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實味

王實味

王實味(1906—1947年7月1日),原名詩微,筆名實味、叔翰、實微。河南潢川人。翻譯家,還寫過一些文學評論雜文。曾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藝研究室任特別研究員。因發表《野百合花》等文章,1942年在整風中受到批判,同年十月被開除黨籍,年底被關押。1946年被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1947年7月,在戰爭環境中被殺害。據查,關於他是暗藏的國民黨探子、特務一事,不能成立。關於反革命托派奸細問題,1991年2月7日,公安部《關於對王實味同志托派問題的複查決定》中說,“在複查中沒有查出王實味同志參加托派組織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予平反昭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實味
  • 別名:原名詩微,筆名實味、叔翰、實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河南省潢川
  • 出生日期:1906年
  • 逝世日期:1947年7月1日
  • 職業:作家、翻譯家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代表作品:《政治家,藝術家》《野百合花》散文通訊集《休息》等
  • 性別:男
人物生平,悲慘人生,因文獲罪,艱難求證,人物解讀,死亡之謎,歷史評價,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王實味,1906年生於河南省潢川縣。4歲喪母,6歲上國小,13歲國小畢業(當時國小7年制),17歲中學畢業(中學四年制)。他從國小到中學,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因受父親薰陶,古文功底較厚,他的老師曾誇他是“天上的玉麒麟下凡”。
《王實味冤案平反紀實》封面《王實味冤案平反紀實》封面
王實味十七歲時(1923)考取河南省留學歐美預備學校。一年後因為經濟所迫考取郵務,又一年後(1925年)考入北京大學文院預科,年底發表書信體小說《休息》,表示:“我們青年的使命就是要用我們的力去搗毀一切黑暗的淵窟,用我們的熱血去澆滅一切罪惡的魔火,拯救砧危的祖國,改造齷齪的社會,乃是我們應有的唯一的目標與責任。”
在北大參加了黨組織活動,很快因為熱戀李芬而離開了黨組織,1926年1月,經人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再次因為經濟所迫輟學,並且因為政治的原因無處安身。1930年在上海跟李芬的戰友劉瑩結婚。多年流徙奔走,不滿當局,憂慮時事。1937年10月隻身抵達延安。
王實味在延安專門從事翻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原著的工作。四年間單獨或與人合作共譯出近二百萬字的理論書稿。王實味的津貼是四塊半,比當時邊區主席林伯渠多半塊,比毛少半塊。在工作中跟陳伯達意見不合頗有嫌隙。在延安王實味和自己以前在開封女中的學生薄平有一次短暫的婚姻。 王實味對於自己看不慣的人事直言指責,得罪人很多。魯院與文抗之間有歌頌光明和暴露黑暗的派別區分,1941年開始的整風運動因為丁玲、蕭軍、王實味、艾青等人掀起了暴露黑暗的浪潮。
1942年3月,王實味連續推出《政治家,藝術家》、《野百合花》兩篇文章,認為“揭破清洗工作不止是消極的,因為黑暗消滅,光明自然增長。”當時他已經料到了這類文章會被國民黨利用,但是他說“(敵人)……倒更希望我們諱疾忌醫,使黑暗更加擴大。”當時形成了巨大的社會思潮,與延安熱烈的時代氛圍形成了一種極不和諧的衝撞。
毛親自指出:“這是王實味掛帥了,不是馬克思主義掛帥。”在整風高級幹部總結會上:“丁玲是同志,王實味是托派。”在另一場合說:“《野百合花》有文章。”事後在1945年七大時毛說:“他(指王實味)是總司令,我們打了敗仗。我們承認打了敗仗,於是好好整風。”1942年6月起展開了對托派王實味的批判並且不斷升級擴大。康生的插手使得這件事情向一個更加惡劣的政治事件演變。後又被定為托派分子,並與延安中央研究院、中央政治研究室的其他4人,一起被打成“五人反黨集團”。1942年被開除黨籍。1943年被逮捕關押。1943年4月1日被康生下令逮捕,1946年重新審查結論是“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
1947年3月延安保衛戰開始,王實味被轉移押往興縣城郊晉綏公安總局的一個看守所。不久此地遭到國民黨轟炸,看守所需要轉移,行前請示對於王實味的處置辦法,王震將軍親自批覆指示將王實味就地秘密處死。
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於7月1日夜將王實味提出,砍殺後置於一眼枯井掩埋,時年41歲。
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七千人大會)上說:“還有個王實味,是個暗藏的國民黨探子。在延安的時候,他寫過一篇文章,題名《野百合花》,攻擊革命,誣衊共產黨,後頭把他抓起來,殺掉了。那是保全機關在行軍中間,自己殺的,不是中央的決定。對於這件事,我們總是提出批評,認為不應當殺。他當特務,寫文章罵我們,又死不肯改,就把他放在那裡吧,讓他勞動去吧,殺了不好。”
北大同學、妻子劉瑩沒有王實味的確切訊息,一直盼望一家團聚的日子。
1978年劉瑩從廣播中知道王實味於1947年作為反黨集團成員、國民黨特務、托派分子被處決。劉瑩當時已經七十二歲高齡,斷然肯定這是政治誣陷,人為地千古奇冤。1983年夏隻身南下來到北京申訴。1984年,當時的知情人李維漢逝世,將王實味的平反問題託付給與王一起工作過的溫濟澤。1986年透過層層紗幕,王實味的頭上只剩下一頂托派的帽子。
1991年2月7日,公安部最終作出了《關於對王實味同志托派問題的複查決定》,否定了王實味同志參加過托派組織一事,這是為王實味的冤案最後的平反昭雪。
同時有很多歷史事實和研究表明,當時王實味的《野百合花》被國民黨利用是對王實味殘酷批判後的事情了。

悲慘人生

因文獲罪

1942年3月,延安,馬列著作翻譯家、中央研究院中國文藝研究室特別研究員王實味,在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文藝副刊上,發表了一篇雜文《野百合花》,文章中回憶了他在北大的女同學李芬,回湖南邵陽從事黨的地下活動壯烈犧牲的情景後說:“我曾不止十次二十次地從李芬同志的影子汲取力量。”接著,分四個部分,對他感到不滿的現象邊述邊議,提出批評。
《王實味文存》封面《王實味文存》封面
毛澤東從報上看過《野百合花》後,托胡喬木轉告王實味:這篇文章是從不正確的立場說話的,這就是絕對平均主義的觀點和冷嘲暗箭的方法。……文章中充滿了對領導者的敵意,並有挑起一般同志鳴鼓而攻之的情緒,只要是黨員,這是不能容許的。
更為嚴重的是,國民黨、國民政府利用王實味的文章,編成小冊子《關於〈野百合花〉及其它》,四處散發,作為政治上“討伐”中國共產黨的檄文。。在小冊子的按語中說:“中共……歌頌延安是革命的聖地……然而……在陝北,貪污,腐化,首長路線,派系交鬨,使為了抗日號召跑向陝北的青年大失所望,更使許多老共產黨員感到前途沒落的悲愁。”國民黨的御用文人還出了專刊,標題為《從〈野百合花〉看延安之黑暗》。
當時,中央研究院是培養黨的高級理論幹部的地方。作為該院的特別研究員,王實味在“野百合”中的思想觀點,在黨內引起很大的混亂,並且還得到許多來延安不久的青年知識分子的同情。
為了消除不良影響,使延安整風走上正軌,中央研究院從5月27日起,以“黨的民主與紀律”為題,召開全院座談會。
康生當時是中共中央社會部的部長,在這次整風中,中央成立總學習委員會,來指導整風運動。康生是總學委的副主任,主任是毛澤東。毛澤東日理萬機,對康生說:“總學委的實際工作由你做。”
座談會持續了16天,前4天,還是把王實味作為思想錯誤來進行批評與幫助,但在康生的“指導”下,座談會很快變成王實味的鬥爭會。第5天,升級為政治問題;第6天,有人揭發他說過“托派理論有些是正確的”,“史達林的人性不可愛”,“中國大革命的失敗,共產國際應負責”。還有人說他1930年在上海與托派分子有過往來,幫助他們翻譯過托洛茨基《自傳》中的兩章。又過了3天,會上就有人稱王實味為“托洛茨基分子”。
而王實味的態度呢?雖然會上批評,會後黨委派人輪流談心,但他始終不肯反省。
這時有人舉證,成全、王里夫婦一起到中央研究院看望過潘芳、宗錚夫婦,因潘、宗夫婦就住在王實味隔壁的窯洞,兩對夫婦又一起拜訪過王實味,後來5人又來往了幾次,還在一起吃過飯。以此為據,就把他們5人說成是“托派關係”,把他們的來往說成是“托派組織活動”,最後把他們定為“反黨五人集團”。在康生指使下,中央研究院黨委於1942年10月作出了開除王實味黨籍的決定,決定中說他“從1929年參加托派活動以來,始終沒有停止過托派活動”,“是一個隱藏在黨內的反革命分子”。
1943年4月,康生下令將王實味逮捕。關押期間,又查出王實味1927年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當過3個月文書。於是,王實味頭上除“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反黨五人集團成員”外,又加戴一頂黑帽子:“暗藏的國民黨特務”。

艱難求證

王實味在延安的遭遇,他的妻子劉瑩全然不知。
《野百合花》(王實味著作)《野百合花》(王實味著作)
劉瑩,長沙人,1926年考進北大文科預科班,與李芬同住一個宿舍。經李芬介紹,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也與王實味同在一個支部。1930年他們結為伉儷。
1937年7月,盧溝橋的槍聲,將抗日救亡的聲浪傳向全國。當時他倆正在王實味家鄉河南開封,兩位年輕的共產黨員商定,一起奔赴延安抗日。然而,當時他倆已有兒女,而且劉瑩的肚子又一天天大起來。得馬上墮胎,但兩付打胎藥下去,沒有解決問題。王實味等不及,自己先去了延安。劉瑩回到長沙,實行剖腹手術終止妊娠。身體基本康復可以去延安了,這時日軍占領武漢等地,堵塞了去延安的幾條通道。
長沙解放後,劉瑩一面歡快地工作著,一面打聽著王實味的訊息。有人說王實味可能在東北,1950年4月吉林來湖南招聘教員,劉瑩遠離故土來到吉林,邊教書邊尋夫。
20世紀70年代的一天,劉瑩打開中央電台的廣播,忽然聽到王實味的名字,她屏住呼吸細聽,文章中竟說王實味是暗藏的“國民黨特務”,而且早被處決。一陣天旋地轉之後,劉瑩人事不知。守候了40年,已經72歲的老太太怎能經受如此大的打擊?
劉瑩追根究底,方知她丈夫的死,僅憑康生的一句話。
1947年3月中旬,25萬國民黨軍在胡宗南統領下,進犯延安。社會部的一批幹部組成一個大隊,撤離延安去晉西北興縣,王實味隨隊同行。王實味到達興縣後,被送押到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6月中旬,興縣遭敵機轟炸,晉綏公安總局請求處決王實味,得到康生的“口頭批准”。7月1日,蔣軍又一次狂炸興縣,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被炸塌。包括看守所在內要立即搬家,為減輕負擔,當天晚上將王實味處決。
1983年,她來到北京,找到當時的知情人李維漢申訴。根據李維漢的建議,中共中央組織部經過調查,於1982年2月,作出了《關於潘芳、宗錚、陳傳綱(即成全)、王汝琪(即王里)四同志所謂“五人反黨集團”問題的平反決定》,所謂“五人反黨集團”的徹底否定,為王實味案平反提供了契機。
1991年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在經過長期取證後,終於作出了《關於對王實味同志托派問題的複查決定》,指出:經複查,王實味同志1930年在滬期間與原北大同學王凡西、陳清晨(均系托派分子)的來往中,接受和同情他們的某些托派觀點,幫助翻譯過托派的文章。在現有王實味的交代材料中,王對參加托派組織一事反反覆覆。在複查中沒有查出王實味同志參加托派組織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為“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王在戰爭環境中被錯誤處決給於平反昭雪。
蒙冤半個世紀,王實味案終於有了個公正的說法。王實味被恢復了“同志”的稱呼,這已是他被錯誤處決後的第44年了。
1991年春天,公安部的兩位同志來到劉瑩家,時年85歲的劉瑩看到複查決定中王實味恢復了“同志”的稱呼,激動得熱淚盈眶。當公安部同志將1萬元慰問金送給她時,她堅決不要,把慰問金全部捐獻給當地文聯,作為青年文學獎勵基金。

人物解讀

根據熟悉王實味的許多人的回憶,現實生活中的王實味並不是一個十分可愛的人物。
他的性格狂傲、孤僻、偏執、吝嗇,似乎缺乏中國人所推崇的“溫良恭儉讓”的“君子風度”。他絕大部分時間生活在自我封閉的精神世界裡,除了“冬天搬把躺椅在門前曬太陽”以外,沒有其他業餘愛好,日常生活單調而缺乏情趣。他對別人參加跳舞、唱歌等健康的休閒娛樂活動有著一種莫名其妙的反感。他在與他人交往時,往往取一種居高臨下、屈尊俯就的姿態,一旦意見不合,便勃然大怒,拂袖而去。
因此,他一生幾乎沒有什麼親密的朋友,也不是一個十分稱職的兒子、丈夫、父親和情人。他具有一種強烈的嚮往革命的衝動,這或許與他的出身和早期經歷有關。他出生於河南潢川一個破落鄉紳家庭,因為家庭貧困,曾經從河南省留學歐美預備學校和北京大學兩度輟學,從十八歲開始就不得不自食其力。為了謀生,他顛沛流離,居無定所,足跡遍布華北、華東和東北各地,先後從事過郵政局實習生、中國小教師和政府機關低級科員的工作,也曾經在上海亭子間裡從事文學創作和翻譯,個人生計長期沒有任何保障,飽嘗世態炎涼、社會不公和戰爭離亂之苦。他早年發表的幾篇小說,既記錄了一個充滿純真理想的青年踏入複雜的現實社會以後的種種主觀感受,也揭示了他由不滿現實到投身革命的思想根源。
他曾經兩度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入黨是1926在北大讀書期間。但是他的革命意志和組織觀念十分淡薄,而“小資”情調卻十分濃厚。不久就因為追求黨內女同志,與工作方法簡單生硬的學生支部領導人發生齟齬,被指為“入黨動機卑鄙”,最終被北大黨組織開除。這件事顯然造成他對組織的某種不滿。但尚無史料顯示在1930年前後,作為一個無黨派文學青年,他在以魯迅為代表的左翼文化人士和以胡適為代表的自由派文化人士之間的主觀價值取向,但他顯然與“現代評論派”和“新月派”的陳源、徐志摩等人保持著密切的聯繫,受到他們的器重。他的小說作品多經由陳源、徐志摩之手發表於《現代評論》、《晨報副刊》和《新月》等刊物。因此,他1937年再度入黨,奔赴延安,其歷史背景和思想動機值得進一步探討。
他並不是一個性格堅強、有堅定信仰的人。儘管在延安整風初期,他因發表雜文而受到不公正的批判,曾經提出“退黨”要求,但當他覺察到局勢不可扭轉的時候,又自動跑到中央組織部要求組織上寬大處理,最終,他與組織的決裂,實乃在於黨內某些領導人的褊狹和無情,而非他個人具有某種決絕殉道的精神。
他的思想形態十分駁雜,缺乏理論上的系統性和一貫性。雖然他第一次脫黨後與自由派知識分子有過一些接觸,但他本質上並不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他對自由主義觀念的接納至多限於一般個人道德倫理的範疇,而與國家政治方面的內容無涉。他在延安發表的論文和雜文也談不上深刻的理論性。他的《文藝民族形式上的舊錯誤與新偏向》一文,因立場偏激而獨樹一幟,然而他的那些文藝觀點能否站得住腳還有待進一步商榷。他在《野百合花》等雜文中所表達的理想訴求,歸結起來無非是“平等”、“民主”和“人道主義”。而且,他對這些理想訴求的理解也是十分質樸和大眾化的,它們主要建築在對具體事實表象觀察的基礎上,而非建築在對制度框架的理性分析的基礎上。這似乎是從事文學創作和文學評論的一類激進知識分子的共性思想特徵。而自由主義的“自由”、“平等”、“民主”、“正義”等概念,只有被放置到自由主義的國家政治理論建構中,才能得到合乎其本意的理解和詮釋,否則,關於“自由”的理解,就會帶有無政府主義的傾向,關於“民主”的理解,就會帶有民粹主義的傾向。因此,如果真要從思想屬性上進行分類,我倒寧願將王實味歸類於原教旨馬列主義者的行列。畢竟,他在上海時就曾經為托派翻譯過一些蘇共中央政治文獻,而在延安馬列學院中央研究院擔任特別研究員的不到四年的時間裡,他所翻譯的馬列主義文獻達到兩百萬字以上。從這個意義上講,延安最高當局將他定性為“托派分子”似乎也勉強可以成立(至於“托派”概念是否可以與“國民黨探子、特務”和“反革命”之間劃等號,是否應該被從精神上和肉體上徹底消滅,那是另一個問題,在此不贅)。
王實味的可愛與可敬之處,在於當他覺察到邊區的特權現象和官僚主義等問題時,沒有像絕大多數人那樣保持緘默,而是誠實、率性地將自己的不滿公開地表達出來。

死亡之謎

1988年夏天,總參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賀龍傳》編寫組組長劉雁聲揭秘,王實味都說是康生批准處死的,但是有人又說是賀龍批准的,因為當時是在晉綏軍區的地盤內,而賀龍是軍區司令員,他想查清這件事。我馬上想起劉繼光(時任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給我談的情況,建議他去山西省臨汾行署公安處查一查。他很快就去了,果然查到了有關處死王實味的三份原始檔案材料,並經臨汾行署公安處同意複印下來。
這三份檔案,一份是晉綏公安總局局長陳養山,用毛筆寫給中共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和副部長李克農的信。全信共分三段。初稿寫的日期是(1947年)6月13號,第三段內容原來是:“我處審訊科昨日被蔣機轟炸,快要搬家,對王實味究如何處理,望速來信示知!”這是事前的請示,可能沒有發出,以後把第三段內容改為事後報告,日期也改為1947年7月2日,最後定稿的全文是:
康、李部長:
反革命托派奸細份子王實味由延安至晉綏行軍途中進行挑撥離間等破壞活動,四月十六日,送來我處關押後,不僅毫無悔意,且更變本加厲,污衊謾罵我黨,剛來即說他不是托派,是好共產黨員,冤枉了好幾年,快拖垮了,又說他向記者說話承認他是托派奸細是自我犧牲,是被迫的,使他神經受了刺激,身體也垮了,因此提出要特別優待他,每天要吃雞子(雞蛋)白面。
後又說他本來沒問題,只是在行軍中發了一下脾氣,便將他扣起來,說共產黨不講民主,不保障人權,言行不一致。
我處審訊科昨日被蔣機轟炸,急於搬家,根據王實味的罪惡及表現,實屬無法改造,故請示處決批准後,我們於昨夜在興縣將王犯密秘處死,特此報告!
第二份檔案全文如下:
對托匪王實味的看押審訊與處理經過
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中社部將王實味送交我處關押,時附有甄別結論與王犯在行軍中的表現材料兩份,說明王犯是一反革命托派奸細份子,在行軍中仍進行挑撥離間等破壞活動,因此,我們對其看押特為嚴密(指定可靠的看守班長專管,嚴鎖,不準見人,不準出門)。
根據中社部附來之兩份材料及王犯在獄內表現,林左夫同志曾與其談話兩次,嚴責批(評)勸導後,彼供出其參加托派與反革命破壞活動等問題,於五月二十三日自寫罪(責?)材料十(三?)頁,但毫無悔意,說在延安對我亦沒辦法,看你們能把我怎樣。
六月經中社部康、李部長批准處死後,於七月一日夜在興縣將該犯秘密處死。關於王犯關押我處及處死經過,除少數可靠的參與此事的同志知道外,此外任何人都不知悉。
晉綏公安總局看守所
第三份材料是《反革命托派犯王實味的捕後表現與處理經過》,文末註明:“晉綏公安總局審訊科四八年五月十七日夜整理”。除重述以上兩份檔案的內容外,還提到:“四月十六日晚上收押登記時該犯即說:‘我是犯了錯誤的,我犯了共產黨員修養上的二、五兩條(即不能擁護真理和容忍委曲求全——故改名張二五’我決不是托派’。”“我們告他這裡是看守所時,他說:‘我過去在棗園工作及修養時,因有些人說些刺激我的話,因此使我神經不健康,身體也不好,希望這裡在環境上不要刺激我,在生活上能夠體貼我,特殊的招護我,要求吃白面雞蛋。’又說‘我在延安中組部給我送保健費時還是稱我同志,只是在行軍中發脾氣受處份。’並諷刺的說:‘來這裡也好很安靜的,可好好的修養一下’。”“後王犯曾三次給甘露、譚政文、張稼夫三同志寫信承認其問題,說明沒有神經病,要求到分(局)宣傳部或報社作翻譯工作。”檔案最後重述:“六月經中社部康、李部長批准後,於七月一日夜在興縣將該犯秘密處死。”
這三份檔案可以說明以下三個問題:一、殺害王實味,不是保全機關自己殺的。晉綏公安總局是根據中央社會部提供的“甄別結論與王犯在行軍中的表現材料兩份,說明王犯是一反革命托派奸細份子”,並且是“請示處決批准”後執行的。在第二、三份檔案中更明確指出:是經中(央)社(會)部康(生)、李(克農)部長批准後秘密處死的。據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克農之子李力所著《從秘密戰線走出的開國上將——懷念家父李克農》一書第313頁披露:“晉綏公安總局提出把王實味處決。康生1947年2月到達晉綏,在臨縣郝家坡村進行土改試點,搞得很左。6月試點結束,康生回到興縣。對公安局的這個請求,康生當即‘口頭批准’。7月1日,敵機再次轟炸興縣,看守所要立即撤離,為了應急,就在當天晚間將王實味處決,鑄成了大錯。對此,康生要負重大責任。”上述事實證明,說王實味“是保全機關在行軍中間,自己殺的”,顯然不符合事實。康生當時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社會部部長,對這件事他是有權代表中央決定的,起碼可以說是中共中央主管機關的決定。
二、王實味至死也沒有承認他是托派,並且聲明:“他不是托派,是好共產黨員,冤枉了好幾年,快拖垮了”,又說他向“記者說話承認他是托派奸細是自我犧牲,是被迫的,使他神經受了刺激,身體也垮了”。
三、從上述檔案看,處死王實味並沒有什麼理由,至於“在行軍中仍進行挑撥離間等破壞活動”,沒有具體的事實,只提到他“要求吃白面雞蛋”。當時興縣與前線相距很遠,除防備敵機轟炸外,並無其他緊急的險情,王實味也沒有任何通敵的嫌疑,完全是無辜的殺害。

歷史評價

“王實味事件”中最令人震撼的悲劇性因素集中表現在:他提出那些尖銳的批評,主觀上完全出於回響上級號召的動機,他所揭露的問題也都有客觀的事實依據,結果卻被定性為“別有用心的”“反革命托派奸細分子、暗藏的國民黨探子、特務、反黨集團成員”,受到批判、監禁和殺害;他用原教旨馬克思主義的“異化”理論和“人道主義”觀點批評邊區的等級特權制度和官僚主義現象,結果卻被冠以“小資產階級意識”和“自由化”的罪名。
我們看到,正是在批判王實味、丁玲等人的“小資產階級意識”和“極端民主化”主張的同時,一種新的革命倫理被悄然建構起來。這種革命倫理與我們所熟知的那些長期以來受到人們廣泛認同的道理價值判斷之間存在著某種莫名其妙的張力。“愛憎分明的階級立場”斬斷了世俗倫常的親情和友情,“黨性”與“人性”似乎變得水火不相兼容,來自上級的批判鬥爭不論對錯與否,都被視為對革命者革命意志的一種考驗。
結果,革命隊伍中固然湧現出一批像張思德白求恩雷鋒等人那樣的理想人格典範,但同時等級制度、特權思想、集權主義、個人崇拜等消極因素也不斷發展蔓延。

後世紀念

溫濟澤不辭辛苦,蒐集歷史資料,組織有關同志撰文,編著了《王實味冤案平反紀實》一書,1993年10月由民眾出版社出版。溫老為該書又寫了《再談王實味冤案――冤案的始末及教訓》一文,進一步總結歷史教訓,提出了“為什麼這樣‘左’?”的問題。
溫老認為:發生王實味冤案,“左”的原因主要是:1.對托派的錯誤看法。2.對敵情的過火估計。3.一個人說了算的主觀判斷的惡劣作風。4.民眾運動的鬥爭方式。5.寧“左”勿右的不正常心態。6.不願聽不同意見的專橫態度。同時提出了應該吸取的教訓:1.一定要實事求是。2.要注意防止“左”。3.要發揚民主,傾聽不同意見。4.要建立和健全法制。5.要允許當事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對於這些觀點,溫老結合延安整風和反王實味鬥爭的實際作了詳盡的剖析。其中,溫老特別用了鄧小平關於“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觀點,並強調:“對這些話,我們應當深入思考,切實注意。”
但是,溫老認為這樣的總結遠遠不夠,應把從王實味到批判“三家村”寫出一本書來,總結“搞運動、打棍子,把思想問題搞成政治問題,然後再以組織手段加以懲處,這樣作出的結論最後都是站不住的。”這種“惡劣作法”的歷史經驗教訓,教育當代人,啟迪後來人,終止這種做法,創造國家和民族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作者:宋金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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