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銅柱

溪州銅柱

溪州銅柱位於湖南省永順縣。銅柱原立於湖南省永順縣野雞坨下的酉水河岸,1971年因為修建鳳灘水庫而遷至距原址約10公里的王村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對銅柱加以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溪州銅柱
  • 地理位置:湖南省永順縣
  • 氣候類型:亞熱帶大陸性濕潤季風氣候
  • 景點級別: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史籍記載,銅柱相關,銅柱的作用,部分銘文解讀,歷史變遷,土家淵源,溪州銅柱銘文,

史籍記載

唐末至五代時期,湖南地區被南楚王馬殷父子所割據,馬氏委任土司彭瑊為溪州刺史,轄永順、龍山、保靖等縣。馬希范繼馬殷南楚王之位後,溪州由瑊之子彭士愁襲任刺史。後晉天福四年(939年),錦州、獎州、溪州的少數民族萬餘人,反抗南楚王的統治,由彭仕愁率領東出,取辰、澄二州。
溪州銅柱
據新舊《五代史》、《九國志》、《資治通鑑》所載,後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九月,在今湘西與常德、沅陵接壤之處,金鼓動地,殺聲震天,湘西歷史上著名的溪州之戰爆發。南楚王馬希范派麾下靜江節度使劉勍、決勝指揮使廖匡齊率兵五千征討溪州,土家族苗族首領彭士愁立即帶領溪、獎、錦三州一萬蠻兵奮力抵抗。溪兵戰敗,退至靠近沅陵的地盤,“棄州保險,憑高結寨”,寨築山頂,四面險峻,楚兵只得伐木緣山架設棧道仰攻。溪兵齊心堅守,在血戰中將廖匡齊刺死,並於夜間在山頂點燃烽火,召集四方溪兵。劉勍見勢不妙,迅即在溪澗內投放毒藥,援兵飲其水者,或嘔吐不止,或毒發身亡。一天,南風暴起,劉勍以火箭射入山寨,房舍盡焚,溪兵死傷甚多,彭士愁臨危不懼,率部夜逾絕壁,投奔今麻陽、芷江一帶的獎州。因彭士愁在五溪少數民族中威望頗高,馬希范一時無可奈何,只得相約議和。天福五年會盟於今古丈縣境內的會溪坪盟誓,南楚王馬希范效法其烈祖馬援“象浦立柱”的做法,以銅五千斤鑄柱,並銘刻誓狀於其上。

銅柱相關

銅柱的作用

溪州銅柱高4米,重2500公斤;柱身為中空八面體,原柱內用馬氏統治時期所鑄的鐵錢填實。柱上刻有“復溪州鋼柱記”,共2000多宇,楷書,字型秀麗,是研究中國古代民族關係的重要實物資料,也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相當於是南楚王馬希范與土司彭仕愁罷兵盟誓的條約。銅柱立於邊陲,規定各自所轄地域,互不進犯,南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屬諸州內任意徵收捐稅、拉夫派差、強買土特產等。從此,在中原大地經歷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和宋、元、明、清等九個朝代變更的社會劇烈動盪時,封閉自守的彭氏統治卻始終偏安一隅,連續承襲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沒有邊患戰亂的相對安定生活。直至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歸流”,終止了溪州的土司制度,彭氏政權方告結束。
銅柱始建於北宋天德元年(1017年),柱上刻有楚王馬希范與土司彭仕愁罷兵盟誓的條約。唐末至五代時期,湖南地區被楚王馬殷父子所割據,馬氏委任土司彭瑊為溪州刺史,轄永順、龍山、保靖等縣。馬希范繼馬殷位之後,溪州由瑊之子彭仕愁襲任刺史。後晉天福四年(939年),錦州、獎州、溪州的少數民族萬餘人,反抗楚王的統治,由彭仕愁率領東出,取辰、澄二州。馬希范率兵迎戰,兩敗俱傷,雙方只好罷兵言和,並在鋼柱上鐫刻盟約,立於邊陲,規定各自所轄地域,互不進犯,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屬諸州內任意徵收捐稅、拉夫派差、強買土特產等。

部分銘文解讀

銅柱上鐫刻著楚王對叛亂的政策原則:“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奪其財,不貪其土。前王典故,後代蓍龜。吾伐叛懷柔,敢無師古;奪財貪地,實所不為。”在溪州土司彭士愁表示一心歸順後,楚王當即決定:“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賦租,自為供贍,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業。”雙方盟誓為約,立柱為信。南楚王喟嘆著“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孫兮萬年春”的夙願。銅柱也記錄著溪州刺史彭士愁 “歷三四代,長千萬夫”,“亦無辜於大國,亦不虐於小民”,“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一心歸順王化,永事明庭”,“永無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業”等立誓的誠意和南楚王馬希范“爾能恭順,我無苛徭;本州賦租,自為供瞻;本部士兵,亦不抽差”等議和的保證。銅柱的樹立,客觀上起到了“無擾耕桑,無焚廬舍,無害樵牧,無阻川途”的積極作用。
溪州銅柱銘文《復溪州銅柱記》局部溪州銅柱銘文《復溪州銅柱記》局部

歷史變遷

進入趙宋之後,宋太宗“詔辰州,不得移部內馬氏所鑄銅柱(《宋史.諸蠻傳》)”。
銅柱原位於永順縣太坪鄉酉水河畔的會溪坪,1961年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文物,1969年因修建鳳灘水庫遷至王村。1971年修建風灘水電站時遷至王村鎮東側的花果山上,並建有保護亭,著名的溪州銅柱如今就保存在芙蓉鎮的溪州銅柱館內。為湘西千古名勝。1968年被國務院列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土家淵源

銅柱是中國古代常作劃分疆界的標誌。溪州銅柱為五代晉天福五年(940)楚王馬希范與溪州刺史彭士愁一次戰後罷兵所立的劃分疆界的界柱。銅柱高4米,上半截呈八方形,下半截呈圓形,直徑39厘米,中間空心,重約2.5噸,柱上銘刻《復溪州銅柱記》,共41行,2300餘字。另外還有誓詞,銜名,皆楷書,字型秀麗。是研究湘西少數民族歷史的寶貴資料。對於溪州來說,可稱為“定州神柱”的銅柱,是土家族歷史珍貴無比的見證,
給土家帶來八百年和平的溪州銅柱全貌給土家帶來八百年和平的溪州銅柱全貌
據《永順縣誌》載,後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溪州土家族首領彭士愁率萬餘人馬征辰、澧二州,楚王馬希范派大軍鎮壓,血戰經年,彭軍慘敗,被迫與楚議和結盟,立銅柱於會溪坪野雞坨。銅柱上鐫刻著溪州之戰的經過和雙方盟約條款。盟約確定,楚對溪州屬地免徵賦稅,不抽兵差;楚軍民不能隨意進入溪州;溪州各部落酋長如有罪過,只能由彭士愁科懲,楚不能出兵干涉;確認彭士愁為溪州刺史,開始了溪州八百年土司王朝的統治。

溪州銅柱銘文

天策上將軍、江南諸道都統、楚王希范召天策府學士、江南諸道都統掌書記、通議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李弘皋謂曰:“我烈祖昭靈王,漢建武十八年平征倒於龍偏,樹銅柱於象浦。其銘曰:金人汗出,鐵馬蹄堅,子孫相連,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慶胤緒綿遠,則九九百年昌於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寧,郡師內附。古者天子銘德,諸侯記功,大夫稱伐,必有刊勒,垂諸簡編,將立標題,式昭恩信,敢繼前烈,為吾紀焉。”皋承教濡毫,載敘厥事:蓋聞牂牁接境,盤瓠遺風,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謂之要服,中古漸爾羈縻,泊帥號精夫,相民泱氏。漢則宋均置吏,稍靜溪山,唐則楊思興師,遂開辰、錦。邇來豪右,時恣陸梁,去就在心,否藏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傳郡印,家總州兵,布惠立威,識恩知勸,故能歷三四代,長千萬夫。非德教之所加,豈簡書而可畏,亦無辜於大國,亦不虐於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處。無何忽乘間隙,俄自動搖。我王每示含弘,嘗加姑息,漸為邊患,深入郊圻,剽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寧。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縱火,果至自焚。
時晉天子肇創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號,繼武穆王之令謨,冊命我王開天策府。天人降止,備物在庭。方振聲明,又當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綏懷。而邊鄙上言,各請效命。王乃以靜江指揮使劉勍率諸部將,付予偏師,鉦鼓之聲,震動溪谷。彼乃棄州保險,結寨憑高,唯有鳥飛,謂無人到。而劉勍虔遵廟算,密運神機,跨壑披崖,臨危下瞰。梯衝既合,水泉無汲引之門;樵採莫通,糧糗乏轉輸之路。因甘矜甲,豈暇投戈?彭師杲為父輸誠,束身納款。我王愍其通變,受降招攜。崇侯感德以歸周,孟獲畏威而事蜀。
王曰:“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奪其財,不貪其土。前王典故,後代蓍龜。吾伐叛懷柔,敢無師古,奪財貪地,實所不為。”乃依前奏,授彭士愁溪州刺史,加檢校太保,諸子將吏,鹹復職員。錫命有差,俾安其土。仍頒廩粟,大賑貧民。乃遷州城,下於平岸。溪之將佐,銜恩向化,請立柱以為誓焉。
於戲!王者之師,貴謀賤戰,兵不染鍔,士無告勞。肅清五溪,震讋百越,底平疆理,保乂家邦。爾宜無擾耕桑,無焚廬舍,無害樵牧,無阻川途,勿矜激瀨飛湍,勿恃懸崖絕壁。荷君親之厚施,我不徵求;感天地之至仁,爾懷寧撫。苟違誡誓,是昧神祗,垂於子孫,庇爾族類。鐵碑可立,敢忘賢哲之蹤;銅柱堪銘,願奉祖宗之德。皋仰遵王命,謹作頌焉,其詞曰:
昭靈鑄柱垂英烈,手執干戈征百越。
我王鑄柱庇黔黎,指畫風雷開五溪。
五溪之險不足恃,我旅爭登若平地。
五溪之眾不足憑,我師輕躡如春冰。
溪人畏威乃感惠,納質歸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孫兮千萬春。
推誠奉節弘義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軍節度副使、判內外諸司事、永州團練使、光祿大夫、檢校太傅、使執節永州諸軍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扶風縣開國男侯食邑一千戶馬希廣奉教監臨鑄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與五姓歸明,眾具件狀,飲血求誓。楚王略其詞,鐫於柱之一隅:
右據狀,溪州靜邊都使,自古以來,代無違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發軍收討不順之人,當都願將本管諸團百姓軍人及父祖本分田場土產,歸明王化。當州大鄉、三亭兩縣,苦無稅課,歸順之後,請只依舊額供輸。不許管界團保軍人百姓,亂入諸州四界,劫掠該盜,逃走人戶。凡是王庭差綱,收買溪貨,並都募採伐土產,不許輒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縣職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懲,如別無罪名,請不降官軍攻討。若有違誓約,甘請準前差發大軍誅伐。一心歸明王化,永事明庭。上對三十三天,下將神祗為證者。
王曰:“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稅賦,自為供贍,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業。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誠,可以玄鑒。”
靜邊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太保、使持節溪州諸軍事、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彭士愁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開江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允滔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靜寇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弘祐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佐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守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幸暉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榳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龔朗芝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溪州副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僕射、守溪州三亭縣令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裕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充金澗里指揮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勝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弘贇
武安軍節度左押衙、左義勝第三都部將、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前守富州別駕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杲
武安軍節度討擊副使、左歸義第三都部將、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彭師晃
武安軍節度衙前兵馬使、前溪州左廂都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向宗彥
武安軍節度同十將、前溪州左廂都虞侯、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兼監察御史、上柱國龔貴
前溪州大鄉縣令、將仕郎、試大理評事兼監察御史、賜緋魚袋彭允臻
武安軍同節度副使、攝溪州司馬、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仙
武安軍同節度副使、前攝大鄉縣令、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覃彥富
武安軍節度攝押衙、充靜寇都副兵馬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田思道
武安軍節度副將、充溪州知後官、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朱彥蝺
大晉天福五年,歲次庚子,七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己鑄,八月甲午朔九月壬寅鐫,十二月壬辰朔二十日辛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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