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格

犯罪人格是指具有刑事法律意義的犯罪人的社會政治.文化、道德和生理心理特徵的總和。具體包括兩大組成部分:即犯罪人的個性傾向和個性心理特徵。這兩大部分有機地結合,使犯罪人格成為一個整體結構,也可稱為犯罪人格結構。犯罪人的個性傾向是犯罪人進行犯罪活動的基本動力,也是犯罪人格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它決定著犯罪人對社會的態度、對認識和潘動對象的趨向和選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犯罪人格
  • 外文名:criminal personality
  • 表現:自私、冷酷、殘暴、缺乏道德
  • 性質:不良個性心理特徵
"犯罪人格" 英文對照
criminal personality; personality of crime; the criminal personality;
"犯罪人格" 在工具書中的解釋
1、人格障礙之一。表現為屢次犯罪而不改, 法律的、道德的和輿論的壓力都不能使之放棄犯罪行為。具有犯罪人格者包括部分精神病及神經官能症患者、反社會人格者和其他一些具有一定程度心理障礙的人。
"犯罪人格" 在學術文獻中的解釋
1、犯罪人格主要是指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自私、冷酷、殘暴、缺乏道德和法紀觀念、行為衝動等具有反社會傾向的不良個性心理特徵.青少年的犯罪人格是導致青少年犯罪行為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專家學者關注的熱點問題
文獻來源
2、犯罪人格是指具有嚴重反社會傾向的,能夠導致犯罪行為產生的特定的身心組織.執法人性化,就是在執法過程中體現人道主義和人權觀念,即要求對執法對象予以人道的對待,尊重當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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