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客觀性原則

會計客觀性原則是指客觀性是用來衡量會計記錄和會計報告是否真實、客觀地反映經濟活動的一項重要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要求是:“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里”會計核算的客觀性包括三方面的涵義:即真實性、可靠性和可驗證性。真實性是指會計反映的結果應當同企業實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一致。

企業的會計記錄或會計報告,從編制分錄、登記帳簿到編制會計報表全過程都不允許弄虛作假、隱瞞謊報。只有會計資料真實,才能正確反映每個企業的經營活動情況,才能正確地考核其經濟效益,才能為正確地制定財政經濟政策提供正確的資料,也才能真正滿足社會各方利用會計信息的需要。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首先必須要求會計人員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要求一切會計資料必須如實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實際,每一項會計記錄都要有合法的憑證為依據。會計的計量、記錄和報告都不允許偽造,不允許篡改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他的有關會計資料。在會計處理中,必須認真審核經濟活動的原始憑證,對於不真實或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於記載不準確和不完整的憑證應當返回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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