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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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7〕6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殯葬改革,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殯葬需求,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殯葬改革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滿足民眾殯葬需求、維護民眾殯葬權益為宗旨,以深化改革、科學發展、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民眾負擔為重點,以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推廣節地生態安葬方式為手段,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堅定不移深化殯葬改革,完善殯葬服務體系,建立殯葬救助保障制度,理順殯葬管理體制,促進殯葬科技進步,樹立殯葬改革新風,加強殯葬行業監管,發揮殯葬改革在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惠及民生。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探索殯葬改革發展的新舉措、新途徑、新方式,把深化殯葬改革與維護人民民眾基本殯葬權益結合起來,實現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把尊重、引導、發揮殯葬傳統習俗與革除陋習、移風易俗結合起來,提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把殯葬管理與服務、改革與發展有機結合起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統籌兼顧,循序漸進。圍繞改革目標和民眾需求,從實際出發,根據自身條件和特點,通過不斷完善改革政策措施,逐步破解制約我市殯葬事業發展的難題,不斷提高服務管理的整體水平,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
3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強化政府在推進殯葬改革中的主導作用,加大對基本殯葬服務、公益性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和節地生態安葬的投入,提高殯葬管理、殯葬公共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落實部門協同監管職責,發揮好市場對非基本殯葬服務項目的調節、補充作用,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需求。
4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正確處理行政與事業、服務與經營的關係,充分發揮公益性殯葬事業單位在提供基本殯葬服務、保障民眾殯葬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管理與經營分開、監督與經辦分離,實現殯葬服務經營的公平、誠信,殯葬管理監督的公平、公正。
5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立足現實,尊重科學,正確處理規劃建設與管理的關係,充分考慮經濟和地域習俗不同,制定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並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兼顧綠色、環保、創新、發展。
6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加大節地生態安葬、文明祭祀的引導力度,完善公益性殯葬服務體系,科學規劃建設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大力推廣骨灰樹葬、花葬、立體存放和不保留骨灰等節地生態葬法,鼓勵文明節儉生態的祭祀方式,切實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保護環境。
(三)主要目標
堅決遏制個別地區火化率下滑和亂埋亂葬的問題,“十三五”末,火葬區火化率達到85%以上;大力倡導節地生態安葬,加快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向節地生態轉型發展,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十三五”末,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50%以上;逐步建立覆蓋全市居民的惠民殯葬政策體系,進一步減輕民眾負擔;提升骨灰暫存能力,大力推進公益性骨灰暫存設施特別是農村區域性公益骨灰堂的建設,“十三五”末,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含公益性公墓)縣級行政區覆蓋率達到70%以上;加快殯儀館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提高火化環保設備處理能力,推進骨灰處理生態化和殯葬設施現代化;健全便民利民的殯儀服務網路,提升殯葬服務水平,推進殯葬服務規範化;加強殯葬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提升殯葬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實現殯葬習俗文明化、殯葬管理精細化;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加強部門聯動和市場監管,實現殯葬改革的有序化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火化,積極改革土葬。
根據經濟發展、交通改善、人口密度增加等因素,逐步擴大火葬區,鞏固提高火化率。在火葬區要堅持實行火化,“十三五”末,殯葬改革工作基礎條件較好的火葬區火化率達到100%,基礎條件較差的要加快深化殯葬改革工作,逐步消滅火化白點村、白點鄉鎮,火化率達到80%以上。土葬改革區,要建立火化獎勵補助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民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積極參與土葬改革,治理亂埋亂葬,逐步縮小土葬區。
(二)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減輕民眾負擔。
堅持殯葬服務公共和公益方向,充分發揮公共政策對節地生態安葬的引導作用,逐步提高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大力推行惠民殯葬政策,逐步建立以重點救助對象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為基礎,其他多種形式殯葬救助為補充,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普及惠民殯葬政策,為轄區居民提供免費的基本殯葬服務。已普及惠民殯葬政策的縣(市)區,在原減免政策基礎上逐步提高基本喪葬費的減免標準、增加減免項目、擴大減免範圍;未普及惠民殯葬政策的縣(市)區,要儘快出台惠民政策,按要求兌現落實。要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對實行樹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立體存放等節地生態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區自願火化的居民,給予適當的獎勵補貼。到“十三五”末,殯葬救助保障制度基本建成。
(三)
加快殯葬設施建設,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殯葬事業公共投入機制,提高基本殯葬設施設備建設和環保水平,重點加大殯儀館、骨灰堂和火化設備更新改造等基本殯葬設施設備的投入力度,新建或改擴建殯葬設施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環境美化,建築形式美觀,殯儀流程科學,喪葬環境和服務功能顯著提高。要將農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並給予必要的政策指導和資金支持,在火葬區,有條件的農村和鄉鎮要因地制宜,以村(或幾個村)為單位或以鄉鎮為單位建設公益性骨灰堂;要統籌規劃建設區域性骨灰堂,在正定、藁城、鹿泉、欒城各建設一所具有守靈、告別、暫存、祭奠功能的區域性骨灰堂;結合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加快推進石家莊市級公墓和市人民紀念堂搬遷建設,到“十三五”末,基本滿足我市居民骨灰存放需求。對全市現有殯儀館火化設備進行節能和環保升級改造,新購火化設備要注重先進性、環保性,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到“十三五”末,更新改造火化設備30台以上。要科學處理殯葬廢棄物,各殯儀館、公墓、骨灰堂應配備環保型殯葬廢棄物焚燒設備,逝者遺物和弔唁、追悼、祭祀時產生的物品可在焚燒爐進行焚燒,或由殯葬服務機構分類交回收公司處理。要及時購置、更新遺體運輸車輛,確保車輛各項指標達到遺體運輸的相關要求,保證喪屬和屍體的運輸安全、準確、及時。要按規定做好腐臭和傳染病遺體的消毒防腐,運輸要密封,停屍間、冷藏櫃要按規定經常消毒,防止病毒傳染。殯儀服務單位綠化、美化要達標,綠地面積占可綠化面積的80%以上,實現園林化、藝術化,庭院要建有喪屬休息和欣賞的服務設施。
(四)
加強殯葬平台建設,提升殯葬服務水平。以民眾滿意為標準,以行風建設為抓手,構建布局合理、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路,拓展服務項目、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個性化喪葬需求。加快“網際網路+殯葬”信息化建設,提高殯葬服務信息化水平,開通殯葬服務網上查詢、網上預約、網上祭祀等功能,實現24小時“全天候”辦理殯葬服務,推進殯葬服務便捷化。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農村紅白理事會作用,制定鄉規民約,推進文明治喪服務,積極引導民眾選擇網路祭祀、集體祭祀、鮮花祭祀、居家祭祀等現代文明方式,逐漸減少焚燒紙紮、焚香擺供等傳統祭祀形式。指導宗教團體加強對宗教教職人員參與殯葬服務活動的管理。穩步推進殯儀館、殯儀服務中心(站)、社區殯儀服務點三級集中治喪服務網路建設,開展集中守靈服務,逐步減少居家守靈現象,推進殯葬服務長期化、選擇化、功能化。拓展便民利民服務,全面推行殯葬用品公開招標制度,探索建立殯儀服務隊、設立醫療服務站等便民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一站式上門服務、延伸服務,努力滿足民眾個性化、多樣化殯葬需求。創新殯葬科技服務,健全各類殯葬設施等級評定標準,完善各類殯葬服務規範,在省內率先完成殯葬管理服務信息化和殯葬服務設施環保達標建設。
(五)理順殯葬管理體制,加強殯葬執法。
要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加快推進殯葬事業單位改革,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體制科學、機制順暢、主體清晰的殯葬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承擔殯葬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殯葬管理機構要與殯葬經營企事業單位脫鉤,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加強對殯葬服務、骨灰安葬、土葬改革、移風易俗、清明祭掃等工作的監管,依法打擊殯葬違規、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殯葬亂收費,堅決糾正利用行業特殊性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殯葬管理機構建設,充實執法人員、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水平。殯葬服務事業單位要將基本殯葬服務和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逐步分離,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實行市場化運作,實現政府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與選擇性市場化服務共同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需求。立足現實,資源整合,理順市區內殯葬管理機制,提升殯葬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由市民政局會同有關縣(市)區、部門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
(六)
加強公墓管理,推廣節地生態安葬方式。節地生態安葬,就是以節約資源、環境保護為價值導向,鼓勵和引導人們採用樹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遺體,使安葬活動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要著力推行節地生態葬式葬法改革,著力加強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著力提高節地生態安葬服務水平,嚴格落實安葬服務標準,最佳化服務流程、拓展服務項目、強化人文關懷,鼓勵提供更多、更優質節地生態安葬公共服務產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墓的依法管理,重點強化年檢制度和日常監管。嚴防炒買炒賣墓穴、格位,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齡老人、危重病人預售(租)確保自用外,公墓經營者必須嚴格憑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出售(租)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要規範墓穴續租,提高公墓容積率,加大殯葬用地的循環利用。火葬區要限制建設公益性墓穴式公墓,對現有的經營性和公益性墓穴式公墓進行生態化改造,設立節地生態安葬專區,逐步形成以節約土地的立體式骨灰存放為主,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及可降解骨灰盒等葬法為輔的節地生態安葬格局,逐步減少傳統類型石材墓穴建設。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發展規模,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米,墓碑實行小型化、藝術化,增加墓園的文化內涵和教育功能。在土葬改革區,遺體應在公墓或農村公益性墓地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倡導建設低於國家標準的節地性墓位,倡導遺體深埋、不留墳頭或以樹代碑。各縣(市)、區要組織對轄區內經營性和公益性公墓存量墓穴開展全面排查,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實施嚴格的動態管理。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鼓勵和支持少數民族民眾選擇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符合節地生態要求的葬式葬法。到“十三五”末,各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節地生態葬式區設定率和可降解骨灰盒葬法區設定率達到100%,並逐步提高新生骨灰入室存放和生態化處理率。
(七)
加強殯葬市場監管,維護民眾合法權益。要從提高殯葬基本服務能力、保障民眾殯葬權益出發,加強對殯葬服務、喪葬用品價格的管理,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殯葬服務和市場選擇性殯葬服務範圍和價格。進一步規範經營性公墓收費行為,切實落實申報、備案制度,嚴禁用壟斷地位高價銷售殯葬商品,嚴禁價格欺詐,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平抑殯葬服務和喪葬用品價格。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殯葬商品行為,嚴禁炒買炒賣墓穴和骨灰格位。加強對公墓特別是經營性公墓的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建大墓、建豪華墓等行為,堅決取締非法公墓,嚴禁公益性公墓違規經營。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醫院死亡病人遺體處理程式,按規定做好遺體處理工作,嚴禁違規接運遺體。加強對違法違規從事殯葬服務行為的查處,及時制止侵害民眾利益行為。
(八)加強行風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通過開展殯葬從業人員職業培訓、考核、鑑定,提高殯葬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按照社會組織管理的要求,加強指導,切實發揮殯葬協會作用,支持殯葬協會等社會組織及其會員加強行業自律、提高自身素質、承擔公益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殯葬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積極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和行風建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教育殯葬系統幹部職工增強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弘揚優良作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要將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工作作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黨風政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由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推進殯葬改革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推進殯葬改革的形勢、問題、對策等重大事項。要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制定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把殯葬改革和事業發展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財政預算,列入職能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民眾反響強烈的部門和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二)加強協同配合,落實部門職責。
殯葬改革涉及面廣、部門多、難度大,需要各級各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建立黨員幹部違規殯葬舉報制度,對黨員、幹部在喪葬活動中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宣傳、文明辦等部門要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工作,將殯葬改革列入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引導喪葬習俗向文明、健康方向發展。法制辦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制定殯葬管理政策規定的有關工作。民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做好殯葬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各類殯葬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支持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殯葬服務收費政策,加強對殯葬服務收費的監管。財政部門要加大殯葬事業資金投入,為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和管理、節地生態安葬等提供資金保障。城鄉規劃部門要將殯儀館、骨灰堂和公墓等殯葬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促進殯葬服務設施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職工業務培訓、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落實喪葬補貼和喪葬撫恤與火化政策相銜接的發放制度。法院系統要積極配合民政部門執行殯葬法規,維護殯葬改革的良好秩序。公安部門負責維護殯葬改革執法秩序,依法打擊阻礙干擾殯葬執法、破壞殯葬設施等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加強殯葬用地的管理,對符合殯葬用地要求的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予以支持,對違法占地興建殯葬設施和亂埋亂葬占用耕地行為進行查處。工商管理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殯葬市場的監督和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等行為,嚴厲打擊傳銷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行為。城管部門要依法查處因違章占道等喪葬活動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林業部門要依法加強林地保護和管理,對亂埋亂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進行查處。環保部門要做好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督和服務工作,推進殯葬設施建設綠色環保,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節地生態安葬。衛生計生部門要指導殯葬服務單位搞好殯葬設施設備以及服務場所的消毒防疫處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醫院死亡病人遺體處理程式,督促醫療機構按規定做好死亡病人遺體的處理工作,及時通知殯葬服務機構接運遺體,杜絕遺體從醫院流入社會亂埋亂葬,嚴禁在醫院辦理治喪活動。民族宗教部門要做好具有土葬習俗少數民族殯葬政策的落實、督查工作,引導少數民族推進殯葬改革。工會、共青團、婦聯要積極宣傳殯改政策,廣泛動員民眾主動參與殯葬改革,不斷增強民眾參與改革的自覺性。
(三)完善法規制度,強化宣傳引導。
加強殯葬法制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修訂情況,適時修訂《石家莊市殯葬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基本殯葬服務保障、殯葬市場監管、喪事活動管理執法等方面制度,進一步規範殯葬管理、殯葬服務和殯葬活動。要著力培育現代殯葬文化,把推行節地生態安葬與倡導厚養薄葬、保護生態環境、造福子孫結合起來,厚植符合節地生態、綠色環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培育具有時代特徵、民族特點、民眾基礎的殯葬行為規範。充分依託現有殯葬設施資源,建設一批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優秀殯葬文化傳承平台。各級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作為深化殯葬改革的重要環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廣泛深入宣傳深化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宣傳殯葬法規政策,普及殯葬科學知識。堅持清明節等重要節點集中宣傳和日常引導相結合,積極組織開展殯葬服務機構開放日、節地生態安葬宣講、集中撒海生態安葬等活動,引導民眾正確認識殯葬傳統文化,弘揚符合時代取向、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殯葬文化和殯葬習俗,爭取人民民眾理解、參與和支持殯葬改革工作,把推行火化、文明節儉治喪、生態節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掃等現代理念和中央關於堅決推動殯葬改革,要求黨員、幹部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的決定傳達到千家萬戶。各級黨員、幹部要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樹立時代風尚;帶頭火化和節地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傳承先進文化;帶頭宣傳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新風正氣。各級文明機關、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要繼續帶頭開展“文明祭祀、文明殯葬”活動,反對鋪張浪費,以實際行動推進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健康發展。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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