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

為進一步發展我市全民健身事業,提高全市人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根據《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號)、《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國發〔2011〕5號)和《河南省全民健身實施計畫(2011—2015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
  • 類別:計畫規劃
  • 時間:2011—2015年
  • 實施原則:以人為本,統籌兼顧,便民利民
  • 主題口號:全民健身 福民強市
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主題口號,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組織實施,

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體育事業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洛陽實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公民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權益,促進民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豐富大眾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全市人民身體素質、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實現福民強市目標奠定基礎。
(二)實施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健身科學化、服務便民化,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
2. 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重在基層,實現城鄉、區域全民健身事業均衡發展。
3. 堅持便民利民,切實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提高廣大民眾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4. 堅持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營造氛圍,形成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全民健身事業、廣大民眾廣泛參與健身活動的良好局面。

主題口號

全民健身 福民強市

目標任務

到2015年,我市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顯著增加,身體素質明顯提高,形成覆蓋城鄉、比較健全,具有中原特點、洛陽特色的公共服務體系。
(一)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參加體育鍛鍊活動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鍛鍊強度中等以上的人數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16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的城市居民達到20%以上,農村居民達到8%以上。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鍊活動。提高老年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
(二)城鄉居民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明顯增加。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其中達到優秀標準的比例超過20%,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三)體育健身設施有較大發展。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三級覆蓋城鄉的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網路。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0平方米以上。50%的縣(市、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60%以上的街道(鄉鎮)、80%以上的社區(行政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廣場建有體育健身設施。各類體育場地的開放率和利用率有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活動內容更加豐富。除大力開展田徑、游泳和球類等競技性強、普及面廣的體育健身項目外要廣泛組織開展太極拳(劍)、健身氣功、健身操(舞)及騎車、門球、跳繩、毽球、登山等民眾喜聞樂見又簡便易行的健身活動。
(五)全民健身組織網路更加健全。各縣(市、區)普遍建有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和人群體育協會。社區俱樂部、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婦女健身站(點)有較大發展。城市街道和農村鄉鎮全部建立體育組織。城市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健身站(點),65%的農村行政村建有體育健身站(點)。
(六)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進一步發展。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達到4000人以上,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人數達到500人以上。城市每千人擁有2名社會體育指導員;農村每村擁有1名社會體育指導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素質和技能有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願活動普遍開展,形成組織落實、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
(七)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壯大。形成適應我市經濟發展、大眾需求、規範有序的體育健身休閒市場,城市居民體育健身消費意願明顯增強,體育健身服務從業人員較大增加。

主要措施

(一)深入開展全民健身宣傳教育,形成濃郁的全民健身社會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網際網路站等媒體,開辦專欄、舉辦講座等形式,普及健身知識,提高公民科學健身素養。藉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春節期間系列群體活動”、國家級(省級)體育項目比賽等大型賽事活動和全民健身志願服務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全民健身的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開展“終身體育”教育,在全社會形成崇尚體育健身,積極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
(二)加大各級財政對全民健身事業投入。
1.各縣(市、區)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條例》“三納入”要求,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在經費、機構和人員等方面加大對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的支持。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應隨著本級財政收入的增長,同幅度逐年增加。
2.加強對體育彩票公益金用於全民健身事業的比例和額度監督檢查,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體育彩票公益金要保證主要部分用於全民健身事業。
3.鼓勵對全民健身事業提供捐贈和贊助,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對全民健身事業提供捐贈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三)有計畫地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並提高其利用率。
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發展規劃,按照國家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將城鄉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十二五”時期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使用總體規劃。城鄉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標準設計建設體育健身設施。在新區建設中,規劃建設伊濱區“伊河國家體育公園”。
2.加大力度繼續實施“全民健身工程”。到2015年,在全市實施建設2—3個全民健身戶外活動基地,4—5個“雪炭工程”,20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20個城市社區俱樂部,再建600條健身路徑和800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山野等自然條件,建設室外體育健身設施和戶外運動設施。
3.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並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各級各類學校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在滿足教育教學和業餘訓練,並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經濟補貼、為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要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提高使用效率。
(四)大力發展基層體育健身組織,加強體育骨幹隊伍建設。
1.積極發展城鄉基層體育健身組織,進一步加強體育總會、單項運動協會、人群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及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社區體育俱樂部建設。體育與文化、教育、農業部門合作共建城市社區、農村鄉鎮文化體育指導站(中心);大力發展、規範管理晨晚練點,並利用文化站(館)、學校體育設施等共建文化體育活動站(中心)、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配合工商、園林等部門扶持、引導,依託有條件的體育設施及廣場、公園等建立不同類型的體育組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體育部門要在註冊登記、工作指導及辦公用房、體育設施、辦公經費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2.進一步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市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健全我市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體系,充分發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中的作用。體育行政部門設立社會體育指導員專項費用,用於培訓、業務交流、表彰獎勵和必要的工作補貼;積極做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全市每年發展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不低於260人;每個活動站點配備2名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廣泛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教師、體育科研人員、體育院校學生開展義務健身輔導,補充和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
(五)努力推動民眾體育新發展
1.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體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將城市社區體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統籌規劃,加大投入,創造良好的城市社區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街道辦事處有部門和人員負責社區體育工作,扶持社區居委會提高體育服務能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廣泛參與的社區體育健身活動。實現每個街道至少有一處公共體育健身設施,一個體育健身指導站或晨晚練點,一支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一項特色體育健身項目。
2.加快發展農村體育。各縣(市、區)政府要把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當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落實國家體育總局、文化部、農業部《關於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功能進一步加強農村體育工作的意見》(體群字〔2010〕128號),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作用,利用傳統節日和農閒季節廣泛組織農民開展體育活動。開展“體育下鄉活動”,辦好農民運動會。
3.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青少年是教育和體育部門共同的工作對象。青少年體育的重點在學校,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搞好體教結合。堅持“健康第一”指導思想,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和重要評價內容。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繼續大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打好“終身體育”基礎。落實公共體育設施對青少年和兒童開放的優惠政策,落實在校學生每天至少1小時體育鍛鍊時間;每周參加2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中學階段掌握兩項以上體育運動項目技能。
4.著力推動職工體育。充分發揮行業體育協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職工體育協會作用,推動職工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健身團隊建設,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堅持工間(前)操制度 開展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達標測驗和體質測試活動。有條件的單位可每年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積極開展進城務工人員體育活動,提高他們的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
5.重視發展老年人、殘疾人和少數民族體育。各縣(市、區)體育部門要積極推動老年體育協會建立,健全老年人體育組織,廣泛開展經常性的體育健身活動。不斷創新和普及適應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公共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重視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積極與市民委等部門配合,做好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發掘整理和傳播推廣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少數民族和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
(六)積極推行體育鍛鍊標準和體質測定標準,不斷加大科學健身指導的力度。繼續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國民體質測定標準》,積極組建國民體質監測站點,依託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和各類綜合性體育中心,建立國家、省、市三級“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站”網路,為民眾進行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定和提供運動健身指導,認真完成各項測試工作。積極推行各體育項目《業餘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建立證書證章激勵制度,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經常、持久地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體質健康水平和體育技能水平。
(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經常開展以籃球、桌球、羽毛球、圍棋、空竹、健身秧歌、跳繩、毽球、廣播操、傳統武術、太極、健身氣功、戶外運動、民眾登山、元旦長跑、腳踏車、婦女健身展示等具有品牌特色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動。
(八)大力開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活動。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活動。形成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科技工作者、體育教師、體育專業學生和社會熱心人士廣泛參加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隊伍,立足基層,促進示範推廣活動與日常健身指導服務活動有機結合,推廣實施多元化服務項目,形成全民健身志願服務長效化機制,樹立崇尚互助、強健體魄的良好社會風尚。

工作要求

(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全面總結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工作情況,進一步強化公共體育服務意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全民健身實施計畫並落實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把實施全民健身計畫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關注民生、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到2015年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二)體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親民、便民、利民、樂民”的體育服務工作觀念,把全民健身工作重心轉移到社區、鄉鎮、學校、企業,轉移到為廣大民眾體育健身辦實事上來。
(三)在突出青少年體育以學校為重點的同時,加強對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的組織和引導;在突出農村體育以鄉鎮為重點的同時,不斷向行政村延伸,在突出城市體育以社區為重點的同時,不斷加大職工體育工作的力度
(四)以各級體育總會為龍頭,以單項體育協會和人群體育協會為主線,以體育俱樂部和區域站點為基礎,以學校、企業、社區、鄉鎮為重點,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骨幹,形成縱橫交錯、覆蓋面廣、包容量大、網路化、社會化的全民健身民眾體育組織網路。
(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要堅持內容豐富多彩,形式多種多樣,民眾喜聞樂見,體現民族性、傳統性、趣味性、健身性和因人、因地、因時制宜的原則,堅持活動的經常化、普遍化、社會化、科學化、制度化、多樣化要重點抓好“品牌”體育活動、特色體育活動、廣場和公園體育活動,重點打造2—3個“品牌”項目,滿足不同人群體育健身需求。

組織實施

(一)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各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本計畫。市政府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領導全市推進實施本計畫。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協調機構。
(二)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計畫,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各縣(市區)政府每年就實施計畫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各縣(市、區)體育部門在政府任期屆滿時,將全民健身實施情況及評估結果報本級政府和市體育部門。(三)市體育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各行業要將實施本計畫納入日常工作並予以落實。對我市全民健身事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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