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法庭

治安法庭,歷史上伊斯蘭國家維護社會治安、懲治社會犯罪的審判機關。始建於阿巴斯王朝(750—1258)。前身為倭馬亞王朝哈里發的宮廷衛隊(Shurtah)。其職責是在轄區內巡邏放哨,並將可疑情況書面呈報哈里發;有權採取偵察、逮捕、逼供、刑訊、監押直至隨意處決等一切手段。其地位雖低於伊斯蘭法庭,但有權超越其上而受理重大刑事案件。阿巴斯王朝後期,多由地方蘇丹控制,兼有治安部隊職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