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東都詔

《營東都詔》是隋煬帝楊廣於仁壽四年(604年)十一月頒布的詔書,主要內容為宣布營建東都洛陽的決策,旨在加強中央對東部疆域的控制。詔書以“因時變革”為理,依託洛陽地處中原、控扼三河的地理優勢,強調遷都是為了解決關中與山東地區的治理隔閡,並借鑑周代遷殷遺民於洛邑的先例強化統治。

詔書要求在伊洛河畔營建東京(洛陽),明確宮室營造須“務從節儉”,援引《周易》“變通”之理及《左傳》“儉德”之說,提出“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的理念,主張“民惟國本”。同時要求官吏制定章程落實節儉方針,反對奢靡建築。該詔書反映了隋煬帝鞏固政權、平衡地域的戰略意圖,以及通過禮制改革重塑政治權威的傾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東都詔
  • 所屬年代:隋煬帝仁壽四年(公元604年)
營東都詔(仁壽四年十一月癸丑)
乾道變化,陰陽所以訊息,沿創不同,生靈所以順敘。若使天意不變,施化何以成四時,人事不易,為政何以厘萬姓!《易》不云乎:「通其變,使民不倦」;「變則通,通則久」。「有德則可久,有功則可大。」朕又聞之,安安而能遷,民用丕變。是故姬邑兩周,如武王之意,殷人五徙,成湯後之業。若不因人順天,功業見乎變,愛人治國者可不謂然歟!洛邑自古之都,王畿之內,天地之所合,陰陽之所和。控以三河,固以四塞,水陸通,貢賦等。故漢祖曰:「吾行天下多矣,唯見洛陽。」自古皇王,何嘗不留意,所不都者蓋有由焉。或以九州未一,或以困其府庫,作洛之制所以未暇也。我有隋之始,便欲創茲懷、雒,日復一日,越暨於今。念茲在茲,興言感哽!朕肅膺寶曆,纂臨萬邦,遵而不失,心奉先志。今者漢王諒悖逆,毒被山東,遂使州縣或淪非所。此由關河懸遠,兵不赴急,加以并州移居復在河南。周遷殷人,意在於此。況復南服遐遠,東夏殷人,因機順動,今也其時。群司百辟,僉諧厥議。但成周墟脊,弗堪葺宇。今可於伊、洛營建東京,便即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也。夫宮室之制本以便生,上棟下宇,足避風露,高台廣廈,豈曰適形。故《傳》云:「儉,德之共;侈,惡之大。」宣尼有云:「與其不遜也,寧儉。」豈謂瑤台瓊室方為宮殿者乎,土階采椽而非帝王者乎?是知非天下以奉一人,乃一人以主天下也。民惟國本,本固邦寧,百姓足,孰與不足!今所營構,務從節儉,無令雕牆峻宇復起於當今,欲使卑宮菲食將貽於後世。有司明為條格,稱朕意焉。(《隋書·煬帝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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