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喻

指喻

《指喻》是明代文學家方孝孺的一篇散文。文中借鄭君生病而未能及時醫治,幾乎釀成大錯之事,說明防微杜漸的重要性,是一篇典型的以小喻大借事說理的文章。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指喻
  • 創作年代:明初(1381)
  • 作品出處:《遜志齋集》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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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浦陽[1]鄭君仲辨,其容闐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未嘗有疾也。左手之拇有疹[5]焉,隆起而粟[6]。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7],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若剟[8]刺狀,肢體心膂[9]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身。然始發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10]。終日可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於既成,甚將延乎肝膈[11],否亦將為[12]一臂之憂。非有以御其內,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也。”君[13]從其言,日服湯劑,而傅[14]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後瘳,三月而神色始復。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當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其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蓋眾人之所可知者,眾人之所能治也,其勢雖危,而未足深畏。惟萌於不必憂之地,而寓於不可見之初,眾人笑而忽之者,此則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壯無疾者乎?愛天下者,有如君之愛身者乎?而可以為天下患者,豈特瘡痏之於指乎?君未嘗敢忽之,特以不早謀於醫,而幾至於甚病。況乎視之以至疏之勢,重之以疲敝之餘,吏之戕摩剝削以速其疾者亦甚;幸其未發,以為無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謂智也與哉?
余賤不敢謀國,而君慮周行果,非久於布衣者也。《傳》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醫”?君誠有位於時,則宜以拇病為戒。洪武辛酉九月二十六日述。

白話譯文

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他的身體強壯,面色紅潤,精神充沛,從來沒有生過病!突然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一般大,鄭君對此感到疑惑,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為不值得擔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像割刺一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設法尋求醫生,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病的時候,一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癒。一天治得好,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以。到成了重病時,甚至會蔓延到肝臟、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隻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服湯藥,又外塗有效的良藥。果然到兩個月後就好了,但三個月後精神臉色才復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生在極為細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後成為莫大的禍患。最初認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後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初發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嗇那些細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像這拇指的人太多了!
我們可以說,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處理,在情勢上看來雖然危急,卻不值得過於懼怕;只有那些發生在一般人不會去擔憂的事情上,起初是隱藏著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開玩笑的態度處理它、輕忽它。這就是君子們所深深戒懼的。
從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鄭先生的身體一樣的強壯無病痛嗎?愛天下的人,能像鄭先生那樣愛惜他的身子嗎?可是足以成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於像長在鄭先生手上的瘡痏呢?鄭先生對拇指上的瘡痏不敢忽視它,只因為沒有及時看醫生,因而幾乎形成大病。何況一般人對問題,總是以非常疏忽態度來看待它,又加上國家久經戰亂,民力疲睏之後,一般官吏殘害剝削百姓,更加速問題的惡化,此種事情加速禍害的形成是非常嚴重的!僥倖問題還沒發生,就認為不必憂慮而不知畏懼,這真能算得上是聰明的做法嗎?
我才能低下,不敢籌謀治國大計,而鄭先生思慮周密,行事果決,不是久居平民的人。左傳不是這樣說嗎:“三折肱而成良醫。”(一個人曾三次折斷手臂,接受那么多的醫療經驗,經驗有了,自己也就成為療傷的良手了。)鄭先生以後如果居官的話就應該以“拇病”的例子來作借鑑。

注釋

[1]浦陽:唐時設浦陽縣,五代吳越改名浦江,今屬浙江義烏縣
[2]闐(tián)然:豐滿的樣子。
[3]渥(wò)然:紅潤的樣子。
[4]充然:充盛的樣子。
[5]疹(zhěn):皮膚上起的紅色小顆粒。
[6]粟:謂小米粒那么大。
[7]握:四寸為一握
[8]剟(duō)刺:亦作“刺剟”,即刺的意思。
[9]膂(lǚ):脊梁骨。
[10]瘳(chōu):病癒。
[11]肝膈(gé):肝臟和膈膜,這裡泛指人體的內臟。
[12]為:治。
[13]君:指鄭君仲辨。
[14]傅:塗
[15]特:只。
[16]疲敝:也作“疲弊”,困苦窮乏。
[17]戕摩:殘害、消滅。
[18]無虞:無憂。
[19]慮周行果:思慮周密,行為果斷。
[20]布衣:指平民。
[21]傳:指《左傳》。《左傳·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為良醫。”
[22]洪武辛酉:1381年(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四年)。
[23]余:我
[24]諸:之於
[25]為:治療
[26]滋:十分
[27]御:抵禦

作品賞析

這篇文章選自《遜志齋集》卷六,文章以一位健壯的人,因手指上生了一個小疹子,不及時求醫,差些送命的事為例,說明天下的事,“常發於至微”,若不防微杜漸,將成大患而不可收拾。而國家在“疲敝之餘”,加上官吏的“戕摩剝削”,更加速了這一危險。文章以小見大,引喻恰切,娓娓而談,頗有警世作用。啟發:防微杜漸

作者簡介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一字希古,別號遜志,人稱正學先生。明代浙江寧海人。幼時好學,長大後師從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漢中府學教授,蜀王聘為世子老師。惠帝即位後,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後改文學博士,主持編纂《太祖實錄》、《類要》。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他多次為建文帝謀劃對策。後來朱棣引兵攻入京師,授筆給方孝孺起草登極詔書,方孝孺不從,擲筆於地,邊哭邊罵,於是被殺,共被誅滅十族(九族和其學生),死者八百七十餘人。他主張為文“道明而辭達”。其文醇深雄邁,每寫出一篇,人們爭相傳誦。著有《遜志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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