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自主原則

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正確處理國共關係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立自主原則
  • 提倡者:中國共產黨
  • 時間:1938年10月
  • 地點:黨的六屆六中全會
簡介,基本要求,

簡介

1938年10月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針對我黨所處地位和王明的右傾錯誤,提出並解釋了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就是在堅持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前提下,堅持共產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獨立性,獨立自主地發動民眾,壯大武裝,建立敵後抗日根據地,進行抗日戰爭,實現黨的政治路線。這實質上就是堅持共產黨統一戰線中的領導權。堅持獨立自主原則,就是要實行又團結,又鬥爭,以鬥爭求團結的方針,區別情況,採取“先奏後斬”、“先斬後奏”、“暫時斬而不奏”的策略。獨立自主原則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的根本原則,是把抗日戰爭引向勝利的中心一環。這一原則的提出、實踐和堅持,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統一戰線的理論,使我們黨領導的人民抗日力量不斷地壯大。
一國在國際社會中為捍衛國家的獨立主權、發展同各國的正常關係而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近代資產階級革命初期,為反對封建勢力和神權統治體制,曾提出過國家主權、自由平等和不干涉別國內政等原則,在國際社會中起過積極作用。但資產階級掌握政權之後,為謀取本階級的利益,對外實行侵略、威脅和干涉政策,置別國的獨立自主和國家主權於不顧。幾個世紀以來,強權政治和霸權行徑在國際關係中愈演愈烈。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為爭取國家獨立自主,堅持了長期的英勇鬥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眾多的亞非國家先後獲得民族獨立,並形成了第三世界。這些國家苦難的歷史證明,沒有國家的獨立和自主,就沒有一切,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也就不可能建設一個在國際上享有平等地位的富強國家。

基本要求

獨立自主原則的基本要求是:①世界上所有國家,不論大小、富貧和強弱,都是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國家,對各自的內政和外交有著獨立的決定權,他國無權干涉;②各國既要維護自己的獨立自主權利,也應尊重別國人民的獨立自主權利。各國的事應由各國人民自己決定。
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屬第三世界,對外堅定不移地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獨立自主是其對外政策原則的中心點。中國對待國際事務是從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根據事情的是非曲直,獨立自主地決定自己的立場和政策,不遷就一時的事變,也不受外來壓力所左右;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同世界各國的關係,在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技交往中堅持獨立自主,主張建立國際經濟和政治的新秩序;既不依附於任何超級大國,也不同任何超級大國結盟或建立戰略關係;主張世界上的事應由有關國家協商解決,反對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
歷史證明,獨立自主原則是各國在國際社會交往中必須共同遵循和維護的基本原則;只有堅持這一原則,才有助於促進世界和平、共同發展和人類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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