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勞務定價權

產品、勞務定價權

產品、勞務定價權是指企業根據提供產品或勞務的成本、市場供需等因素,經過科學調查分析、計算、自主制定產品或勞務價格的權利。它是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主經營依法擁有的一項重要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品、勞務定價權
  • 內容:企業自主定價
  • 依據:《企業法》
  • 需要:科學調查分析、計算
內容,依據,

內容

除國務院規定由物價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控制價格外,企業有權自行確定產品價格和勞務價格。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9條規定.具體地包括:
(1)對於企業生產的日用工業消費品.除國務院物價部門和省級政府物價部門管理價格的個別產品外,由企業自主定價。
(2)對於企業生產的生產資料,除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物價部門頒布的價格分工管理目錄所列的少數產品外,由企業自主定價。
(3)企業提供的加工、維修和技術協作等勞務,由企業自主定價。
(4)法律對產品。勞務定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

政府對企業產品價格管理過多過死,價格嚴重背離價值,不能反映供求關係,是當前企業難以走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做到自負盈虧的重要原因。企業享有對其產品和勞務進行定價的自 主權,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企分開的顯著標誌。《企業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除國務院規定由物價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控制價格以外。企韭有權自行確定產品價格、勞務價格。《條例》針對這種情況,蹦及考慮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減少了政府管理企業產品價格的層次,賦予了企業較大的定價自主權。《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享有產品、勞務定價權。”並對企業生產的日用工業消費品,企業生產的生產資料,企業提供的勞務的定價作了具體規定。根據《企監法》和《條例》的規定,企業享有產品、勞務定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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