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住房公積金支取辦理指南

新泰住房公積金支取依據《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規定》辦理。

基本介紹

  • 所屬大項:住房公積金征管
  • 辦理主體:住房公積金視窗
  • 審批條件:正常繳納公積金,有貸款、購房者
  • 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 設立依據:《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規定》
  • 事項性質:便民服務
  • 授權形式:全部授權
  •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銷戶業務自公積金足額繳存日起算)
  • 聯繫電話:7256398
申請材料,辦理程式,問題解答,

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支取銷戶轉移申請表》。(視窗提供 )
2、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提取時應提供本人一年內的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須提供一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契約》、首付款收據或發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提取購房職工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應提供住房借款契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原件。提取貸款職工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每年11月份受理應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原件。提取貸款職工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程式

駐中心住房公積金視窗受理→視窗審核→後方覆核→向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申請→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並撥付→公積金視窗對退付職工單位款項撥付

問題解答

是否審核轉報事項:是
有無審批數量限制:無
是否與鄉鎮聯動:無
是否在專門系統錄件:是
是否有專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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