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心理發展

環境與心理發展

在人的心理發展中,環境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而有人否認遺傳的作用,主張環境決定論。他們認為,人的機體構造、形態、神經系統及能力,都是由環境的影響決定的;基因雖能決定人的機體的遺傳性狀,但環境卻能引起基因的突變,造成性狀的變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與心理發展
  • 外文名:Environment and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 解釋:環境是指人和生物周圍的一切事物
  • 拼音:huanjingyuxinlifazhan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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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是指人和生物周圍的一切事物。這些事物能給人或生物以若干影響。長期生長於不見陽光條件下的魚往往是雙目失明的。在熱帶某些地方的青蛙能夠上樹,這是生物受到環境的影響所致。人受環境的影響也是很明顯的。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孟軻的母親,為了找一個好的環境以影響她的兒子,曾三次搬家。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孟母三遷”。英國的H.斯賓塞在C.R.達爾文1859年發表《物種起源》之前,就把進化觀套用於心理學,致力於探討有機體的心理對環境適應的問題。他甚至企圖用生物進化的規律去解釋社會現象。
在人的心理發展中,環境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而有人否認遺傳的作用,主張環境決定論。他們認為,人的機體構造、形態、神經系統及能力,都是由環境的影響決定的;基因雖能決定人的機體的遺傳性狀,但環境卻能引起基因的突變,造成性狀的變異。
越來越多的實驗研究證明,遺傳和環境是相互影響的,基因的決定和變異,潛在的可能性的範圍的擴大,環境則從中進行選擇。例如,基因可以決定一個人能長到 1.8或1.88米那樣高,但真正決定最後生長高度的是飲食、營養、衛生和身體健康狀況,也就是環境。環境能破壞基因遺傳的穩定性;高溫輻射、化學物質、病毒等引起的物理、化學的生物因素,都能造成遺傳密碼的改變,導致自發流產、畸胎、先天缺陷、遺傳病等。人的心理發展也是如此,不能單從遺傳因素著眼,更不能過分強調遺傳的作用,必須看到環境這一重要因素。沒有適當的環境,即使是有許多健全的遺傳因素,人的心理也不會發展起來。俄國生物學家И.М.謝切諾夫和И.П.巴甫洛夫根據他們長期的實驗證明,認為環境在人的心理發展中是起著決定作用的。例如,同樣具有健全頭腦和耳目的兩個人,一個在閉塞的地區,經常不接觸他人,另一個生活在文化水平較高的民眾中,經常與他人交往,前者的心理發展就大大不如後者。這就說明環境能給人的心理發展以多方面的影響。人的心理對內外來的信息的接受和抑制,以及心理水平的提高和降低,都是受到一定的環境所制約的。
美國的行為主義心理學家J.B.沃森(舊譯華生)十分強調環境的作用。他認為環境是影響個體發展的唯一因素。他把人的個體與個性,混為一談。個體是在一定的外界條件下種族發展和生理髮展的產物。個性不是與生俱來的,是後天形成的。沃森所說的實際上是個性而非個體。行為主義心理學派中,有人從根本上否定遺傳。沃森說,假如給他一打健全兒童,他就可以任意訓練他們成為大盜、罪犯、律師、醫生。中國心理學家郭任遠在他寫的《一個無遺傳的心理學》一文中,也抨擊了遺傳論者的主張。
環境有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之分。內部環境主要是指生理環境,即機體內部的環境;外部環境是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互動影響。互相作用,引起了內部信息與外部信息的交換,形成了主體與客體、主觀與客觀的密切關係。在實踐中,人的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不斷地在變化,人的心理也在不斷地發展起來,表現為心理過程、心理狀態與個性特徵。從而推動了人的生理與心理的發展。雙生子的實驗研究表明,不論其為同卵還是異卵的雙生子,在他們身心各方面總是有許多差異的,這就是環境影響的結果。中國古代有人提出“近朱者赤”,“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這就證明環境的作用很大。美國的J.M.卡特爾曾於1932年研究250 個美國著名科學家之出生地同他在1904年首次所研究的作了一次比較。1904年調查,出生於麻薩諸塞、康乃狄克諸州的科學家較多,原因是那時這些地區的文化水平較高。1900年以後,美國西南部諸州學校多,文化水平高於麻薩諸塞與康乃狄克二州,因而科學家也就多起來了。此外F.N.弗里曼、H.H.紐曼和H.M.斯基爾斯等人做了寄養子女的研究,結果證明家庭環境不同,養子的智力、才能的發展也就有了差異。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遺傳與環境混合而形成人的心理,並推動了它的發展。美國心理學家 R.S.伍德沃思就具有這種觀點。他認為,人的心理發展等於遺傳和環境的乘積。遺傳的素質與環境的作用關係密切,二者在發展過程中所占的相對優勢不同。遺傳制約性與環境制約性相對優勢的變化決定於個體所處的環境與遺傳條件。日本人上武正二在同一家庭中養育同卵雙生子與異卵雙生子,並在他們之間進行比較研究指出,兩者的優勢關係是:在智力、知覺、手腕運動、注意、記憶、推理等智力機能方面,遺傳制約性弱;在眨眼反應、皮膚電反射等生理心理機能方面,遺傳制約性強。這個材料表明,由於心理機能種類不同,遺傳制約性與環境制約性的相對優勢關係也各異。
有人認為環境是作為實現遺傳因素的閾限值而起作用的一種因素。美國D.W.詹森認為,用來實現遺傳可能性的環境刺激是有一定閾限值的。超越這個閾限值,即使增強環境刺激,也不能對現實產生影響。而且各種機能的這種閾限值是不相同的。身長與語言能力之類,除非極端貧困的環境條件外,幾乎完全可以認為是遺傳可能性的外顯化,而絕對音閾和外國語音韻的辨別等等,只有在特定的訓練和適當的環境條件下才能實現。
在遺傳與環境對人的心理發展的研究上,有些心理學家提出成熟與學習的問題。他們認為學習不能無視成熟的條件,往往在身心發展達到一定的成熟期,學習才能發生效力。美國心理學家L.卡麥可、A.L.格塞爾和H.湯普森對出生後 46 周的同卵雙生子作登樓梯訓練的實驗。一個先進行幾周的登樓梯訓練,另一個在前一個訓練結束後,才提供短暫的訓練機會,得出的結果儘管訓練時間短,倒是後訓練的兒童登樓梯的速度稍為快些。J.R.希爾加德對 4歲半的同卵雙生子,一個進行早期訓練,另一個延後訓練,比較投圈、剪紙、記數等成績的結果表明,訓練效果是暫時的,逐漸同成熟的傾向趨於一致。這些實驗研究者認為,在發展中,成熟是第一位的決定因素,成熟條件不具備的學習是無效的。在行為發展的基礎中,不能否認精神和筋肉成熟的必要性。但是,也有人認為經驗和學習對於發展過程也有很大的影響。奧地利心理學家K.洛倫茨和德國的E.H.黑斯二人實驗研究鴨子的印刻(imprinting),小鴨表現尾隨行為的經驗是在初生後13~17小時出現的。這個短暫時期叫做“臨界期” (critical period)。在這個關鍵時刻學習較其他時間是最順利的。有人認為,這種情況不僅在動物身上如此,在人的心理發展上也有其臨界期。例如有人提出嬰兒對照顧他的成人微笑,可能就是印刻學習的一種表現。以上的實驗與觀點,認為成熟與學習在構成心理發展過程中是彼此相互作用著的,表現為複雜的相互關係。
辯證唯物主義者對於遺傳和環境的關係及其對人的心理發展的作用,是以科學的、發展的、辯證的觀點與態度來處理這些問題,認為遺傳因素對人的心理發展是有一定作用的,但遺傳因素又是生物長期在一定的環境中形成的。從無生命的物質到有生命的物質,從單細胞動物到多細胞動物,從無脊椎的動物到有脊椎動物,直到人腦的出現,是有機體與其環境不斷地進行頻繁的交往和信息交換,經過漫長的演化過程逐漸形成有機體某些特性和特徵。這些特性和特徵,作為一定遺傳因素在一定的環境下傳遞到下一代,遺傳是在生命出現以後才有的現象,它是物質運動長期歷史發展的產物。從一個個體發展來說,遺傳只能提供心理發展的可能性。而可能性變為現實性,這要靠環境的影響,在人的心理發展中,遺傳與環境的關係,及其與教育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
參考書目
潘菽主編:《教育心理學》,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
朱智賢著:《兒童心理學》,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
〔美〕克雷奇等著, 周先庚等譯:《心理學綱要》,文化教育出版社,北京,1980。
〔日〕大橋正夫編, 鐘啟泉譯:《教育心理學》,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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