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庚(明代官員)

李長庚(明代官員)

李長庚,字酉卿。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明末“西陵三老”(麻城晉代為西陵縣)之首。授戶部 主事、歷江西左、右布政使、山東巡撫、改右副都御史、順天府尹、吏部尚書等。其人“不植黨援”,臣心如水,剛直不阿,敢於直言。李長庚系梅國楨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長庚
  • 國籍:中國
  • 職業:明代官員
  • 性別:男
人物經歷,史書記載,

人物經歷

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中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右副都御史,官至尚書。
時與通俗文學家、戲曲家馮夢龍友善,萬曆四十年(1612)全泰昌元年(1620),馮夢龍兩次應李長庚邀到鄂東講授《春秋》,影響甚大。明天啟五年(1625)受馮之請為馮著《麟經指月》作序。萬曆二十四年(1596)歸省主鬯問津書院春祭祀典。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書“萬世師”匾額獻問津書院,並捐俸銀資助貧窮生員以作膏火,倡修書院殿宇房舍,撰書書院大成殿楹聯。
李歷任刑、戶、工、吏四部尚書,為明代楚中不可多得的風雲人物,其學術深得“公安派”學者袁宏道讚譽。後因事忤明思宗,被斥為民,居家十年,明亡後卒於故里。明史有傳。

史書記載

《明史·李長庚傳》如下:
李長庚,字酉卿,麻城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江西左、右布政使,所在勵清操。入為順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盡心荒政,民賴以蘇。盜蔓武定諸州縣,討擒其渠魁。 四十六年,遼東用兵,議行登、萊海運。長庚初言不便,後言:“自登州望鐵山西北口,至羊頭凹,歷中島、長行島抵北信口,又歷兔兒島至深井,達蓋州,剝運一百二十里,抵娘娘宮,陸行至廣寧一百八十里,至遼陽一百六十里,每石費一金。”部議以為便,遂行之。 明年二月,特設戶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御史,出督遼餉,駐天津,即以長庚為之。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議牛車、酌海道、截幫運、議錢法、設按臣、開事例、嚴海防九事。時議歲運米百八十萬石,豆九十萬石,草二千一百六十萬束,銀三百二十四萬兩,長庚請留金花,行改折,借稅課,言:“臣考會計錄,每歲本色、折色通計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入內府者六百餘萬,入太倉者,自本色外,折色四百餘萬。內府六百萬,自金花籽粒外,皆絲綿布帛蠟茶顏料之類,歲久皆朽敗。若改折一年,無損於上,有益於下。他若陝西羊絨,江、浙織造,亦當稍停一年,濟軍國急。”帝不悅,言:“金花籽粒本祖宗舊制,內供正額及軍官月俸,所費不貲,安得借留?其以今年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廣西上供稅銀,盡充軍費。” 於是戶科給事中官應震上言:“考《會典》,於內庫則云:金花銀,國初解南京供武俸,諸邊或有急,亦取給其中。正統元年,始自南京改解內庫。嗣後除武官俸外,皆為御用。是金花銀國初常以濟邊,而正統後方供御用也。《會典》於太倉庫則云:嘉靖二十二年,題準諸處京運錢糧,不拘金花籽粒,應解內府者悉解貯太倉庫,備各邊套用。是世宗朝金花盡充兵餉,不知陛下初年何故斂之於內也。今不考各邊取給套用之例,而反雲正供舊額,何相左若是?至武官月俸,歲不過十餘萬,乃雲所費不貲哉。且原數一百萬,陛下始增二十萬,年深日久,顛末都忘。以臣計之,毋論今年當借,即嗣後年年借用可也;毋論未來者當濟邊,即見在內帑者盡還太倉可也。若夫物料改折,隆慶元年曾行之以解部濟邊,六年又行於南京監局,亦以濟邊。此則祖宗舊制,陛下獨不聞耶?”帝卒不聽。 時諸事創始,百務坌集,長庚悉辦治。天啟二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就移戶部。明年,召拜戶部尚書,未任,以憂歸。 崇禎元年,起工部尚書,復以憂去。久之,代閔洪學為吏部尚書。六年正月,修撰陳於泰疏陳時弊,宣府監視中官王坤力詆之,侵及首輔周延儒。長庚率同列上言:“陛下博覽古今,曾見有內臣參論輔臣者否?自今以後,廷臣拱手屏息,豈盛朝所宜有。臣等溺職,祈立賜譴黜,終不忍開內臣輕議朝政之端,流禍無窮,為萬世口實。”帝不懌。次日召對平台。時副都御史王志道劾坤語尤切,帝責令回奏。奏上,帝益怒。及面對,詰責者久之,竟削其籍。 志道,漳浦人,天啟時為給事中。議“三案”為高攀龍所駁,謝病歸。其後附魏忠賢,歷擢左通政,論者薄之。及是,以忤中官罷。 長庚不植黨援,與溫體仁不甚合。推郎中王茂學為真定知府,帝不允。復推為順德知府,帝怒,責以欺矇,並追咎冠帶監生授職事,責令回奏。奏上,斥為民。家居十年,國變,久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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