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公主

臨汾公主

臨汾公主曹氏(?-?),三國時期魏國公主,父母不詳。魏明帝時,特進曹洪的乳母臨汾公主的僕人一起祭祀無澗神,關內侯司馬芝將他們關進監獄。卞太后派黃門官傳她的命令,為二人求情。司馬芝上奏魏明帝,說他們淫祀,魏明帝褒揚了司馬芝

基本介紹

  • 本名: 曹氏
  • 別稱: 臨汾公主
  • 所處時代: 三國曹魏
  • 民族族群: 漢人
  • 出生地: 沛國譙郡
  •  父親: 不詳,或為曹操
  •  母親: 不詳
基本介紹,家族成員,相關史料,

基本介紹

臨汾公主,三國時期曹魏公主。
魏明帝時期,特進曹洪的乳母當以及臨汾公主的僕人一起祭祀無澗神,關內侯司馬芝將他們關進監獄。卞太后派黃門官傳她的命令,為二人求情。
魏明帝繼位以後,賜給司馬芝關內侯的爵位。不久,特進曹洪的奶媽當,和臨汾公主的侍者共同祭祀了無澗神,被關進監獄。卞太后派遣黃門官到官府中傳達她的命令。司馬芝不讓通報,當即下令讓洛陽監獄把這二人拷打至死,然後上奏章說:“凡是應該判處死刑的罪犯,按理都應該先上表奏明,等候聖上批覆。以前聖上下制書命令禁止淫祀,以端正風俗。現在這些犯人興妖作怪的罪行,剛剛審訊出供詞。黃門官吳達就來見臣下,傳達太皇太后的命令。臣下不敢接見使者,害怕命令中有救援保護犯罪者的意思,這個命令讓聖上聽到後,就會不得已下令把犯人們保護起來。這一切又都是由於臣沒有儘早把事辦完,就是臣下的罪過了。因此臣冒犯了日常的規定製度,馬上命令洛陽縣把她們拷打死了。臣下擅自施行了刑戮,謹等候聖上予以誅罰。”魏明帝親筆批覆說:“看了你的奏章,已經了解了你的真心。你想要奉行禁止淫祀的詔書,所以權宜從事,做得對啊!這是你奉行詔書的誠意,有什麼可謝罪的呢?以後黃門官再去你那裡,千萬不要接見。”司馬芝做了十一年官,多次評議那些法令律條中不便施行的條款。他處在公卿中間,都根據正道辦事。正趕上各位親王來朝見,和京城裡的人交結,司馬芝因此被免官。

家族成員

父親:不詳,一說為曹操
母親:不詳。

相關史料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十二 魏書十二》:魏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頃之,特進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侍者共事無澗神系獄。卞太后遣黃門詣府傳令,芝不通,輒敕洛陽獄考竟,而上疏曰:“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前制書禁絕淫祀以正風俗,今當等所犯妖刑,辭語始定,黃門吳達詣臣,傳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懼有救護,速聞聖聽,若不得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輒敕縣考竟,擅行刑戮,伏須誅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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