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1998 年中國經濟出版社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青木昌彥等。

基本介紹

  • 書名:《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 作者:青木昌彥等
  • ISBN:9787501741960
  • 頁數:478
  • 定價:23
  • 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8
  • 裝幀:平裝
  • 副標題:比較制度分析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

內容介紹

序言 吳敬璉
自從1993年世界銀行發表它的研究報告:《東亞奇蹟:經濟成長和公共政策》以來,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成為一個世界性的話題。討論有關問題的著作汗牛充棟。在眾多的著作中,眼前這本由青木昌彥、金瀅基、奧野正寬主編的集體著作:《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一書,由於匯萃了眾多名家的真知灼見,可以說是獨樹一幟的。它的出版對於正在進入經濟體制改革的後轉軌時期的中國說來,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早在70年代末粉碎"左"派政治統治後的"撥亂反正"時期,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就是一個受到中國經濟界和學術界特別關注的問題。認歷史的觀點看,這種情況在當時出現絕不是偶然的。一方面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倒行逆施把中國經濟帶到了崩潰的邊沿,使廣大幹部民眾對於完善命令經濟體制的希望徹底幻滅,轉而尋找一種能夠實現民富國強的新的道路。當時人們雖然對於這一道路的細節並不十分清楚,但是它的基本方向將是擴大市場的作用,卻是毫無疑義的。因此,也就需要對在命令經濟下形成的政府應當無所不在的觀念作重新的審視。當時,東亞表現良好的經濟所取得的成就還沒有像後來那樣聲名顯赫,但是日本在戰後脫穎而出成為經濟強國的事實卻已經廣為人知。於是,"日本經營方式"的終身僱傭制、年功序列制等"神器",企業的"負債經營"策略,通產省對民間經濟的"行政指導",乃至大藏省對金融市場的管制等等,都成為我國經濟界人士經常掛在口邊的詞兒。
不過,剛剛從命令經濟的閣樓中探出頭來瞻望世界的中國人在看待這些對他們來說是全新的事物時,不免帶有計畫經濟的舊眼光。因此,我們往往把日本經濟中政府的行政指導同命令經濟中的計畫管理混為-談。而在長時期中影響最大的討論日本經濟發展的著作,也多待本書所稱"國家推動發展論",例如 C.詹森的《通產省與日本奇蹟》(1980)、A.H.阿姆斯登的《亞洲的下-個巨人》、 R.韋達的《統治市場--經濟理論和政府在東亞工業化中的作用》等等。它們傾向於認為,東亞經濟成功的秘密在於:它們的強勢政府對經濟的大量干預彌補了發展時期大量存在的市場失靈缺陷,促進了產業的繁榮。離開了政府的干預,這些都將難以實現。
然而由理解上的這種偏頗,在中國的實際經濟生活中,學習東亞新興工業化經濟和發揮政府的作用往往變成保留舊的計畫經濟體制和行政干預手段的遁詞。因此,這種認識和這種做法,受到矢志推進市場化改革的經濟學家的批評。問題在於,後者對於前者的批評,往往以新古典經濟學的"親善市場論",甚至古典經濟學的"政府無為而治"的觀念作為理論武器。按照"親善市場論",東亞經濟的成就豐要得蓋於穩定的巨觀經濟為儲蓄、投資和高水準的火力資本積累提供了適宜的激勵,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或者不起任何作用,或者對資源配置造成有害的影響。而古典經濟學所支持的"自由放任"主張,更認為政府只應起一個"守夜人"的作用,管得愈少愈好。這樣,在討論政府在轉軌期間應當起什麼樣的作用時,有些經濟學家就走向另一極端,認為政府在轉軌的過程中要做的事情可以簡單地歸結為-個"放"宇;只要政府放手不管,市場的自發力量會自然而然地把各種事情安排好。
後一種認識的偏頗也是顯而易見的。例如,我國各類市場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混亂無序的狀況。這一方面固然與"裁判與運動員合-"、政府機構與市場交易活動有過多的利益牽連的狀態有關,另一方面,政府未能在制訂法規和嚴格依法治市上發揮自己的職能也難辭其咎。又如在一些市場化程度相當高,但資本市場發育不足的地區,由於政府在跨行業的互補性投資中未能起到協調契約和保證執行的作用,大的投資項目和大型企業很難出現。這些現象說明,政府不履行它在市場經濟中應當履行的職能,也會對經濟發展造成很大的消極影響。
問題在於,對於上述兩種各有一偏的觀點,缺乏以一種較為平衡的理論為依據的全面分析,因而認識經常在兩種極端之間搖擺。這種認識上的不足又使政策缺乏穩定性。
本書可貴之處,就在於它廣泛運用信息經濟學理論、博奔論等經濟學的新成果,提出了研究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的新的分析框架。這就是本書所說的"市場增進論"。按照青木昌彥、穆爾多克、奧野(藤原)正寬《東亞經濟發展中政府作用的新詮釋:市場增進論》一文的說法,市場增進論"認為政府政策的職能在於促進或補充民間部門的功能"。它"所強調的是這樣一種機制,通過這種機制,政府政策的目標,被定位於改善民間部門解決協調問題和克服其他市場缺陷的能力。"
從這個視角深入分析中國19年改革歷程中各種舉措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常常會因為抓住了事情的要領而使人感到豁然開朗。例如,在分析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成功的原因時,如果只看到"聯產如聯心","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就顯得過於膚淺;而當我們認識到,承包制是這樣一種制度安排,它以巧妙的方式重新界定了土地權利,從而使市場得以啟動,它的優勢和局限性也就可以看得十分明白了。
更重要的是,運用這一理論武器能夠更加正確地規定政府的行為取向。在這方面,赫爾曼、穆爾多克和斯蒂格利茨的《金融約束:一個新的分析框架》對如何進行金融深化提出的政策建議特別具有啟發性。特別是對於深受新古典主義影響把金融深化等同於快速自由化的想法提出了質疑,促使人們對經濟自由化的進程和促進這一進程實現所需要採取的政策作進一步的思考。
赫爾曼等政策建議的核心,是認為政府應當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措施,使存款利率低於競爭性均衡的水平,保持低度的正實際利率。這一措施為民間的生產部門和金融部門創造了一定的租金機會,再輔之以對不同部門貸款利率的控制,就能影響租金在生產部門和金融部門之間的分配。他們指出,這種租金能夠減少信息障礙,促使民間部門增加在純粹的競爭性市場中可能供給不足的商品和服務。
在這裡,一個核心的範疇是由上述政策措施創造的"租金機會",在本書的另一些文章中則稱為"相機性租金"或者"以績效為基礎的租金"。與作為行政腐敗標誌的"政治租金"不同,相機性租金不是流向政府官員和受到行政權力寵惠的人們,而是流向民間的工業部門和金融部門。更為重要的是,租金給予何人不是由掌握權力的官員自由裁量,而是以受租者的績效作為標準。實際上可以看作以租金獎勵市場競賽的獲勝者。當然,相機性租金的創造也給了"政治性尋租者"以機會。因此,赫爾曼等的文章在提出實行"金融約束"的同時,要求"打擊政治性尋租,保證政策執行過程中合理的透明度,制定明確的準則以確保官員承擔一定的責任"。
從這個角度考察各國在轉軌過程中的種種不同作法,往往可以引出饒有興味的結論。例如,韓國作為一個後起的出口國,在短短十來年的時間裡培養起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商社,被公認為一起成 功的範例。他們的做法是:首先以 立法的形式規定成為綜合商社的"要件"(必要條件);凡經審查符合上述"要件"者,一律授予綜合商社的稱號並給予信貸、稅收、向國外派駐人員等的優惠待遇。不過,在韓國的綜合商社制度下,企業並不能 一勞永逸地永久保持綜合商社的稱 號。政府有關部門每年年初都要對 已有企業過去-年中的表現是否符合"要件"的要求進行檢查,連續兩年不合格者,就要從綜合商社名單中"脫落"(除名),同時優惠也隨風而去。從1975年開始綜合商社試驗至今已經有3個綜合商社被除名和破產。這可以看作運用"相機性租金"促進產業發展的良好案例。
反過來,運用"相機性租金"和"政治性租金"之間的原則區別的概念來分析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廣泛流行的以"跑步(部)攻(公)關",領導固定和"-定終身"為特徵的"試點"辦法,其成敗利鈍如何也就洞若觀火了。
總之,這本書在--個很高的理論層面上對政府在東亞快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展開分析,提出了許多富有啟發性的見解,十分值得正在進入改革開放新階段的中國經濟工作者和經濟學工作者根據我們自己的經驗,認真加以研究汲取。在這個新階段中,改革將以設定競技規則,建立各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平等競爭環境作為重中之重;政府產業政策的執行和對於國民經濟的引導,也要遵循依法治國治市的原則。而對於如何在市場經濟中和法治的基礎上發揮政府的作用,對於我們是一個新的課題。只能廣泛吸收市場經濟各國的好經驗,才能把這件事情辦好。如果真能做到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我國經濟學界對轉軌期間政府作用的研究和政府領導對經濟工作的指導提高到-個新的水平,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的發展。基於以-上的考慮,我熱忱地把這本書推薦給我們的中國同行。

作者介紹

青木昌彥生於1938年,日本經濟學者。1962年東京大學經濟系畢業,1967年獲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博士,後陸續擔任哈佛大學副教授、日本京都大學教授、史丹福大學經濟系教授,1997年至2001年任日本通商產業研究所所長,2001年4月至2005年任日本經濟產業研究所所長。現為美國史丹福大學名譽教授及日本一橋大學大學院客座教授、清華大學客座教授。青木昌彥曾獲得1998年度國際熊彼得學會熊彼得獎,並為瑞典皇家工程科學院外籍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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