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

2012年5月3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2〕28號印發《關於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積極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加快建設城鄉公益性公墓2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2〕28號
  • 印發時間:2012年5月3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2年5月3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的意見
陝政發〔2012〕28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節約殯葬用地,保護生態環境,倡導文明節儉喪葬新風尚,根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09〕170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推進城鄉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推進城鄉殯葬改革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民眾負擔的原則,大力推進生態殯葬、綠色殯葬、陽光殯葬、惠民殯葬,理順殯葬管理體制,加強殯葬行業監管,完善殯葬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殯葬救助制度,弘揚先進的殯葬理念和殯葬文化,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和土地資源,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二)原則與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的原則,通過強化政府職責,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完善扶持政策,提高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逐步實現殯葬改革有序化、殯葬設施現代化、殯葬管理規範化、殯葬服務優質化、殯葬習俗文明化,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殯葬權益,逐步實現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滿足城鄉居民文明治喪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要堅持推行火化。把推進火葬作為深化殯葬改革的重點,改革傳統土葬方式,加快提高火化率,逐步擴大火化區範圍。城市、縣城以及人口稠密、人均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劃為火化區。凡火化區逝者,遺體一律實行火葬,堅決杜絕骨灰裝棺二次安葬現象。對推行火葬暫時有困難的地區,本著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的原則,以集中治喪為重點,倡導文明祭奠,規範民眾治喪行為。
二要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快殯儀館建設。現有設施設備陳舊老化的,要加大改造力度,推廣使用環保節能型火化爐。尚未建設殯儀館的地區要抓緊建設,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殯儀服務設施用地指標,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快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
三要加快建立殯葬救助制度。各地要從滿足民眾殯葬需求、保障民眾殯葬權益出發,認真落實殯葬救助政策,積極探索擴大減免或補貼的範圍,對公益性生態節地葬法實行補貼等惠民殯葬政策。
四要加強殯葬業行風建設。大力開展殯葬行業文明視窗創建活動,加強對殯儀服務隊伍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殯儀服務標準化水平,不斷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糾正殯儀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2〕673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民政廳《關於印發〈陝西省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陝價行發〔2011〕154號)要求,嚴格將基本殯葬服務和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分離,進一步最佳化殯葬服務內容和程式,公開收費項目及標準,完善便民惠民的殯葬服務網路,為民眾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務。
五要加大宣傳力度。要把經常性教育與定期宣傳緊密結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和殯葬管理法規,積極引導廣大民眾更新喪葬觀念,自覺遵守和執行有關規定,營造推動殯葬改革的社會氛圍。各級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實行火葬。火化區內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亡故後不實行火葬(國家政策規定允許土葬的少數民族除外)的,不得發給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二、加快建設城鄉公益性公墓
(一)大力發展城市公益性公墓。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要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民眾負擔為目的,採取骨灰堂(壁、牆)安放以及深埋、樹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為主要形式,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先行試點,逐步推廣。逐步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建立快捷便民的殯葬服務網路,滿足人民民眾基本殯葬需求。
1基本原則。
堅持公益性公墓全覆蓋。每個市、縣、區至少要建一個城市公益性公墓,人口較多、火化率高、經濟發展快的地區可以先建。經營性公墓要在其墓園內至少劃出30%的墓位用於公益事業,實行限價銷售。少數民族居住比較集中的地區,提倡建立民族公益性公墓。
堅持服務對象全覆蓋。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服務對象為全體城市居民。
堅持科學合理選擇墓址。公墓要在荒山坡地或貧瘠地上規劃建設,嚴禁在耕地、林地內建造公墓,在規模和布局上力求小而精、新而雅。
堅持政府投資為主。將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服務範圍,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省上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補助,市級公益性公墓每個補助500萬元,縣(市、區)級公益性公墓每個補助300萬元。
2建設用地。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為城市居民提供安放(安葬)骨灰服務的公共設施,其建設用地按照公益事業用地無償劃撥。
3日常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各級民政部門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合理設定崗位。嚴格公墓收費管理,堅持保本微利原則,由物價部門核定收費項目和標準,所收取的費用全部用於公墓建設、維護和管理。公益性公墓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收費,其使用期限、續期參照經營性公墓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推進農村公益性墓地生態化改造。
全省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要按照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統籌規劃,先行試點,逐步推廣。農村公益性公墓以骨灰樓(堂、牆、塔)為主,土葬區提倡深埋、不留墳頭、墓碑小型化。逐步將農村散墳、規劃點外集中墓地遷移到農村公益性公墓,推進遷墳還田工作。一要科學合理布局。各縣(市、區)要按照綠色殯葬、生態殯葬的要求,根據人口數量、分布和地理環境等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公益性公墓總體規劃。公益性公墓選址應優先利用荒山瘠地,1個行政村可以興建1處公益性骨灰樓(堂)或遺體公墓,也可以採取一村或相鄰幾個村聯辦的方式。二要加強建設管理。農村公益性公墓要建立長期管理機制,聘用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公墓的管理和維護。三要治理喪葬秩序。大力倡導文明和諧殯葬新風,加大對亂埋亂葬行為的治理力度,堅決制止將骨灰二次入棺土葬,逐步規範治喪行為。四要加大資金投入。農村公益性公墓由各縣(市、區)財政出資建設或實施生態化改造,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省上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補助,每個農村公益性公墓補助5-10萬元。
(三)部門職責。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殯葬工作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鄉公益性公墓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動員社會力量捐資興建城鄉公益性公墓。發展改革部門要配合民政等部門做好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項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將公墓建設規劃納入民政事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財政部門要將公益性殯葬事業專項經費列入預算。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做好城鄉公益性公墓項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工作,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城鄉公益性公墓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指導公墓單位抓好生態保護。規劃部門要將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物價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核定收費項目和價格,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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