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指南

雲浮提取住房公積金是由雲浮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提取條件,提交資料,業務流程,

提取條件

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帳戶內的公積金。
(一)職工(含配偶及直系親屬)在城鎮規劃區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產權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房抵押貸款本息的(含配偶);
(三)租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含調動)的;
(八)職工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遇有重大疾病或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的;
(九)下崗失業且未再就業(男50周歲、女45周歲)的;
(十)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提交資料

符合提取條件的,帶備職工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個人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經單位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雲浮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等資料,並按以下不同情形提交相關憑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到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契約》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並在開具發票之日期起一年內申請提取;
(二)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完稅憑證,並在房地產權證發出之日起一年內提取;
(三)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設規劃部門的批文《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建設規劃部門批准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
(四)大修(指牽動和拆換房屋主體構件,裝修不得提取)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門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書,並在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
(五)償還購(建)房貸款本息的,申請時需提供貸款契約、當期還貸憑證(即自上一次還貸提取公積金至本次申請提取期間銀行出具的還貸憑證);按月還款的(含提前部分還款),在還款期內最短可每半年申請提取一次;提前全部還清貸款的,在還清貸款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過期不受理。每次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當期償還貸款本息的總額(以還款憑證為準,每份還款憑證只能提取一次);
(六)租房自住且房租費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可按超出標準的房租額提取相應數額的住房公積金,每年提取一次。申請時提供租賃契約(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或與單位簽定公房租賃契約)、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戶口簿;
(七)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
(八)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和簽證;
(九)非本市戶口的職工,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戶口簿、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十)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十一)下崗失業且未再就業的(男50周歲、女45周歲)的,提供身份證和下崗失業證;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證明、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身份證明。
(十三)職工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的,提供書面申請書、家庭收入證及以下相應資料:
1、遇重大疾病的:醫院的診斷證明、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2、遇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的:當事人所在單位、鎮政府(街道辦)以及事故處理部門出具的事故(事件)證明材料、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
(十四)符合上述相應條件的職工(含配偶及直系親屬)如屬同一地繳存公積金的,在申請提取時,應一併提交相關資料,同時辦理申請審批手續;
(十五)屬上述(一)至(四)項支取的,只能提取一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以自有資金支付的購(建造、大修)房款項;
(十六)屬上述(七)至(十二)項支取的,應同時提交由繳存單位填妥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辦理減冊銷戶手續。

業務流程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職工首先應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應證明資料。
  
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由職工填寫好《雲浮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不用填寫提取金額)、《雲浮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符合銷戶條件的才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預留銀行印章,連同相關資料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審批。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對職工提交的申請資料,符合條件的即時進行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作出說明,並將相關資料退還職工。
  
經批准提取的,由職工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審批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職工身份證原件(在建行繳存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等到相關資料,到當地承辦銀行(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辦理支取手續(可提現或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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