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

2015年1月到3月,美國紐約州金融廳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以及可疑交易申報上,違反相關規定,重罰1.8億美元。
台灣金融主管部門副負責人桂先農強調,兆豐銀行未涉及洗錢。2016年8月21日,台行政機構負責人林全指示,請金融主管部門召集多“部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儘速釐清整個裁罰案件的事實,並追究兆豐銀行相關人員的可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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