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病

感受溫邪所引起的一類外感急性熱病的總稱。又稱溫熱病。屬廣義傷寒範疇。以發熱、熱象偏盛(舌象脈象、便溺等熱的徵象)、易化燥傷陰為臨床主要表現。

簡介,歷史,分類,按病證性質分,辨證綱領,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治法,共同之處,醫源世界,

簡介

溫病包括範圍很廣,一般外感疾病中除風寒性質以外的急性熱病,都屬於溫病的範圍。例如風溫、春溫暑溫濕溫、伏暑、秋燥、溫毒等。溫病屬常見病,其發生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大多起病急驟、傳變較快,且多數具有程度不等的傳染性、流行性。溫病的治療,應以清熱存陰為基本原則。

歷史

早在《內經》中就有了溫病的名稱以及有關證候、病因、脈象和治療原則的記載。漢代張仲景《傷寒論》指出溫病初起“發熱而渴,不惡寒”的特點,書中不少處方如白虎湯、諸承氣湯等,實為後世溫病治法的基礎。但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里,溫病學未能擺脫伏寒化溫和傷寒學說體系的束縛,因此在理論上和臨床上都沒有重大突破。
金代劉河間率先提出“六氣皆能化火”、“六經傳受,自始至終,皆是熱證”的觀點,並倡導溫熱病初起用辛涼解表的方法。明代王履《醫經溯洄集》進一步把溫病從概念、發病機理和治法上與傷寒明確區分,指出:溫病不得和傷寒混稱,其治法以清里熱為主。明代吳又可《溫疫論》認為溫疫的病因是一種戾氣,無論老幼強弱,觸者即病;受邪途徑是自口鼻而入;治療則以疏利為主。這些認識對於溫病學形成新的理論體系有著極大的影響。迨至清代,葉天士《外感溫熱篇》創立衛氣營血辨證的理論和方法,闡明了溫病發生髮展的規律,以及和傷寒的區別,把溫病學說推向了新的高度,豐富了外感熱病的辨證內容。後來吳鞠通又在《傷寒論》六經分證和葉天士衛氣營血辨證理論的基礎上創立了三焦辨證,並制定出一套比較系統的溫病治療方劑,從而構成了溫病學的完整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運用溫病學的理法方藥,對諸如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腸傷寒以及肺炎麻疹等疾病的治療,取得良好效果;對於衛氣營血辨證理論及溫病治法的研究也取得一定成績。特別是在中西醫辨病與辨證相結合方面,成績尤為突出。

分類

溫病包括的病種很多,可按不同的方法分類。
按發病季節分:發生於春季的溫病稱春溫、風溫,發生於夏季的溫病稱暑溫、濕溫,發生於秋季的溫病稱秋燥,發生於冬季的溫病稱冬溫等。
按初起發病類型分:可分為新感溫病伏邪溫病兩類。
新感溫病。感邪後立即發病,初起病發於表,以表熱證為主。如風溫、暑溫、濕溫、秋燥等。
伏邪溫病。感邪後不立即發病,邪伏體內,過時而發,或由新感引動而發。初起病發於里,以里熱見證為主。如春溫、伏暑。
按傳染性和流行性分:具有強烈傳染性和大流行特徵的一類溫病稱溫疫;流行性小或不引起流行的稱溫病。

按病證性質分

按是否兼濕分為溫熱和濕熱兩類。這兩類溫病一般僅在衛分和氣分階段的證治不同,如若濕邪化燥同溫熱類溫病並無區別。
① 溫熱類。初起一般表現為肺衛證候(暑溫除外),熱象偏盛,易於化燥傷陰,起病急,傳變較快。如風溫、春溫、暑溫秋溫、溫毒等。這類溫病在其病程中,雖可有夾濕或夾痰,但兼夾證候不是主要方面,不會因此而改變疾病的基本屬性。
② 濕熱類。初起以濕熱氤氳為主,病變以脾胃為中心,起病較緩,傳變較慢,病勢纏綿,易耗損陽氣。如濕溫、伏暑。

辨證綱領

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是溫病獨特的辨證綱領,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衛氣營血辨證

衛氣營血辨證理論概括了溫病的病理、病證、病程變化,臨床主要意義是:
① 歸納了病變過程中出現的4種證候類型,即衛分證氣分證營分證血分證衛分證是溫病初起,屬表,病情較輕;氣分證溫邪由表入里,邪勢熾盛;營、血分證是邪熱深入,陰血耗損、心神受病的嚴重階段。
② 概括了溫病過程中病邪的傳變和病情輕重淺深的不同階段(或層次)。溫病的傳變,一般由表入里,由淺入深,即由衛入氣,再入營血。也有衛分病不久,即見營分證,所謂逆傳心包;但也有初病即見里證,傳變自里而達外,表現為氣分證或營分證;也有衛氣同病或氣營同病。

三焦辨證

三焦為綱,在臨床上歸納了溫病發展過程中的三種不同證候類型,以及三焦病邪傳變所涉及的主要臟腑。邪在上焦為溫病初起,病變主要在肺,屬衛分或氣分範圍。若逆傳則邪可入心包,屬營分或血分範圍;邪在中焦為溫病的中期或極期,病變主要在胃、腸、脾、膽等,屬氣分範圍;邪在下焦為溫病之末期,病變側重在肝、腎,多為血分範圍。傳變的一般情況是“始上焦,終下焦”,但也有一病即見中、下焦病證者。衛氣營血辨證,主要是反映衛、氣、營、血的生理失常及其損傷,適宜溫熱類溫病;而三焦辨證,主要是揭示臟腑的生理失常及其損傷,適宜濕熱類溫病。此外,就溫邪傳變而言,衛氣營血傳變是橫向的傳變,為溫病由外至內的四個傳變階段,病情由輕到重,層次由淺至深;三焦傳變則是由上至下的縱向傳變。兩種辨證方法的側重面,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同,不能相互取代。但三焦辨證所揭示的臟腑病變部位,超越不出衛氣營血所反映的病變層次和範圍。故兩者又是相互聯繫和補充。

治法

依據溫病臨床特點和辨證論治的要求,清熱存陰為溫病的基本治療原則。
主要有以下治療方法:
解表法 具有疏泄腠理、驅邪外出的作用,適用於溫病初起,病邪在衛。解表法有多種,其中辛涼解表,適用於風溫初起,邪襲肺衛之證;宣表化濕,適用於濕溫初起,濕熱之邪郁表之證;疏表潤燥,適用於秋燥初起,燥熱傷肺之證。
清氣法 具有清泄氣分邪熱的作用,適用於溫邪燔灼氣分。其中輕清宣氣,適用於溫邪初入氣分,氣機不暢,熱郁胸膈,熱勢不甚之證;辛寒清氣,適用於陽明熱盛之證;清熱泄火,適用於氣分蘊熱不透,郁久化火之證。
化濕法 具有宣通氣機、和中利水的作用,適用於濕熱病。其中宣氣化濕,適用於濕溫初起,濕阻中焦,氣機不暢,濕熱又郁遏於肌表之證;燥濕清熱,適用於中焦濕熱互結之證;分利濕邪,適用於濕熱郁阻下焦之證。
通下法 具有通腑泄熱、盪積通瘀的作用,適用於熱結胃腸、濕熱結滯及血蓄下焦等證。其中通腑泄熱,適用於熱傳陽明,燥屎結於腸腑的腑實證;導滯通便,適用於濕熱積滯,膠結於胃腸之證;通瘀破結,適用於胃腸或下焦蓄血之證。
開竅法 具有促使神志清醒的作用,適用於溫邪入心包或痰濁蒙閉心包。
熄風法 具有平肝熄風、鎮痙的作用,適用於溫熱內燔,肝風動越。
清營涼血法 具有清營泄熱、涼血解毒的作用,適用於溫邪入於營血
滋陰法 具有生津養液、滋補真陰的作用,適用於溫病中後期陰液耗傷。

共同之處

① 致病因素相同,其發病均由感受外感溫熱之邪而致。
② 溫病多具有傳染性、流行性、季節性、地域性。凡溫熱之邪,大多具有程度不等的傳染性,所以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在人群中引起程度不同的流行。溫病的發生與季節的變化有密切的關係,如春季以風溫為主,夏季則以暑溫、濕溫為常見。溫病的發生還具有地域性,是由不同地區的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等存在著差異所致。廣東、廣西、雲南 、貴州等地區多見瘴瘧為患,則是一例。
③ 溫病的發展變化有一定的規律性。按衛氣營血傳變來說,溫病初起多犯衛分 ,進而傳入氣分,氣分之邪不解則傳入營分,再不解則深入血分。按三焦傳變來說,溫病初起多在上焦肺衛,進而中焦陽明或逆傳心包,後期則傷及下焦肝腎之陰。
④ 溫病的臨床表現有其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現為發病急、變化快、變證多 ,除必具發熱外,大多熱勢較高,同時伴有心煩、口渴、尿黃赤、舌紅、脈數等證。常見的變證有斑疹、吐衄、便血、痙厥、神昏等。根據病證的性質,可將溫病分為溫熱和濕熱兩大類。感受溫熱病毒,不兼濕邪者,稱為溫熱類溫病,包括風溫、春溫冬溫、秋燥等,一般起病急、傳變快、病程較短;兼濕邪者,稱為濕熱類溫病,包括濕溫、伏暑等,一般多起病較緩,傳變慢,病程較長。溫病的傳變多按衛氣營血三焦的順序依次傳變,故臨證時亦多選用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兩種方法。溫邪屬陽邪,易化火傷陰,表現出熱盛津傷的症狀。溫病的具體治法雖多種多樣,但總的治療原則是清熱祛邪、保津養陰。溫病的預後與津傷陰虧的程度及病邪的盛衰、傳變有關。

醫源世界

溫病 ,病名。 
① 多指溫熱病之泛稱。出《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症見身熱、頭痛、嘔吐等,但《經》多以“病溫”為名。如《素問·生氣通天論》:“冬傷於寒,春必病溫。”《靈樞·論疾診尺》:“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素問·評熱病論》:“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陰陽交,……”溫病具有起病急,熱勢甚,傳變快,易於傷津化燥傷津的特點。當按衛氣營血三焦辯證法辨證論治。分別選用(或合用)解表、疏衛、清氣、涼營、涼血、和解、育陰生津、通下、開竅、息風、回陽固脫、通下等法。溫熱病大致包括風溫、春溫、暑溫、秋溫冬溫秋燥溫毒伏氣溫病溫瘧晚發。詳見有關各條。 
② 指廣義傷寒中的。《難經·五十八難》:“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參見有關條目。 
③ 指夏至以前發病之溫熱病。《素問·熱論》:“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此說為後世“伏氣溫病”說提供了理論依據。參見伏氣溫病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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