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佑(清朝同治年間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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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佑(1846~1889) 號谷臣,清九江府德化縣人。同治六年(1867年)舉於鄉,十年中進士。分發福建以知縣即用,歷任建安、惠安、永安、晉江、閩縣等知縣。

基本介紹

  • 本名: 羅大佑
  • 出生地:九江府德化縣
  • 出生時間:1846
  • 去世時間:1889
人物生平,人物成就,

人物生平

光緒十年(1884年)八月,侵華的法國軍隊進攻閩江口、馬尾,清政府派張佩倫統軍抵禦,數十萬大軍雲集閩垣。張氏年少輕敵寡謀,方與敵軍對壘,我13艘戰船即被擊沉9艘,馬尾五虎山炮台基地亦被摧 毀,省垣自巡撫大吏以至司役均惶惶畏避。時大佑為閩縣令,東奔西走,衣不解帶、馬不停鞍凡數月。十一年,升補福建海防同知,次年又攝理沙縣,為保境安民殫心竭力。
十四年春,奉召署理台南知府,兼順道抽查彰化、嘉義兩縣清賦事。時方盛暑,道途多積水,大佑於炎溫交蒸之中,親履阡陌,按圖抽丈,雖妻喪閩旅,感傷憂勞,仍以丈量不確貽累民生為慮,縱橫奔瘁兩月余。八月,清丈事竣,即履台南府任。未久,彰化社會秩序混亂,以致南北道路不通,府城裡巷亦時有歹徒擾亂,大佑常不避風雨,輕騎簡從,安慰善良,懲治不法,不到半年土民得以安堵,台人頌其神明。十五 年二月,台南舉行府試,初試文童,大佑每場兀坐監視,審核試卷,尤為周詳;接試武童,躬親校閱步箭、技勇,使賄賂、舞弊為之絕跡,有才有藝之士得以顯露。由於政績卓著,赴任8個月即進道銜。
大佑性情剛直,處事果毅,體察民情,秉公理政。在閩期間屢白積案,伸奇冤,閩人呼為“羅青天”,並贈“白日青天”匾額一塊,以志廉明。十五年四月初,終因積勞成疾,氣體不支,逝於任所。清廷追贈太僕寺正卿。台南人民為感其德,專建八角紀念亭一座,上書“羅公亭”,四時贍之。

人物成就

大佑一生宦遊20餘年,處膏腴之地而不自闊,家無尺土寸櫞之增,囊無一文私積。所至書篋自隨,嗜書畫,蒐集宋、明名家真品甚多;樂呤詠,有《粟園詩鈔》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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