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權

第五權是一個由西班牙記者伊納希歐·哈莫內(Ignacio Ramonet)所創的詞語,作為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及第四權大眾傳播媒介的延續。第五權一般可指經濟體系網際網路
第五權的第二個意思指由網際網路或網民所組成、對社會甚至政府的網路監察,其代表了不被“較狹窄、單向領域(one-way scope)的第四權傳播媒體”所包含的一種新社會大眾媒體。它被考慮為權力的第五個分支,而且更是唯一被社會自己所操控、並不被國家予以一定調節的權力分支。
根據Ramonet,網民共同組成了辯論與民主行動一個強而有力的發動機。隨著全球化,21世紀擁有最終把溝通和資訊帶給全人類的潛質。時代雜誌2006年度風雲人物”正帶著相同訊息。
2008年部落客世界籌委會與政策創議中心於2008年5月1日聯辦《邁向公民社會》(Towards A Civil Society)研討會,討論部落格在推動公民社會發展和營造論述的角色,會中部落格便被喻為第五權。
網際網路思想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大部分當中的資訊是完全無價值的。因此過濾資訊的傳統媒體依然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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