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羅灣

料羅灣

料羅灣位於金門東南海岸,料羅灣,是金門島東南部面向台灣海峽的一個海灣,建有深水港口,為金門和台灣之間往來的重要通道,現建有海濱公園,樹立有媽祖雕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料羅灣
  • 位於:金門東南海岸,料羅灣
  • 建有:深水港口
  • 現建:海濱公園,樹立有媽祖雕像
簡介,風光,料羅灣大海戰,

簡介

該地位置險要,在此曾發生多次武裝衝突,其中以1633年明朝海軍和荷蘭海軍之間,以及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軍和台灣海軍之間發生的兩次戰鬥最為有名。
隔著台灣海峽與台灣遙遙相望,幾次與中共戰役中,擔任運補軍民物質的重要角色,尤其1958年八二三炮戰,持續了一個月。
今日的料羅灣的角色,是台灣商船輸運物資來往金門的碼頭,同時也是金門與大陸貨物進出門戶。
料羅灣

風光

料羅灣邊規劃為海濱公園,你可以在白色的海灘上漫步,海濱公園有涼亭,白色沙灘偶有一兩艘小船,沙灘上清涼寜靜,海濱公園旁高起的一平台高地,闢建一媽祖公園,一媽祖石雕像高聳豎立,在此可看那遠處貨船進進出出。
海堤旁不遠處是一很好的海釣場,這裡原是一深水港海岸,常見許多釣客在此釣海魚。

料羅灣大海戰

料羅灣海戰在中國古代是一次規模比較大的海戰了,明朝方面投入了150多艘戰艦,幾萬士兵,荷蘭人方面印尼總部派遣了最強大的武力,總計數十艘最新式帶加農炮的戰艦,規模不亞於鴉片戰爭,同樣是武器落後於西方,但是結局卻迥然不同
料羅灣大海戰料羅灣大海戰
戰爭的起因是荷蘭方面為奪占中國對外貿易權。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與中國交易。荷蘭方面認為攻擊中國以先進的大炮武器,性能優異的快速戰艦則十拿九穩。所以派了戰艦十一艘(Jacht, Bredam, Weiringen, de Fluyt Warmondt, Texcel, Weesp, Couckercke, Catwijck, Zeeburch, Kemphaen, Salm),交由普特曼斯指揮,另有旗艦密德堡及一艘中國戎克船打狗號(Tavcoya),此外還包括50艘海盜船。
一六三三年七月七日荷艦隊進兵南澳,往占廈門。十二日,艦隊司令普特曼斯將艦隊分成兩隊,Jacht、Texcel、Couckercke、Catwijck、Kemphaen到廈門灣右側,Salm、Zeeburch及戎克船打狗號到廈門灣北側,攻擊鄭芝龍在廈門灣內正在整修的船隻。
鄭芝龍不料荷人會採用攻擊,因不久前鄭芝龍答應發給台灣方面自由貿易的執照,認為這樣應會使荷蘭人滿意。七月十二日荷軍偷襲廈門,明軍在無防守下大敗,計有鄭芝龍部下十艘船被焚,張永產部下的五艘船亦焚毀。鄭芝龍在停在廈門的船隊被徹底摧毀。七月十七日起,荷蘭從攻擊河流上游,改為封鎖海面、掠奪船隻。
十九日到二十二日四天中,Zeeburch掠奪一艘高棉船、一艘廣東船,二艘戎克船,其上分別載運鹽和西瓜。Salm及Kemphaen掠奪二艘馬尼拉的戎克船,但其中一艘很技巧的逃走了。
七月二十六日,明廷指責荷人燒毀大明皇帝的船隻,要荷人賠償戰爭損失,並退回到不屬於中國的大員,貿易方面一定要協商簽約。荷蘭人自恃優勢武力,對獨占中國市場的大餅指日可望,當然對明近的協商感到不耐煩。
事態已經擴大,明朝方面的對策:鄭芝龍將自己擁有的私人海上武力調集,使用全新的英國大炮,配上有長年豐富海上經驗的老幹部,積極準備戰艦、放火船外,並發出懸賞令,在海澄、劉五店、石潯、安海共集合三十五隻大戰船,一百隻放火船,及其它大小船隻共四百隻,準備全力與荷軍一決勝負。
八月十二日,紅毛人企圖登入,張永產與同安知縣熊汝霖防禦海岸得宜,紅毛人未能得逞。八月十四日、十八日、十九日有海上戰事。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有颱風,普特曼斯將船隊開到銅山避風,同時再獲得一百名士兵的增援。九月五日,普特曼斯在銅山避風后,不忘強盜本色,攻擊銅山一帶,搶了一些牛、豬、雞。九月八日,又進行掠奪牛、豬、雞。九月十八日,鄭芝龍與劉香有激戰,劉香敗,逃往澎湖。
崇禎皇帝十分不滿紅毛人在中國殺人放火掠奪財富,下令派路振飛為巡按查辦,九月二十二日,福建巡撫鄒維璉接到聖旨懲荷。
九月二十八日荷蘭人決議再將艦隊開往金門,但又遇颱風,直到十月初。十月六日,普特曼斯與海盜共同搶劫一個島不知島名但有農夫、有米、有動物的島。
十月十日,荷艦受到中國艦的攻擊,海盜馬上救助荷蘭人,並向普特曼斯邀功。
十月十五日福建巡撫鄒維璉在海澄誓師,令鄭芝龍為前鋒。十月十七日鄭芝龍報告:“卑職督率船隻扼要烏沙頭,據報夷夾板船九隻,劉香賊船五十餘只,自南北上,游移外洋。”
十月十八日,荷人見在金門北角有四、五十隻中國船艦,故將船隊靠於金門西南角。
十月十九日,荷人收到戰書。
十月二十二日五鼓之時,戰爭爆發,鄭芝龍艦隊140艘,荷蘭艦隊59艘在料羅灣遭遇,荷艦炮火非常猛烈毛瑟槍密集射擊,鄭方用英國大炮還擊,並分艦隊2路包抄,登上敵艦。荷軍除了四艘大划船沉沒外,剩下五艘也受重創,戎克船全部著火沉沒。
戰後結局,戰後中國方面明確的要求是:
1. 荷蘭人到非中國屬地的大員去,不可到中國沿海。
2. 荷蘭人需賠償戰爭損失。
3. 中國人載貨到大員做貿易。亦即荷人無直接與中國貿易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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