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醉酒

病理性醉酒—pathological intoxication
特點是少量飲酒後,出現不成比例的極度興奮,帶有攻擊和暴力的特徵,並常有被害觀念。可持續數小時,以入睡告終。一般對發作有完全性遺忘。
病理性醉酒屬於精神疾病的一種,在病理性醉酒的情況下犯罪一般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如果行為人知道自己屬於病理性醉酒仍然飲酒的,醉酒後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德日刑法稱之為“原因自由行為(actie libera in cause)”)
病理性醉酒,又稱為特發性酒中毒(Alcohol idiosyncratic intoxication),是指所飲不足以使一般人發生醉酒的酒量而出現明顯的行為和心理改變,在飲酒時或其後不久突然出現激越、衝動、暴怒、以及攻擊或破壞行為,可造成自傷或傷人後果。發作時有意識障礙,亦可出現錯覺、幻覺和片斷妄想。發作持續時間不長,至多數小時;常以深睡結束髮作。醒後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 病理性醉酒極為少見,可能與患者的個體素質或原有腦損害如外傷後遺症、癲癇腦動脈硬化等引起大腦不能耐受酒精有關。診斷病理性醉酒需符合酒中毒的診斷標準,但患者的飲酒量比普通醉酒少得多。 病理性醉酒的處理與酒中毒處理相同。可約束患者,防止傷人和自傷。患者以後應絕對禁酒。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