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研究

比較研究

比較研究是指比較心理學研究動物行為的基本方法。對兩個或兩個以上物種之間的行為進行比較分析,探索和闡明動物在長期適應環境過程中行為的進化歷程。也是現代習性學和比較心理學的迫切任務。通常對親緣相近的物種作比較,有時也對種系較遠的物種作比較。如比較蜜蜂與人的社會行為等。按照進化論的觀點,有機體的結構分為同源與可類比兩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較研究
  • 外文名:Comparative Analysis
  • 拼音:bi jiao yanjiu
  • 通過:各種途徑
比較研究,比較研究法的發展歷史與作用,形成階段,發展階段,成熟階段,比較研究法的作用,比較研究法的概念及種類,比較研究法的種類,比較研究法的運用,中國比較研究法步驟,確定比較的問題,制定比較的標準,蒐集資料並加以分類、解釋,比較分析,比較研究的步驟,運用比較研究法的條件與規則,藏、漢兒童數學思維發展差異性比較案例,比較研究法一般分三個步驟,比較研究的內涵,比較研究的在社會學中的套用,比較研究的基本方法,比較研究的意義,

比較研究

比較研究法的發展歷史與作用

比較研究法的歷史
比較研究的最初運用可追溯到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所著的《雅典政制》。該書對158個城邦政制憲法進行了比較。19世紀以後,比較研究逐漸成為教育研究中的一種重要方法。其發展的歷史脈絡大致如下。
萌芽階段 古希臘色諾芬(Xeuophon,公元前430—前355)關於希臘與波斯教育的介紹。古羅馬西賽羅(Cicero,公元前143—前106)在《論演說家》一書中記敘了希臘與羅馬的文化教育狀況。義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Marco Polo,1254—1324)在其珍貴的《馬可·波羅遊記》中記敘了東方教育的情況。突尼西亞的伊本·卡爾(Ibn Khaldum,1332—1406)非常欣賞東方伊斯蘭文化和教育的價值,對教育比較的要素表示關注,對比較的方法提出了某些見解。1647年,瑞典的約翰·洛克森紐斯(Johan Loccenius)已開始對一些國家的教育歷史進行比較。此後100餘年中,英國的威廉·佩帶(Willan Petty,1623—1687),法國的狄德羅(D.Diderot,1713—1784)、孔多塞(Condorcet,1743—1794)也對教育的比較研究方法的形成作出一定的貢獻。
總而言之,19世紀以前,少數傑出人物在教育領域內運用比較研究法,雖然是可貴的,但又是不自覺的。從嚴格意義上講,他們的活動不能被看做科學意義上的教育比較研究。所以,我們把它稱作比較研究的“萌芽階段”。

形成階段

19世紀,研究者通過實地考察,蒐集資料並進行了簡單的類比,以借鑑他人的長處改善自身的教育。典型的人物有法國的朱利安(MarcAntoine Jullien,1775—1848),美國的霍拉斯·曼(Horace Mann,1796—1859),英國的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這個時期,比較研究法雖有發展,但仍以描述為主,是一種帶有功利目的的教育借鑑活動,還不能解釋教育現象的種種內在原因,比較分析的方法也未成為對研究者們起主導作用的方法。

發展階段

20世紀前葉,由於一些國家顯露出在人才培養上的不足之處,教育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而不少國家開始研究影響教育發展的各種因素,探討社會與教育之間的關係。例如,康德爾(Isaac Kandel,1881—1969)認為比較研究應從歷史的縱向著手,並結合整個國家的其他背景。漢斯(Nicholas Hans,1888—1969),施奈德(Friedrich Schneider,1881—1974),馬林森(Vernon Mallinson)等堅持認為對各國的教育進行比較研究應著重分析研究影響教育發展的各種因素。

成熟階段

60年代後,比較研究運用社會科學的,難自然科學的手段,用定性定量資料深入分析教育結構,確定各種因素在教育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尋求更精密、更精確的方法。這個階段最傑出的代表是喬治·貝雷迪(George Bereday,1920—)。他在對歷史法、因素分析法進行研究、吸收、批判的基礎上創建了四階段比較研究法,從而使比較法進一步具體化、科學化。這四階段分別是描述、解釋、並列、比較(詳見下文)。
比較研究是教育研究的一種重要方法,其發展大約經歷了萌芽階段、形成階段、發展階段、成熟階段。

比較研究法的作用

作為一種思維方法,比較研究貫穿於教育研究的全過程。無論在科學實驗的過程中,或是在理論研究中,比較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基該方法。在教育科學研究過程中,比較研究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比較研究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認識事物的本質,把握教育的普通規律。
我們常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我們認識一個事物常藉助於與其他事物比較來實現。因為只有比較,才有鑑別;只有鑑別,才有認識。在實際生活與工作中,比較是認識事物本質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教育科學研究是一個複雜的認識過程,比較研究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教育的客觀規律。就普及義務教育而言,由於二戰後國際競爭日益加劇,科技發展異常迅速,知識經濟年代已經來臨,因而義務教育的年限必須加長。英國為11年,美國是8—12年,法國10年,日本9年。開發中國家也加快實施義務教育的步伐,例如,印度為5年,委內瑞拉為9年。通過比較,我們不難發現推行普及義務教育,並不是什麼人的主觀願望,而是生產力與科技進一步發展提出的客觀要求。
比較研究法能使人們更好地認識本國、本地的教育狀況。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不藉助他人,有時我們很難認清自己。在教育研究中,我們通過跨國比較、跨文化比較、跨學科比較、跨地區比較,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問題,發現哪一些是本國、本地的特殊問題,因而能更好地認清本國的教育狀況,有效地推動教育的發展。
比較研究能幫助人們獲得新的發現。
唐代醫學家孫思邈在行醫中發現:富人常得腳氣病,窮人常得夜盲症。他比較了富人與窮人的飲食:富人多吃葷腥油膩、精米白飯;窮人吃素食粗糧。從而推斷腳氣病可能是因為缺少米康之類東西引起的。再如“差生”的成因問題,上海市實驗國小通過對“優生”與“差生”在課堂中舉手發言的情況進行比較研究,從而得出“差生”的成因是缺少教育機會引起的。
比較研究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
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到諸多因素。為使決策科學、合理就必須對各種因素有一個全面的認識,這就需要將某一問題與其相關的事物進行比較,從比較中分析優劣得失、長處弱點,從而使政策的制定符合教育規律與教育實際。例如,中國要對高校的招生制度進行改革就必須對各國的高校招生制度進行比較,然後制定相應的政策。再如中國小課程改革政策的制定也應建立在廣泛的比較研究基礎上。中國當前制定的三級課程政策就是在比較了中外課程設計的基礎上作出的。
比較研究有四大作用:有助於認識事物的本質和教育的普遍規律;有助於更好地認識本國、本地的教育狀況;有助於獲得新的發現;有助於教育政策的制定。

比較研究法的概念及種類

比較研究法在教育科學研究中廣泛運用而且具有極高的價值,但是,什麼叫比較研究法呢?《牛津高級英漢雙解辭典》解釋說:比較研究法就是對物與物之間和人與人之間的相似性或相異程度的研究與判斷的方法。中國吳文侃、楊漢青主編的《比較教育學》認為。比較法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對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教育制度或實踐進行比較研究,找出各國教育的特殊規律和普遍規律的方法。”很顯然,這個定義僅適用於“比較教育”這個學科領域,所以必須對它進行另外限定。我們認為教育中的比較研究法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聯繫的事物進行考察,尋找其異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規律與特殊規律的方法。對此,我們可以作如下理解。
⒈同一和差異是在各種事物之間普通存在的一種客觀聯繫,這種同一與差異是進行比較研究的基礎。
⒉在教育科學研究中,比較是一種有目的有計畫的認識活動,比較哪一些對象以及比較對象的哪些方面都是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而決定的。
⒊比較的對象可以是兩個或多個國家或地區,也可以是同一國內的不同地區,甚至是兩個學校或班級,也可以是教育實踐……。總之,比較的對象涵蓋教育的所有領域。
⒋比較的過程追求“同中求異”、“異中求同”。即要發現表面上相同或相似的事物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或表面上似乎有明顯差別的事物在本質上有什麼相同之處。
⒌比較不可能十全十美。比較研究總是有選擇地對某些事物的某些方面或一個方面進行考察,而暫時有條件地撇開其他方面。
比較研究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聯繫的事物進行考察,尋找其異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規律與特殊規律的方法。

比較研究法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我們可以把比較研究法分成如下幾類。
按屬性的數量,可分為單向比較和綜合比較。
單項比較是按事物的一種屬性所作的比較。綜合比較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種)屬性進行的比較,單項比較是綜合比較的基礎。但只有綜合比較才能達到真正把握事物本質的目的。因為在科學研究中,需要對事物的多種屬性加以考察,只有通過這樣的比較,尤其是將外部屬性與內部屬性一起比較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按時空的區別,可分為橫向比較與縱向比較。
橫向比較就是對空間上同時並存的事物的既定形態進行比較。如教育實驗中的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比較、同一時間各國教育制度的比較等都屬於橫比。縱向比較即時間上的比較,就是比較同一事物在不同時期的形態,從而認識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揭示事物的發展規律。在教育科學研究中,對一些比較複雜的問題,往往既要進行縱比,也要進行橫比,這樣才能比較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質及發展規律。
按目標的指向,可分成求同比較和求異比較。
求同比較是尋求不同事物的共同點以尋求事物發展的共同規律。求異比較是比較兩個事物的不同屬性,從而說明兩個事物的不同,以發現事物發生髮展的特殊性。通過對事物的“求同”、“求異”分析比較,可以使我們更好地認識事物發展的多樣性與統一性。
按比較的性質,可分成定性比較與定量比較。
任何事物都是質與量的統一,所以在科學研究過程中既要把握事物的質,也要把握事物的量。這裡所指的定性比較就是通過事物間的本質屬性的比較來確定事物的性質。定量比較是對事物屬性進行量的分析以準確地制定事物的變化。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各有長處,在教育科學研究中應追求兩者的統一,而不能盲目追求量化,教育畢竟是一個不同於工人製造產品的活動,很多東西並非能夠量化。但也不能一點數量觀念都沒有,而應做到心中有“數”,並讓數字來講話。
比較研究大約可分作單項比較與綜合比較,橫向比較與縱向比較,求同比較與求異比較,定性比較與定量比較四大類。

比較研究法的運用

貝雷迪把比較研究分成四個階段
運用比較研究法的步驟
比較研究法的運用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但仍然有一個基本的操作步驟或者說是實施程式。下面著重介紹美國貝雷迪的四階段操作程式和中國教育研究中常用的比較研究法的實施步驟。
美國比較教育學家貝雷迪在《教育中的比較方法》(“Compartive Method in Education”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Inc,1964)把比較研究法的實施分成四個階段:描述、解釋、並列、比較。
描述
比較研究從詳細描述比較的對象國的教育開始,就是說對各國的教育制度和現狀儘可能周密、完整、客觀地描述出來。為此,必須收集相關的資料文獻。為了從文獻中得到更加確切的知識,有必要對研究之對象國進行實地考察。
解釋
第二步是解釋。在完成對所要比較研究的各國教育加以詳盡而客觀的描述之後,就要對所了解的教育情況進行解釋,即說明這些教育現狀所具有的意義,以便不僅了解事物是怎樣的(How),而且了解事物為什麼那樣(why)。也就是說,以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人文學、歷史學、心理學、哲學等學科知識為基礎,把所描述的教育現狀與社會的一般現象聯繫起來進行思考,並說明這些教育現狀所具有的多方面的意義,這就是解釋階段的目的。
並列
比較研究的第三步是並列。從嚴格意義上講,比較研究從並列階段才開始。
在這個階段,首先把前一階段里已描述並解釋過的教育事物進行分類整理,並按可以比較的形式排列起來;然後確定比較的格局,並且設立比較的標準;最後進一步分析資料,提出比較分析的假設。
比較
比較研究的最後步驟就是比較階段,在比較階段里,要對並列階段提出的假設按照“同時比較”來證明正確與否,然後作出一定的結論。
貝雷迪把比較研究分成四個階段:描述、解釋、並列、比較。

中國比較研究法步驟

就中國的教育研究實踐來看,運用比較研究法一般按如下步驟進行。

確定比較的問題

比較研究首先要明確比較什麼,這是比較的前提。這一環節包括以下細節:⑴選定比較的主題。如“教師性別對小學生個性的影響”,“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民辦學校之模式的比較研究”等。⑵確定比較的內容。也就是確定比較的項目。如“優等生與差生學習機會的比較”這個主題,我們可以從“被老師提問的機會”、“參與教育活動的機會”、“家長提供的機會”、“同伴交往的機會”、“參加各種競賽的機會”等方面加以比較。⑶確定比較的範圍。要明確是班內的比較、校內比較或是跨校學區甚至是跨國比較。

制定比較的標準

沒有標準就無法進行比較。比較的標準可據實際情況制定,但要求明確化、具體化,即具有可操作性。如“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教育經費之比較”這個主題,在確定比較的標準時以總經費作標難顯然不妥當。但以人均教育投入,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經費占公共經費支出的比重為比較標準,那就不難分析出各國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了。

蒐集資料並加以分類、解釋

要通過各種途徑儘可能多地收集相關的各種資料,並對資料進行鑑別,保證資料的權威性和客觀性。然後,對各種資料按比較的指標進行歸類、並列。最後,對這些歸類好的資料作出解釋,即賦予資料以現實意義,為下一步的比較分析奠定基礎。

比較分析

這是比較研究的最重要的一步,在這個階段要對收集到的材料逐項按一定的標準進行比較,並分析其之所以產生差異的原因,而且要儘可能地進行評價。比較時應以客觀事實為基礎,對所有的材料進行全面的客觀的分析。
結論
通過對材料的分析比較得出結論,並對所得的結論進行理論和實踐的論證。
以上就是比較研究的一般步驟,這些步驟是相互聯繫、環環相扣的。確定比較的問題是運用比較研究法的前提;制定比較的標準是運用比較研究法的依據;材料的分類與解釋是運用研究法的基礎;比較分析是運用比較研究法的重心;得出結論是運用比較研究法的目的。比較研究不是為了比較而比較,而在於探索教育規律並得出符合客現實際的結論。

比較研究的步驟

比較研究的步驟一般可分為五步:確定比較的問題;確定比較的標準;收集和整理資料;比較分析;結論。

運用比較研究法的條件與規則

比較研究法廣泛運用於教育科研實踐,但並不是任何時候都能運用,只有在如下條件符合時才能運用比較研究法。
同一性
所謂同一性,是指進行比較研究的對象必須是同一範疇、同一標準、同一類事物,否則就不可以比較。正如馬克思所說:正是因為倍爾西阿尼是一位歌唱家而且人們把她同其他歌唱家相比較;人們根據他們的耳朵的正常組織和音樂修養做了評比,所以他們能夠認識倍爾西阿尼的無比性。倍爾西阿尼的歌唱不能與青蛙的鳴叫相比,雖然這裡也可能有比較,但只是人與一般青蛙之間的比較,而不是倍爾西阿尼與某隻惟一的青蛙之間的比較。只有在第一種情況下才談得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比較,在第二種情況下,只是他們的種族特性或類特性的比較。
雙(多)邊性
比較只有在兩個事物或兩個事物以上才可能發生。換言之,比較的對象必須要在兩個以上。當然,比較研究還要求從不同的角度對兩個被比較的對象進行分析比較。
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被比較的對象之間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繫,具有其些本質上而不是表面上的共性。為了保證可比性,必須注意概念的統一。例如,英國的Public school與美國的Public school就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貴族學校,而後者則是貧民學校,不具備可比性。
運用比較研究法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同一性,雙(多)邊性、可比性。
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前提下,比較研究就可以開展了。但具體運用應注意如下幾點。
資料的可靠性與解釋的客觀性
供比較研究的資料必須具有權威性、真實性、最好是第一手資料。而且要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普通的情況。最後要求資料具有典型性,能反映事物的本質。這就要求採樣的科學化,資料歸類合併的程式化,資料收集人員要有紮實的教育理論修養和深厚的基礎理論素質。
在解釋資料時根據當時當地的客觀實際,運用科學的理論加以全面的分析,並保證解釋的客觀性而不帶有個人的偏見。
全方位多角度進行比較
制約教育發展的因素甚多,而且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與其他事物密切聯繫的,所以應堅持全方位多角度的比較。在比較時,任意選擇個別條件,片面地進行比較,或者割裂事物之間的聯繫,孤立地進行比較,都是不正確的。
比較事物的本質
事物不僅有現象的異同,更有本質的異同。比較研究不能僅抓住表象而忽視本質,否則就難以準確地認識事物。“假如一個人能看出當即顯而易見之異,譬如,能識別一支筆和一頭駱駝,我們不會說這個人有了不起的聰明,同樣,另一方面,一個人能比較兩個近似的東西,如橡樹和槐樹,或寺院與教室,而知其相似,我們也不能說他有很高的比較能力。我們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異中之同和同中之異”。就是說我們要透過現象抓住事物的本質。要進行本質的比較就要通過大量的、典型的材料分析其內在關係,從歷史的、社會的、經濟、社會風俗等角度進行探討。
運用比較研究法的規則:資料的可靠性與解釋的客觀性;全方位多角度進行比較;比較事物的本質。

藏、漢兒童數學思維發展差異性比較案例

為了幫助我們對比較研究方法有更具體的理解,下面以《藏、漢兒童數學思維能力發展差異性的比較研究》為案例加以說明。
確定比較的問題
教育受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制約,所以必須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而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在中國的少數民族中,藏族人口最多,居住面廣,有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文化,在國際國內有很大影響。藏族教育是中國少數民族教育的重點,同時也是中國教育的難點,而對藏族兒童和藏區其他民族兒童思維發展的持點與規律的研究是解決藏族教育這一難題的關鍵。所以該案例選擇藏、漢兒童進行比較研究。但是為什麼要選擇數學思維能力作為比較的問題呢?這是因為數學是人的“思維體操”,以其特有內容、形式和方法概括顯示出人的思維水平
選好了比較的主題,接下來要確定比較的範圍。該案例選擇了9—15歲七個年齡組的藏、漢在校兒童。其中藏族兒童選自甘肅省甘南藏族較集中的碌曲縣和夏河縣的民族中國小,漢族被試選自碌曲縣、夏河縣的普通中國小。各年齡組藏、漢被試各20名,男女均各半,按數學成績上、中、下三個等級分層隨機取樣(上30%,中40%,下30%),並儘可能使年齡組與年級相對應。
確定比較標準
比較的指標有三個:數學思維能力;文化背景;個性特徵。數學思維能力分為比較能力;分類能力;概括能力;運算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五個標準。文化背景分為父母親的職業;文化水平;對子女學習的關心程度;對於女學習的指導程度;對子女學業的期待程度;對數學的態度;家庭學習環境;學校教育環境;教師對學生的期待水平等標準。個性特徵分為數學學習動機;興趣;態度等標準。
收集和整理資料
資料的收集通過兩個途徑來進行。一是套用國際通用的瑞文標準推理測驗(Raven Standard Progressive Matrices,簡稱R.SPM),另外編寫數學思維能力測驗題目測試被試。各組測試題按照試題範圍的大小、抽象程度的高低賦以不同的權重。二是問卷和訪談、文獻分析(查閱學生檔案、作業等)、實地觀察收集相關資料。
擁有了大量資料以後,把它們加以整理。剔除那些無效的樣本,然後根據不同的標推進行分類處理,並對數據進行統計,最後匯總,必要時要製成表或圖。
比較分析
根據以上資料該研究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藏、漢兒童思維能力發展趨勢和水平的差異性;不同年齡組藏、漢兒童達到數學思維各級水平的百分比的比較;藏、漢兒童文化背景與學習動力的比較;藏、漢兒童數學思維能力與文化背景和數學學習動力因素的列聯相關比較。
通過以上比較發現藏、漢兒童助數學思維能力有明顯區別,原因何在?這需要進一步分析。本案例從教育水平的差異;語言的影響;個體意識傾向性的差異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結論
根據以上比較分析得出結論:藏、漢兒童的數學思維能力發展存在顯著差異,這種差異與兒童的家庭、學校環境以及語言等文化背景因素和某些個性特徵有關,而與民族性無關。
總結
比較研究是根據一定的標推,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聯繫的事物進行考察,尋找其異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規律與特殊規律的方法。其發展大約經歷了萌芽階段、形成階段、發展階段、成熟階段。
比較研究有助於認識事物的本質和教育的普遍規律,有助於更好地認識本國、本地的教育狀況;有助於獲得新的發現;有助於教育政策的制定。

比較研究法一般分三個步驟

—、找出同類現象或事物;

比較研究的內涵

比較是人們認識事物最常用和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比較研究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物加以對照,以說明它們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或差異及其原因的研究類型。

比較研究的在社會學中的套用

在社會學中,比較方法一直受到研究者的重視:
⒈社會學的創始人A.孔德曾極力提倡運用比較法研究人類社會,認為這種方法是實證科學的基礎工具。
⒉É.迪爾凱姆在關於自殺的研究中,把不同社會和同一社會的不同群體的自殺率加以比較,表明這些比率是同社會凝聚力的程度和道德規範穩定性的程度成反比的。
⒊M.韋伯對古代猶太、中國、印度和現代歐洲的宗教及社會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比較研究。
⒋F.W.茲納尼茨基與W.I.托馬斯於1918~1920年合著的《波蘭農民在歐洲和美國》被認為是比較研究的範例。
⒌中國社會學家費孝通用文化人類學方法對民族地區和農村社區進行過比較研究,並取得引人矚目的成果。

比較研究的基本方法

比較研究可從時間、空間、進程、內容、形式、內部結構、外部聯繫等不同角度進行。
例如,從時間上可進行縱向比較(即比較同一對象在不同時期中的狀況、特徵等)和橫向比較(即比較同一時期中不同對象的狀況、特徵等)。通過對有關事物的比較分析,有助於我們認識事物之間的聯繫和區別。在社會學領域內,比較研究涉及的範圍很廣,比如:社會體系、制度文化、群體、組織、社會心理、行為模式、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

比較研究的意義

社會學的比較研究能幫助人們認識各種社會現象的異同,把握其實質與規律性。其缺點是難以準確界定比較分析的單位和擬定客觀有效的標準,選擇樣本的客觀性和隨機性往往難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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