18日向緬甸政府提出最後通牒。該最後通牒提出要王國政府向英方賠禮道歉,並向兩名英國商人魯威和謝伯等人賠償損失,賠償戰爭準備費用100萬盧比等。該最後通牒並限定於1852年4月1日之前予以答覆。由於蒲甘曼不理政務,王室內部又出現主和主戰之爭,對英國入侵遲遲未能採取對策。英軍便以通碟期滿為由對緬甸發起進攻。

第三次戰爭

19世紀中葉,世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開始由自由資本主義帝國主義過渡,帝國主義列強為擴大商品市場,掠奪原料產地,竭盡全力爭奪殖民地和勢力範圍。英殖民者為將緬甸劃入自己的勢力範圍,防止別國插手。1879年至1883年,在這一時期內,英國玩弄硬軟兼施的政治訛詐手法,企圖使上緬甸淪為類似印度土邦的附庸地位,但遭到失敗。緬方利 用 法 國 與英 國 爭奪印度 支 那半 島 的 矛盾 與 斗 爭,恢復與 法 國 的 談 判,采 取 以 夷 制夷 政 策。
1882年,法國控制了越南高棉,並占領泰國藩屬寮國的部分領土,法國在半島的積極擴張,使英國不安。1883年5月,緬王錫袍派出由四名高級官員組成的使團赴法,以博取後者對自己的承認和援助,英國更感到威脅,決定對法施加壓力,並籌劃一舉吞併上緬甸
1885年3月,乘法國正忙於中法戰爭及爭奪馬達加斯加島之際,英國就法緬政治同盟一事正式向法國提出照會。法國矢口否認與緬訂盟,並召回駐緬領事。在遏制法國勢力之後,英國於同年10月22日藉口孟買緬甸貿易公司採伐柚木案件,向緬甸國王發出最後通碟,要求賦予英國監督緬甸外事活動的權力。

戰爭經過

第一次戰爭

1824年3月5日,英國以緬軍準備進攻吉大港為藉口,印度總督威廉阿美士德伯爵(William Pitt Amherst)代表英國正式向貢榜王朝宣戰。英軍以英屬印度為基地,在戰略上採取聲東擊西,先在阿薩姆挑起戰火,吸引緬軍主力於西線,而後乘緬甸南線兵力空虛,利用海上優勢,在緬甸南部沿海登入意圖拿下仰光。入侵英軍分為三路:第一路沿布拉馬普特拉河進入北方的阿薩姆地區,第二路進攻西南部的阿拉乾地區,第三路從海上進攻緬甸南部。
1824年3月5日,戰爭首先在阿薩姆打響,英軍在遭到緬軍頑強抵抗,於1825年1月攻占阿薩姆首府。在阿拉乾方向,緬軍集結了6萬多人的部隊,並在馬赫·班都拉的指揮下主動出擊,於1824年5月初,渡過內夫河,一舉攻下英印吉大港地區重鎮拉特納帕蘭和拉木。使得英國殖民當局極為震驚。由於5月間從海上進攻緬甸的英軍攻占了仰光,緬甸統治者在戰略上顧此失彼,捨近求遠急將主力調回南線。戰場形勢開始轉而對英軍有利,英軍轉守為攻,於1825年3月攻占阿拉乾首府,隨後控制了阿拉乾全境。
1824年5月9日,英軍一支由66艘戰艦、1.1萬人組成的艦隊從安達曼群島駛向緬甸南部沿海,乘緬軍主力尚在西部邊境地區,南部沿海兵力空虛之機,在仰光登入,攻占了仰光、勃古等海岸城市,從南面直接威脅緬甸中心地區。緬甸政府急調部隊據守仰光以北陣地,並召班都拉率軍回師南線。11月,緬軍6萬多人冒大雨和酷熱,翻山越嶺,用了4周時間,行程500多公里,趕回仰光前線。12月1日,班都拉率部向駐守仰光的英軍發起總攻,但由於雙方武器裝備差距太大。英軍以逸待勞,又有增援部隊陸續到達。因此緬軍幾次進攻失利,傷亡慘重,被迫退守仰光西北掘壕固守。此役緬軍傷亡5000多人,英軍損失不到400人,緬方在軍事上遭受嚴重挫折,敗局顯露。
1825年3月,英軍沿伊洛瓦底江北上,對班都拉勸降不成,即對緬軍陣地發起猛攻,班都拉中彈身亡。緬軍陷入混亂,英軍趁機攻占了緬軍陣地。4月3日,英軍又占卑謬,因進入雨季,不敢繼續北上。班都拉之死和英軍不斷入侵緬甸腹地,動搖了緬甸統治者的抗英決心,緬王接受議和派建議,於9月派人與英方談判。英方提出的割地、賠款等苛刻條件引起緬方義憤。10月,緬政府重新組織1萬多人的部隊,向卑謬的英軍發起反攻。緬軍雖給敵以有力打擊,但英軍大批援軍趕到後,反攻仍遭失敗。12月30日雙方恢復談判。
得努布小鎮的班都拉將軍雕像得努布小鎮的班都拉將軍雕像
1826年2月,英軍長驅直入,占領蒲甘,逼近緬甸首都,緬甸政府中主和派再次占了上風,喪失繼續抵抗的信心,被迫接受英方提出的談判條件,於2月24日與英殖民者簽約求和。第一次英緬戰爭結束。
英軍入侵緬甸英軍入侵緬甸

第二次戰爭

1852年4月5日,英國分艦隊最後通牒遭緬方拒絕後,於4月5日開始從海上炮擊馬達班港。英軍的炮兵占絕對優勢(海軍軍艦19艘,兵員2500人,裝備有159門重炮)。雨季過後,英國高德溫將軍統率的“阿夫斯克”加強集團軍(3個孟加拉步兵旅12個印度團,連同炮兵、工兵,總計2萬人)開始從丹那沙林方向沿伊洛瓦底江溯流而上。
1852年4月12日,英軍在仰光登入,駐守九文台的緬甸官兵進行頑強的抵抗,打死英軍20人,包括3名軍官,打傷英軍100多人。4月13日,英軍占領仰光。5月,英軍又攻占馬都八和勃固。雨季過後,英軍繼續北侵,於10月15日攻占卑謬,班都拉的兒子率緬軍2800多人投降。
1852年7月,戴荷胥為了統一作戰計畫,親往仰光調解陸海軍最高指揮官的矛盾,並確定這次侵略戰爭的目標是吞併勃固省,把它與原先占領區( 阿拉乾、丹那沙林)連成一片。之後,英陸軍立即向北推進。
1852年10月28日,英軍攻占卑謬,但隨後又退回仰光,因作戰計畫規定只占領下緬甸。緬甸僅在卑謬戰役中進行抵抗,在英軍占領卑謬之後,緬甸宮庭內發生動亂,主和派代表人物曼同王登上了王位。

第三次戰爭

1885年10月22日,英國向緬甸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求賦予英國監督緬甸外事活動的權力。緬方接受了這項要求。儘管如此,預先部署好的英軍還是發動了進攻,11月12日起開始向仰光挺進,該武裝部隊由普倫德加斯脫將軍率領。
1885年11月14日,英軍占領邊防要塞敏建,直逼緬甸首都曼德勒。緬甸正規軍抵擋不住在數量和裝備上占有優勢的英軍。敏建陷落之後,緬甸派遣一個擁有全權的代表團,樹起白旗前來普倫德加斯脫將軍處,表示願意接受英國政府最後通牒內所提出的各項要求,英國拒絕緬甸政府的提議,英軍繼續挺進。
1885年11月25日,英軍進抵楊達波。11月26日,錫袍王派使者去求和,遭到拒絕。11月27日,英軍出現在曼德勒城下,錫袍王投降英軍。
1885年11月28日,英軍開進曼德勒。29日,英軍進入曼德勒王宮,宣布將緬甸錫袍王及其王后流放至西印度的特納吉里,徹底滅亡了緬甸的封建王朝,控制了上緬甸。

戰爭結果

第一次戰爭

1826年2月24日,緬王孟既被迫簽訂《楊達波條約》,根據條約規定,緬甸不得干涉阿薩姆、卡恰爾和德扎伊恩季各公國的事務,若開邦、丹那沙林在薩爾溫江以南的部分(士瓦、丹老和毛淡棉一帶)割讓給英國,分4期支付100萬英鎊(1000萬盧比)的賠款,接受英國常駐總督,簽訂緬英通商條約,允許英國船艦在緬甸港口自由航行,緬甸接受英國派遣的代表駐在緬京。這是緬甸歷史上籤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英國侵略勢力逐漸深入緬甸,緬甸開始走上半殖民地、殖民地的道路。但英方在戰事中陣亡的人數也高達15000人,戰爭支出高達1300萬英鎊;而緬甸軍隊和平民的傷亡人數不詳;共消耗了500萬至1300萬英鎊,高額的費用導致1833年英屬印度發生了嚴重的經濟危機,印度總督阿美士德險被撤換。

第二次戰爭

1852年12月20日,英國駐印度總督戴荷胥單方面宣布占領下緬甸勃固省,並委任阿達普耶上尉為英屬勃固省高級專員,爾後於1862年將勃固連同阿拉乾和丹那沙林等地併入殖民地印度。
第二次英緬戰爭,英國強占曼德勒以南下緬甸地區,得到緬甸全部三個濱海省份,通過第一、第二次英緬戰爭,英國得以將法國勢力排除在緬甸之外,英國殖民者對孟買至新加坡的海上航線實現了完全控制。

第三次戰爭

1886年1月1日,緬甸被宣布為英國領地,作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獨立省。為了反擊英國的奴役,緬甸境內開展了反對占領者的游擊戰爭。直至19世紀末,才被英國人鎮壓下去。英國同樣擴大了在克欽山和欽山的控制區域。這些土地從名存實亡的貢榜王朝接管過來,包括中國政府與緬甸爭執北緬甸的領土。

戰敗原因

1824年,第一次侵緬戰爭中,在戰備物資中,英國有供應一場中等規模戰爭的充足物資。19世紀20年代,英國國力正處於上升時期,煉鋼、造火藥和機器製造都居世界第一,作為英軍大本營的印度,能提供其他軍需品;孟加拉盛產糧食。而緬甸國窮民貧,財庫空虛。“國中土地,泰半荒蕪,大規模之屠殺與連年饑饉,使人口銳減至二百萬左右。”國庫的主要支出為“鍍飾王宮,奉祀寶塔,購置金器佩飾及封爵授勳時套用……連戰時所調夫役,亦由各地自籌”。戰爭曠日持久,無法籌措軍費。
其次,英軍武器裝備遠勝於緬軍,“南線英軍配備了優質的槍枝彈藥,另有大炮40門;由運輸艦和60匹馬力的輪船運送士兵,數艘巡洋艦護航;此外有炮艦60,登入艇亦如此數,各配18磅炮一門。”1825年溯伊江北上,也發揮了海軍的優勢。而緬軍使用的卻是舊式步槍和簡陋帆船。
軍隊士氣和民心,緬方也不如英方。英印政府戰前煽動阿拉乾、曼尼普的反緬勢力發動叛亂,挑起邊境事件,以此來製造輿論、混淆視聽。運征仰光的11500名英軍,大部分為馬德拉斯的敘跋兵,訓練有素,武器優良,初戰獲勝更能發揮僱傭軍的兇悍特點。而緬軍抗英的正義性未激發民眾的愛國熱情。由於長期戰亂頻仍,緬甸人民深感困擾,尤其是得楞族(孟族)人民,更反對為維護緬族統治而投入抗英戰爭。雖然“緬軍耐苦,作戰勇敢”,但這並不足以證明他們從內心裡擁護戰爭,更多是由於受過長期訓練和畏懼軍紀。“王公將領”,卻不能嚴守軍,屢戰屢敗之後即“棄軍逃亡”。
從了解敵情和戰略決策來看,緬方更大不如英方。緬甸的決策者和將領,既不了解敵情,又無自知之明。戰爭前夕,緬王孟既在致英方的國書中妄自尊大,要“進兵英國,以王兒為英國全境之總督”,並 斷言“循海道遠軍至仰光,此誠無稽之談。縱或有少數英軍登入仰光,則決不能再求生還”直到1823年11月24日戰爭已迫在眉 睫, “副司令調度軍隊時,尚謂邊防固有增強之必要,而戰事當不致立即發生”。1822年,孟既命班都拉率大軍進駐阿薩姆,推行積極籌邊政策,戰爭打響之後,把全部主力軍投入西線,作正面防禦;當獲悉仰光被占領時,誤以為南線英軍只是牽制性作戰,不予重視,坐失戰機。英方卻深知緬甸內情,策劃南線進攻戰略並向印度總督建議“先取仰光,可使緬廷屈服”的康寧,曾任英國駐緬使節;為遠征仰光的海軍艦隊導航的克利斯普船長,“曾在仰光經商”。英方的戰略決策是先在西線佯攻,重點放在對阿薩姆和曼尼普的頭人進行政治分化和輿論宣傳上,編動他們反對緬甸政府3;同時利用海上優勢,把英軍主力集結在安達曼群島,乘虛自海上遠征,從南線登入;然後以逸待勞,對因長途跋涉而疲於奔命的班都拉軍隊發起猛攻,終使緬甸全軍潰敗。
1826年2月簽訂《楊達波條約》之後,長達26年的時間裡,英國沒有進一步侵占緬甸的領土,只是在已取得的丹那沙林和阿拉乾等地建立與鞏固殖民統治。30至40年代,由於英國忙於爭奪其他地區的殖民地,加強對印度的控制,以及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直到1849年完全征服印度以後,才策劃了第二次侵緬戰爭。同時期的法國在《楊達波條約》的刺激下,以傳教和外交活動方式加緊對越南滲透,以便與英國競爭中南半島的土地和勢力範圍。這段時期的國際形勢為緬甸提供了發奮圖強、擺脫殖民者侵略的有利時機。但以孟既、孟坑、蒲甘曼三王為代表的統治階級,未能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勵精圖治,實行改革,反而採取了盲目的強硬外交政策。孟既拒絕按《楊達波條約》與英國會談商務協定,不願“降低身份”在英屬印度首府加爾各答設大使館,將英國使節視為自己的封臣。孟坑則說:條約“非聯所訂,殊無約束可言”,將英王特派之欽使“囚居於江濱沙灘”。在他統治期間,曾招募軍隊,購買軍火,並率軍巡視仰光向英國示威,但沒有什麼實際改革措施。蒲甘曼加強專制,對貿易實行壟斷與限制政策,與英國的自由貿易政策形成了尖銳的對立,為人殘暴,親信俊臣,“於兩年內殺戳良民逾六千人”,引起民眾的強烈不滿。
戰後三王統治時期,朝政依然腐敗,官吏貪污受賄、敲詐勒索更是變本加厲,當英國藉口緬甸官員虐待英商,於1852年4月發動第二次侵緬戰爭時,王室內部出現主和與主戰之爭,遲遲未能採取對策;而全國民眾精神渙散,己無勇氣抵抗;“撣族與得楞族均不 發兵,坐視緬人流血”。1852年12月20日,“印督公告白古屬英”,下緬甸也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從1853年到緬甸滅亡的1885年,中南半島的形勢發生很大的變化。英國占領下緬甸後,不久即投入克里米亞戰爭;1856年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1857至1859年鎮壓了印度民族大起義;60年代占領了奈及利亞,將不丹部分領土併入英屬印度;以後繼續擴張,至70年代中期已擁有2250萬平方公里的領地,成為殖民帝國。因此,英國並不急於奪取閉塞的上緬甸。但從50年代末期起,法國勢力在中南半島迅速擴張,高棉、越南淪為法國的保護國。形勢的變化加劇了英國和法國的矛上緬甸的淪亡。
1853年取得王位的曼同,推行一些改革措施,學習西方科學知識,引進外國機器,促進對外貿易和發展近代企業,改革軍隊,提高軍官和士兵的素質,以薪金製取代賜予高官采地的傳統制度,但在國土肢解、民心渙散的形勢下,緩慢、漸進的改革已不能挽救迫在眼前的危亡。曼同於70年代改行以夷制夷政策,在外交上謀求與法意等國建立友好關係,以對抗英國。國王雇用法國專家建設王城,鑄造新幣和管理兵工廠;與法國達成秘密協定:法國派軍官訓練緬甸軍隊,並協助解決涉及緬方的爭議事件。曼同死後,其子錫袍,派使團到巴黎,與法國締結 秘密的政治同盟。但以夷制夷政策因法國的背信棄義而宣告破產。在遏制了法國勢力之後,英國於同年11月14日發動了第三次侵緬戰爭,侵緬英軍長驅直入,幾乎沒有遇到任何抵抗,“損失不足十人”。

戰爭評價

緬甸和印度的史學家指出第一次英緬戰爭是英國挑起的:“東印度公司策劃緬甸屬國—阿拉乾、阿薩姆和曼尼坡不要承認緬甸的宗主權,引起這些地方的叛亂,因而導致孟雲決定兼併阿薩姆及其繼承者進軍阿拉乾”。然而,英國史學家則歸罪於緬甸,認為戰爭的爆發完全是因為“緬甸人的侵略,蠻不講理和好戰成性”造成的,是緬甸人“由於東部興起了強盛的卻克里王國,緬甸人受到了遏制,於是,他們就向西邊尋找出路” 。
1851年,當緬甸勃固督辦貌奧克對兩名犯謀殺罪和貪污罪的英商船長和船員課處一千盧比罰 款時,英印總督戴荷胥便小題大作,以仰光省督課徵英商巨款為藉口,對緬甸發動了武裝侵略。正如霍爾所說的“這事比起前一段時期的種種挑釁,本不足驚怪,但他認為如果用通常的方法向阿瓦朝廷提出交涉,要求賠償,是無疑要遭到拒絕的,同時他也感到這類的事情不能放任它一再發生,否則要影響到英國在東方的威信“” 。戴荷胥叫嚷:“印度政府為順應自身的安全,一天也不能容忍讓自己居於 一個土著政權尤其是阿瓦朝廷之下的地位”。並決定訴之武力。英國這次入侵行動先是採取海盜式的挑釁,誘使岸上緬軍鳴炮,然後倒打一耙,向緬甸大興“問罪之師”。戴荷胥對這次侵略戰爭作了精心的策與布署。他親自調動皇家系統的和東印度公司系統的兩支海、陸作戰部隊,親自處理聯合作戰的各種問題,特別是鑒於第一次侵略戰爭士卒因病死亡慘重,事前把大量食品運抵顛那沙林的介克物,在該地建立醫院,並調派快速輪船定期航行,以便能把傷病員及時送往醫院。之後,英軍便向 緬甸發出要求賠償一百萬盧比的最後通碟,並限定在1852年4月1日前答覆。
在第三次戰爭前,緬方企圖利用 以夷制夷政策來維護獨立,英國則蓄意製造事端,以發動吞併緬甸的戰爭。1883年5月,緬方派使團至巴黎,與法國締結秘密的政治同盟。英國對法緬親近極度不安。1885年8月英印政府在一項決議中說:“法國在上緬甸建立他們排他的或支配一切的勢力,將給我們的緬甸領地和印度帶來嚴重的後果,我們必須進行制止,甚至可冒戰爭的危險”。
1885年11月,英國發動了第三次侵緬戰爭。在戰爭爆發之前,清朝政府已經知道英國準備出兵緬甸。1884年8月4日,逞羅駐新加坡領事陳金鐘告訴中國官員鄭觀應,“中國如欲整頓邊防,緬甸、逞羅二者不可偏廢。緬君無道,殺戮兄弟,前王子奔入印度,英人畜之,將欲效秦伯納公子重耳故事,則緬全國皆歸英轄矣。緬君深患之,近已召法人立約通商,藉以控制英人。而條約所立,法人擬由河內開鐵路直走阿瓦都城。夫一英在緬,緬已不支,再加之以法,緬之亡在旦夕矣。緬亡,則中國雲南恐不可收拾矣。君為中國官,當熟籌深計也。"“金鐘此論雖為中國計,亦為逞羅計。緬亡,而逞羅亦亡。惟中國不及早綢繆,而滇、粵亦危矣。”清朝政府對這次戰爭的態 度,擔心英國侵占緬甸威脅清朝西南邊疆的安全,又擔心若支持緬甸人民的抗英又會得罪英國,招惹麻煩。
1885年10月,駐英使臣曾紀澤向清廷報告:“英圖北緬”。請示清廷,有沒有必要就此事同英國外交部進行交涉。光緒帝接報後在10月24日說:“電告曾紀澤,電奏已悉。英圖北緬,有無規畫進取,顯然布置情事?著將近所偵察詳悉電聞,語勿太簡。緬亦朝貢之邦,倘彼謀未定,速與開談,是啟之也。所籌一節,候旨遵行,慎勿輕發。”李鴻章又奏:“印度出示招人,運軍往緬。”10月 25日,光緒帝對英國發動侵緬戰爭正式表態:“緬甸為朝貢之邦,與雲南接壤。英人圖其北鄙,不獨屬國受患,龍慮逼近吾圍,不可不預籌布置,為未雨綢繆之計。著岑毓英、張凱篙派委妥員,不動聲色,密探英緬近日詳細情形,趕緊馳奏。一面相機籌措,固我邊陲,勿得稍涉張惶。”下令電告曾紀澤:“印度出示招人,運軍往緬。是英之圖緬,端倪已露,該大臣熟悉英國情勢,務當竭力辯阻,抑或另籌辦法,勿失機宜,均即妥籌電奏。”接著,曾紀澤電告“英緬釁端”的由來。光緒帝在10月30日說:“前因未悉起釁之由,自難空中勸阻。今知緬判英木商歇業,因此生隙,尚非不可解釋之事。著曾紀澤向英外部告以緬系朝貢之國,中華與英友誼相關,盡可設法調處令滇督等派員間緬開導,改判謝過,以息兵端。且看該外部若何答覆,倘彼萬難轉日,迅即電聞,另籌辦法”,不準備支持緬甸人民抗英,想派人勸緬對英妥協投降。
1885一1895年間,緬甸人民開展抗英游擊戰爭,反對英國的占領。英占緬甸,威脅中國西南邊疆的安全。雲南地方官關心緬甸人民抗英鬥爭的發展情況,但清朝政府對緬甸人民的鬥爭,沒有給予實際的支持。
英國征服緬甸花了六十多年,經歷了自由資本主義和向帝國主義過渡兩個時期,如果緬甸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能夠使自己變成為資產者,它有可能象日本那樣免於淪為殖民地;在向帝國主義過渡時期,如果它能夠像泰國那樣,利用列強矛盾,廣泛展開外交活動,特別是實行較為徹底的封建改革,它也有可能維持半獨立地位。在資本主義時代,東方落後的封建國家在“祖宗之法不可變”和堅持封建專制統治所採取的各種維護獨立的政策,例如緬甸所採取的單純軍事觀點政策,盲目的強硬政策,封建改良主義政策,和平主義政策以及以夷制夷政策,都是無濟於事的。

戰爭影響

  • 英國
第一次英緬戰爭戰爭結束後,英印總督派往緬甸的大使,利用其可參加緬王早朝的特權,暗中了解和掌握了緬甸統治集團內的大量情況,並藉機組織間諜活動,給英國當局進一步在緬甸擴張提供了重要情報。
第二次英緬戰爭結束後,英國殖民者開始致力於開闢印度洋至長江上游的海陸交通,以實現其在緬甸和長江中下游地區既得殖民利益的融會貫通,同時防範其主要競爭對手法國對其殖民利益的侵蝕。
第二次英緬戰爭後緬甸地圖第二次英緬戰爭後緬甸地圖
第一次和第二次侵緬戰爭時,英國進入了工業資本的殖民擴張時期,在1826年以後,英國除銷售廉價的紡織品外,在丹那沙林大量採伐柚木,甚至使一 些地區的森林完全消失;在阿拉乾則憑藉奪得的王田、官田、荒田,利用當地廉價勞動力發展稻穀生產,使那裡的稻田面積從1830到1852年增加了4.5倍。“若開一度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大米出口港 ……為東印度公司提供了一筆可觀的利潤。”
1852年占領下緬甸後,英國殖民當局取得了對全部柚木的占有權,擴大了木材開伐區。“大米種植面積在二十年里增加了三倍”;1869年蘇伊士運河建成之後,大米生產更有大幅度增長。第三次侵緬戰爭前後,英國已步入金融資本的殖民擴張時期,開始向緬甸大量投資,“銀行界和商業界,在農業以外的行業里也很活躍。”19世紀70年代起,修建了公路、河堤和鐵路,發展了內河航運業。“鐵路資金的來源,就是在市場上出售的、利息有保證的債券。伊江輪船公司實際上壟斷了內河運輸業。英國商行還積極參與開採和加工柚木。”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石油、採礦、橡膠種植以及水泥製造等大型工業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是,“在除了石油以外的其他工業中,工人和管理人員幾乎全是外國人。”在長達一個多世紀裡,稻米、鐵路、航運及上述大型工業所獲巨額利潤,絕大部分落入英國殖民者的手中。
英屬印度英屬印度
通過三次武裝進攻,英國占領緬甸全部領土67萬平方公里,大英帝國的邊疆與清帝國接壤,有利於進入中國的西南大門進行侵略、滲透活動。自兩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殖民者已在中國東南沿海強占香港九龍,開闢廣州福州等港;而70年代又迫使清政府開放雲南,增闢商埠和擴大領事裁判權,從而使其侵略活動的範圍更為廣泛,從中國東南到西南遙相呼應,形成夾擊之勢。吞併緬甸,使英國控制了西起好望角、東至安達曼海的全部印度洋海域,穩固地建立起由埃及經蘇伊士運河、直達孟加拉和緬甸的遠程航線。英國在制海、航運、軍事上的地位大為提高,更有條件向其他地區掠奪殖民地。
  • 緬甸
戰敗與淪亡,給緬甸人民帶來沉重的災難。民族精神解體,民族意志消沉,封建王朝已如日薄西山,搖搖欲墜。隨英國的入侵大量湧入的西方資本主義因素對緬甸數百年來的封建行政制度產生了瓦解作用。
英軍進入曼德勒皇宮,錫袍宣布放棄皇位。英軍進入曼德勒皇宮,錫袍宣布放棄皇位。
第一次英緬戰爭打斷了緬甸獨立發展的進程使統一的緬甸被肢解為英國統治下的殖民地社會和緬王統治下的封建社會,從而開始了為殖民主義者奴役、剝削的歷史。曼尼普、阿薩姆等屬地的得而復失,阿拉乾和丹那沙的割讓,使緬甸喪失了大量領土,主權受到嚴重損害,國力大為削弱,緬甸各民族面臨空前的危機。
第二次英緬戰爭,使緬甸半壁江山淪為英國的殖民地,出海口喪失殆盡。民族精神解體,民族意志消沉,封建王朝已如日薄西山,搖搖欲墜。在戰後30年中,英屬緬甸的殖民化程度大為加深,為適應殖民統治需要的行政制度、司法軍警機構和官僚隊伍建立起來。在經濟上,則按照英國資產階級的要求,解決了交通運輸、資金、人力等問題,使下緬甸特別是伊江三角洲的稻米經濟獲得迅速、畸形的發展。從此,緬甸被捲入世界資本主義經濟體系,緬甸各族人民又受到外國資本家的壓榨。
第三次英緬戰爭之後,緬甸被併入英屬印度,由印度總督任命一名副督管理。英國統治者推行“以印治緬”的殖民政策,對緬甸進行政治壓迫和經濟掠奪。雍籍牙王朝舊有的行政機構和官員,全部被取消和免職,代之以歐洲籍官員監督下的、在英屬印度實行的行政、法律制度。在經濟上,緬甸人民則受到英國殖民者和印度高利貸者的雙重剝削。
隨著封建經濟的逐漸解體和封建政治制度的被摧毀以及西方宗教、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衝擊,傳統的民族文化開始衰落,佛教的信仰減弱。殖民統治和英、印資本家的雙重剝削,使緬甸人民創造的財富落入外國人手中,人民生活長期滯留於低下水平,嚴重阻礙了緬甸社會的正常發展。
  • 中國
第一次英緬戰爭後,中緬宗藩關係名存實亡。第二次英緬戰爭後,中緬宗藩關係走低,緬甸利益受到損害,中國西南邊防受到嚴重威脅。
第三次英緬戰爭後,英屬緬甸與雲南之間的地理緩衝區不復存在,英國殖民勢力借勢進一步蠶食、滲透中國西南邊疆。更為嚴重的是,這樣的滲透逐漸由邊區深入雲南內地。除政治滲透之外,英國的蠶食和滲透,對雲南的地方經濟結構構也成了巨大的衝擊。“英國占領緬甸後,向雲南大量傾銷‘洋紗’和‘洋布’,使滇西紡織手工業遭到較大打擊,手工業者紛紛破產,從而又影響了以手工業為副業的農業。被迫破產和喪失土地的手工業者和農民流離失所、四處顛沛。”雲南社會經濟發展遭受了劇烈的外源性衝擊,顯得更為凋敝。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英國將緬甸武力併入英屬印度後,雲南總督岑毓英據情上奏。中國政府命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國抗議,表達占領無效。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六月),中國與英國在北京簽訂《中英緬甸條約》,“規定中國承認英國對緬甸有支配權,但緬甸對中國仍照往例,十年一貢。至於中緬邊境未定界,應由兩國會商勘定。”隨即拒絕了捻柞土司求援,木邦土司求內附請求,雲南騰越都司、副將袁善和李文秀欲出關入緬抗英,受阻於騰越,總兵朱洪章以“抗令作亂”的罪名把袁善殺害。李文秀則衝破阻力到了緬甸,在猛拱保衛戰中犧牲。
  • 越南
19世紀初年以鎮壓農民起義而建立的越南阮朝,竭力仿效滿清帝國的模式,加強封建專制。1815年頒行的《嘉隆法典》幾乎是《大清律》的翻版。阮朝在經濟上固守封建地租剝削制,實行閉關政策,阻礙商品經濟的發展,嚴格限制對外貿易,拒絕與西方各國通商。政治上腐敗、保守、對內以嚴刑峻法鎮壓人民,對外多次向西、向南擴張,侵略寮國、高棉。文化上宣揚儒家學說及其倫理。
1820年即位的明命採取盲目的排外政策,極其仇恨“西方來的野蠻人”,第一次英緬戰爭使他感到惶惶不安,巨大的政治壓力增強他對西方的厭惡和恐懼。繼明命之後統治阮朝的紹治嗣德竭力把國家密封起來,防止歐洲人的一切影響。嗣德頒令解散所有基督教團體,毀滅教堂聚居的鄉村,沒收他們的土地,在臉上烙上“異教徒”的記號,並懸賞殺死歐洲人。
1874年3月15日,法國與越南在西貢締結《和平同盟條約》(The Second Treaty ofSaigon),確立了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地位。1883年8月和1884年6月,法國先後逼迫越南簽訂《順化條約》(Treaty of Hue),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從此越南淪為法國的殖民地。
  • 泰國
1782年開始建立的曼谷王朝,也是一個封建專制政權。拉瑪一世恢復了薩克迪納制,重新確定封建等級,以加強中央權力。但泰國的商品經濟一向發達,至19世紀初年,商品稅收已成為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雖然1688年法國殖民者的政變陰謀使曼谷王朝的統治者記憶猶新,一直執行著排斥西方、嚴格限制與西方貿易的政策,但與中國的朝貢貿易和民間貿易仍十分興旺。到19世紀20年代初期,英國侵略勢力已滲透到中南半島的西部與南部,使泰國感到威脅和不安。
19-20世紀泰國領土喪失示意圖(泰方觀點)19-20世紀泰國領土喪失示意圖(泰方觀點)
第一次英緬戰爭爆發尤其是緬甸的潰敗,更使泰國朝廷在心理上受到巨大衝擊,迫使曼谷王朝在1826年與英國訂立條約,容許英商有較多的自由。被英國打開大門之後,1833年泰國與美國簽訂同樣的條約,允許傳教士入境。隨著貿易大門被打開和傳教士入境,西方的文化和宗教也衝擊著泰國,首先使上層人士受到影響,蒙固王子在1851年即位後就開始進行一系列改革。
第二次英緬戰爭使下緬甸也成為英國的殖民地,迫使蒙固王於1855年與英國簽訂《鮑林條約》:出讓了司法、關稅、內河航行等國家主權;與西方14個國家簽訂同樣的不平等條約。這些條約滿足了西方國家通商、傳教及自由活動的要求,從而換取了泰國和平、安寧的環境,為進一步改革提供了條件。拉瑪五世利用這一和平環境勵行改革達40年並取得成效,1893年法國吞併寮國所造成的危機,憑藉靈活的外交手腕,周旋於兩強之間,力使泰國維持了獨立,而這時的越南已淪為法國的“保護國”長達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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