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取款權

特別取款權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

基本介紹

創立和作用,分配和用途,特別提款權的分配,特別提款權的用途,定值,未來,定值,利率的決定,創造,

創立和作用

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特別提款權的創立經過了一個長時間的醞釀過程。60 年代初爆發的美元第一次危機,暴露出以美元為中心的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的重大缺陷,使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以一國貨幣為支柱的國際貨幣體系是不可能保持長期穩定的。從60 年代中期起,改革二戰後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以美英為一方,為了挽救美元、英鎊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黃金進一步流失,補償美元、英鎊、黃金的不足,適應世界貿易發展的需要。而以法國為首的西歐六國則認為,不是國際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濫”,通貨過剩。因此強調美國應消除它的國際收支逆差,並極力反對創設新的儲備貨幣,主張建立一種以黃金為基礎的儲備貨幣單位,以代替美元與英鎊。1964年4 月,比利時提出了一種折衷方案:增加各國向基金組織的自動提款權,而不是另創新儲備貨幣來解決可能出現的國際流通手段不足的問題。基金組織中的“十國集團”採納了這一接近於美、英的比利時方案,並在1967 年9月基金組織年會上獲得通過。1968 年3 月,由“十國集團”提出了特別提款權的正式方案。但由於法國拒絕簽字而被擱置起來。美元危機迫使美國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後,美元再也不能獨立作為國際儲備貨幣,而此時其他國家的貨幣又都不具備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條件。這樣就出現了一種危機,若不能增加國際儲備貨幣或國際流通手段,就會影響世界貿易的發展。於是,提供補充的儲備貨幣或流通手段就成了基金組織最緊迫的任務。因此,基金組織在1969 年的年會上正式通過了“十國集團”提出的儲備貨幣方案。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特別提款權 英語為:Special Drawing Right。縮寫為:SDR。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給全體會員國的一種國際貨幣儲備單位,最早發行於1970年。為成員國在貨幣基金體系內的資產儲備,又稱紙黃金。最初發行時每一單位等於0.888克黃金,與當時的美元等值。發行特別提款權旨在補充黃金及可自由兌換貨幣以保持外匯市場的穩定。

分配和用途

特別提款權的分配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的規定,基金組織的會員國都可以自願參加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成為特別提款帳戶參加國。會員國也可不參加,參加後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書面通知,就可隨時退出。
基金組織規定,每5 年為一個分配特別提款權的基本期。第24 屆基金年會決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 年至1972 年,發行95億特別提款單位,按會員國所攤付的基金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份額越大,分配得越多。這次工業國共分得69.97 億,占總額的74.05%。其中美國分得最多,為22.94億,占總額的24.63%。這種分配方法使急需資金的開發中國家分得最少,而已開發國家則分得大部分。開發中國家對此非常不滿,一直要求改變這種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別提款權與援助聯繫起來,並要求增加它們在基金組織中的份額,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的用途

特別提款權的用途是:參加國分得特別提款權以後,即列為本國儲備資產,如果發生國際收支逆差即可動用。使用特別提款權時需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由它指定一個參加國接受特別提款權,並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貨幣,主要是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英鎊。還可以直接用特別提款權償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和支付利息費用;參加國之間只要雙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別提款權提供和償還貸款,進行贈予,以及用於遠期交易借款擔保等各項金融業務。
特別提款權的利息開始時較低,1970 年間僅為1.5%,1974 年6 月起提高到5%。以後,特別提款權利率的計算方法,大致是根據美、德、日、英、法5 國金融市場短期利率加權平均計算而得,每季度調整一次。

定值

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而只是一種帳面資產。
特別提款權創立初期,它的價值由含金量決定,當時規定35特別提款權單位等於1 盎司黃金,即與美元等值。1971 年12 月18 日,美元第一次貶值,而特別提款權的含金量未動,因此1個特別提款權就上升為1.08571 美元。
1973 年2 月12 日美元第二次貶值,特別提款權含金量仍未變化,1 個特別提款權再上升為1.20635 美元。1973 年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以後,匯價不斷發生變化,而特別提款權同美元的比價仍固定在每單位等於1.20635 美元的水平上,特別提款權對其他貨幣的比價,都是按美元對其他貨幣的匯率來套算的,特別提款權完全失去了獨立性,引起許多國家不滿。20 國委員會主張用一籃子貨幣作為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標準,1974 年7 月,基金組織正式宣布特別提款權與黃金脫鉤,改用“一籃子”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準。這16 種貨幣包括截至1972 年的前5 年中在世界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中占1%以上的成員國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聯邦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義大利里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典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郎、丹麥克郎、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以及奧地利先令。每天依照外匯行市變化,公布特別提款權的牌價。1976 年7月基金組織對“一籃子”中的貨幣作了調整,去掉丹麥克郎和南非蘭特,代之以沙烏地阿拉伯里亞爾伊朗里亞爾,對“一籃子”中的貨幣所占比重也作了適當調整。為了簡化特別提款權的定值方法,增強特別提款權的吸引力,1980 年9 月18 日,基金組織又宣布將組成“一籃子”的貨幣,簡化為5 種西方國家貨幣,即美元、聯邦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英鎊,它們在特別提款權中所占比重分別為42%、19%、13%、13%、13%。1987 年,貨幣籃子中5 種貨幣權數依次調整為42%、19%、15%、12%、12%。

未來

牙買加協定的簽定已經有十幾年時間了,它規定的把特別提款權作為主要國際儲備資產的目標遠未實現。特別提款權在國際儲備總額中,1971 年占4.5%,1976 年下降到2.8%,1982 年重新增加到4.8%,十幾年來基本上沒有什麼進展。而外匯在全部國際儲備中的比重多年來都高達80%左右,因而在世界儲備資產中主要的儲備仍然是外匯,其中主要是美元。特別是隨著世界經濟多元化和區域一體化的不斷深入發展,圍繞國際金融領域的領導權問題的鬥爭依然激烈,特別提款權要成為牙買加貨幣體系的支柱看來不是容易實現的。

定值

特別提款權採用一攬子貨幣的定值方法。貨幣籃子每五年複審一次,以確保籃子中的貨幣是國際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貨幣,各貨幣所占的權重反映了其在國際貿易和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程度。隨著最近2000年10月11日有關特別提款權定值規則複審工作的結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同意對特別提款權定值方法和特幣提款權利率的確定進行修改,並於2001年1月1日生效。
貨幣籃子的選擇方法和每種貨幣所占權重的修改目的是考慮引入歐元,因為歐元是許多歐洲國家的共同貨幣,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現行的對會員國的貨幣選擇標準所依據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勞務出口額,延伸到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員的貨幣聯盟出口額,貨幣聯盟成員之間的出口額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個選擇標準是確保特別提款權的貨幣籃子所選的貨幣是國際貿易中最廣泛使用的貨幣。按此規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必須尋覓到“自由運用”的貨幣,也就是說,在國際交易中普遍用於致富、在主要外匯市場上廣泛交易的貨幣。
每種貨幣在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據以下兩個因素:(1)會員國或貨幣聯盟的商品和勞務出口額;(2)各個會員國的貨幣被國際貨幣基金其他會員國所持有儲備資產的數量。國際貨幣基金已確定四種貨幣(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符合上述兩個標準,並將其作為2001-2005年特別提款權重的籃子貨幣。這些貨幣所占權重根據其在國際貿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別提款權美元值每日依據倫敦市場中午的外匯牌價將四種貨幣各自兌換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別提款權定值公布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網站上。

利率的決定

特別提款權利率每周調整一次,基數是特別提款權定值籃子中的貨幣發行貨幣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短期債務利率加權平均數。目前,美國和英國採用的是3個月期的國庫券收益率,並將其繼續定為美元英鎊的各自的代表性利率。為了適應2001年1月1日生效的特別提款權定值貨幣基礎制度的變化,歐元的代表性利率是3個期歐元同業銀行拆放利率(Euro Inter Bank Offered Rate),從而取代了法國和德國本國的金融工具日元的代表性利率由3個月定期存款單利率改變為本政府13周融資券收益率。

創造

特別提款權的創造是通過分配程式實現的。包括兩種分配:
特別提款權一般分配:當會員國長期性全球發展資金需要增加時,為了獲得滿足,參加國可依據其在國際貨幣基金所繳納份額的比例獲得特別提款權的分配,補充現有的儲備不足。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決定相隔基期五年。決定的做出依據總裁的提案,經執行董事會的同意,由理事會做出決定,並要求得到總投票權的85%多數票通過。特別提款權的第一次分配是1981年1月1日,累積分配特別提款權為214億特別提款權。
 特別一次性分配:1997年9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倡議進行特別提款權的特別一次性分配,以糾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超過1/5 的會員國從未得到特別提款權分配的事實。倡議生效需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3/5 的會員國投票(占總投票權85%的票數)通過。到2001年3月15日,已有106會員國(占總投票權71%)表示接受這一建議修正案。特別提款權的特別分配將使所有成員國都能在平等的基礎上參與特別提款權,使特別提款權雙倍累積分配達428.7億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現行以滿足長期全球發展需要進行儲備資產補充為基礎對特別提款權進行分配,而以上提出的建議修正案對特別提款權的權利不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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